春风不复

这是S小姐认识Y先生的第六年。

是S小姐喜欢Y先生的第五年。

而今天是Y先生的生日,S小姐决定不喜欢Y先生了。

虽然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冒出这样的念头也不是一天两天。可选在一个有特殊含义的日子里告诉自己结束这一段爱恋的话,更加有告别和断绝的意味吧。这是人类长久积累下来的经验,把无形的东西附上有形的东西,那么它便更加具有存在感,好比生日时的蜡烛、圣诞节的雪,还有小时候每次都会出现在作文里鲜艳的红领巾。

S小姐和Y先生的开头并不像所有暗恋故事一般,在某个梦幻得只应该在梦里出现的场景相遇,然后一见钟情。相反的,S小姐和Y先生从一开始就是欢喜冤家,每每见面都要奚落对方一番,不过多的交际却也熟络地跟兄弟一样。

这样平衡的关系保持到关于S小姐和W先生的绯闻开始沸沸扬扬。S小姐是个怕麻烦的人,遂在被问道是不是喜欢W先生时,干脆直接了当地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哦。自然而然地被追问是谁哦,是谁哦。

而说出Y先生名字的时候,S小姐是思考了整整一个晚上。同一个学校,班级却隔了很远,长相和成绩还不错,就是身高差了那么一点火候(虽然Y先生在后来长到让S小姐必须仰视的高度),最重要的是班里几乎没有人认识他。

可信又无从考察。

Y先生,100分。

于是S小姐开始“喜欢”Y先生。

为了表现出“喜欢”的诚意,S小姐开始搜集关于Y先生的资料,然后在女孩子们亘古不变的话题中轻轻抛出关于Y先生的消息,惹来一阵了然的“哦~”;在偶遇Y先生并打了招呼后,被同行的女生一个劲地顶胳膊使眼色,自然是会露出高兴得不得了的神色。

那种年华,喜欢从某个角落无声无息地萌芽,等到发觉的时候已然是贯穿在每一条血管里的参天大树,枝桠上开满粉红色的花朵,落下来的每一片花瓣都是带着柔柔的香甜。

S小姐喜欢Y先生。

悄悄写在起了雾的玻璃上的一行小字,写完之后又立刻用别的图案覆盖。像是做了贼般,心里却又窃喜地不得了。

你看啊,S小姐,正喜欢着Y先生。

这是一件多么令人骄傲并且感到快乐的事,甚至从来没想过告白的S小姐,对于每天故意或者是无意的相遇都高兴地不得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仿佛有特殊的含义,连短短一句“Hi~”都足够牵连出所有美好的想象。

那时,S小姐和Y先生生活的小镇种满了香樟树,并不宽阔的街道两边布满了琳琅的店铺,贩卖水果和鲜花的商店中间修理脚踏车。因为坐落着许多重点初高中,所以路上多是骑着车穿着白色校服的少年们,嬉笑着欢喜着。候鸟归去一年不复,老人走新人来,永远都是青春韶光,万里晴空。

S小姐就是在这里喜欢了Y先生两年。用尽了所有最干净的心意,去默默地喜欢着一个人,想把所有好的都给他,站在天平的最末端却依然安心欢喜地看着上端的人。就算S小姐知道,在她在草稿纸上写满Y先生名字的时候,Y先生在草稿纸上写满了Z小姐的名字。可是这跟S小姐并没有关系,她觉得只要自己真心诚意地去喜欢Y先生,就足够了。

哪怕到现在S小姐都还清楚地记得,每天早上起得早的话可以看到Y先生等在校门的另一侧;早操的时候Y先生在自己左手边第五列靠前两个人的位置,还有在最后一节的时候从不认认真真地弯下腰去;记得他骑着黑色的自行车冲自己打招呼的样子;解开一道题时突然松开的眉头,甚至在路过黑黑的长廊或者被牙医弄得不停掉眼泪时依然在心里默念着Y先生的名字。

Y先生,是S小姐从来没想过去拥有的全部。

毕业之后S小姐和Y先生去了不同的学校。Y先生依然不知道S小姐喜欢他,S小姐开始淡忘Y先生的消息。

后来有一天。不是有一天了,是毕业第二个7月的一天下午,外面下着雷阵雨。天气昏暗,电闪雷鸣。S小姐在房间里百无聊赖,手机显示屏上突然出现一个没有备注的来电,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接了起来。

对方说“喂”的那个瞬间,S小姐突然感觉不到自己的呼吸了。就只是那么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使所有自以为不重要的东西再次熠熠生辉起来,之前所有的爱恋在顷刻间从某个闸门涌出来,带着一个沉甸甸的名字从最底层晃晃悠悠地浮起来,漫不经心,分量十足。

S小姐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当时Y先生会给她打电话。

她只记得当时的自己正紧张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努力酝酿措辞。窗户外面乌云密布,雷声大作,闪电一次又一次劈开黑色的天空。

他对她说,他现在在大连的海边,风和日丽,海鸥的叫声很难听。

S小姐几乎要哭出来了,她说,我这边在打雷哦,非常非常响的雷,你听得到么?你能听到么?

你听得到么?

你能听到么?

我心底非常非常响的告白。

S小姐喜欢Y先生。

后来S小姐和Y先生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后来S小姐有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Y先生也有了不错的女朋友,可是S小姐在被姨妈痛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比起男朋友更喜欢跟Y先生讲话。后来的后来,S小姐和Y先生在同一时间跟彼此的男女朋友提出分手。

S小姐和Y先生出去玩过两次。其中一次,他们一起去看了《环太平洋》,这是唯一一部S小姐看下来一点没记住的电影。当时的Y先生就坐在自己的左手边,用他一如既往的搞笑口气吐槽着剧情,后来他伸手过来捏自己的耳垂。过分亲密的举动,S小姐犹豫了很久,并没有拒绝。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的碰面,昏暗的电影院,暗红色的沙发座椅,大屏幕上光影交错,已经长到188的Y先生大大咧咧地坐在一边,骨架分明的手跟自己的手离了不到一厘米的距离。然后这只手抬起来,停在自己肩膀的高度,耳垂上传来男生略带粗糙的指腹的触感。

从身体里某个角落长出来的那棵树又一次繁花似锦,或有风来,花瓣层层叠叠地落下,铺开一整个的世界。

之后的故事并没有顺理成章地走下去,S小姐也并没有期待着什么。可是转到八点档狗血台却是万万也想不到的。S小姐的闺蜜借着帮他们撮合的借口向S小姐要来了Y先生的联系方式,并没有让S小姐和Y先生有进一步的了解,反倒只是跟Y先生成为了“小红”和“小蓝”。S小姐不开心但也并不计较,渐渐地Y先生减少了对S小姐的联络。

几乎是无法抑制地想到了不好的一面,于是有一天,S小姐动了不好的念头,在煲电话粥的时候。她故意对Y先生说:“唉,你跟XX(闺蜜)挺熟的,你们在一起好啦。”Y先生说:“你们怎么那么像啊,互相的这么说?”S小姐立刻反问:“什么互相?”Y先生犹豫了一下,说:“没什么。”

这是S小姐第一次在这段感情里用脑子。那么,自然而然知道发生了什么,直截了当地对对方说:“你跟XXX在一起吧。”“XXX喜欢你很久了。”,如果没有太多好感的话,男生第一个反应自然是逃跑吧。

S小姐对于这段感情从来没有奢望过什么,只求能够一直在Y先生的身边,以朋友的名义看看他,就全部足够了。

所以S小姐很气愤,很气愤。可是除去这个不说,闺蜜对自己真的是打心底地好。那时候,依然年少,所以轻狂,做什么事都不经过脑子,觉得情谊大过天,于是在Y先生和闺蜜之间自然是选择了后者。她删掉了Y先生的联络方式,不过依然是要去质问闺蜜。闺蜜告诉她,她现在跟S小姐一样,不跟Y先生联系了。S小姐信以为真,本就没有Y先生出现的日子在更少了一点之后倒也继续了下去。

然而半个月后S小姐却在闺蜜朋友圈里看到她和Y先生一起出去玩的照片,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一个背影就可以认出来更何况是明明白白的侧脸。于是吵架,到后来的和好,哪怕是Y先生最后也加了回来,但终归一切都不一样了。

大概在Y先生眼里,S小姐不过是一个神经质爱撕逼的狂热追求者。

现在的S小姐可以平静地给Y先生点赞,评论,看到他会回复闺蜜却对自己的评论置若罔闻也一点都不在乎。S小姐现在也喜欢过别人,那是一个她在大学路上看到的男生,一开始并没有觉得自己是在看一个人,而是突然发现已经算高的自己需要仰视对方,才回过神来看了看对方,恩,高鼻子大眼睛,跟Y先生一样。早已大无畏的S小姐很快弄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并且成功地让对方知道有自己这样一个人。

S小姐是一个有目标才有动力的人。如果真的能有这样一个喜欢的人存在,S小姐便可以为了他更加努力地去做好很多事。于是正处于迷茫状态的S小姐,决定再次尝试认认真真去喜欢一个人。但是美好的事情给过一次便已经很奢侈了呀。

很快就有人说要帮忙送助攻,当天晚上S小姐突兀梦见自己掉了牙,百度了一下,是把秘密告诉了不该告诉的人。S小姐不是个迷信的人,但当发现那个人拼命倒着送助攻的时候,突然觉得新建迷信要不得,忠告类的还是要听听。

对方甚至拼命怂恿自己去告白,说什么不去你就是怂。

而S小姐也发现,如果不是自己主动去蹭课去联系,那个男生跟自己真是一点都没有交集。那个时候的S小姐已经有了很多需要花心思上去的事,有了自己的生活轨迹和方式。不像年幼的时候,再远的距离也不过一个5分钟就能走完的校园。

世界突然变得太大啦。

于是S小姐便听信了怂恿,想着早死早超生,哪怕是能够让自己堂堂正正追对方一段时间,也算是补齐了青春的张狂。

可这毕竟刷脸的活,结果可想而知。说不难过是假,但是更多的却是后悔和打死都不敢不相信自己做了这种事情,明明可能是不错的玩伴却弄成见了面想打个招呼对方却把眼神错开的槽糕结局。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追S小姐,明着的暗着的,也有非常优秀的人出现,也有过动摇,但是只要Y先生的一个电话一个毫无感情色彩的微笑表情都能让S小姐忘掉一切。

你看啊,这就是我喜欢的人。他在电话的那头,屏幕的那边,此时此刻他正在做着与我有关的事情。只要这样想想,S小姐就很感激了。

更何况除了Y先生以外,她已经很难去喜欢上别人了吧。或者说再也不会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她最纯真美好的岁月里,一个抬眼都是能够吹起心底涟漪的风,而S小姐也不敢再去那么赤子之心、不计回报地喜欢一个人。

S小姐和Y先生的故事没有轰轰烈烈的开场,也自然不会有惨烈或美好的结局。

那颗待在身体内某个角落里的树用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遮天蔽日,却用了整整五年的岁月来枯萎,今日我放把火烧的干净,徒留根系扎在心房里,春风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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