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或是终点,已然不再重要,在路上才是我信仰的唯一图腾。
1951年内布拉斯加州的夏日漫长炎热,来自纽约的年轻人萨尔·帕拉代斯在这里度过了整个麦收时期。
他每天劳作十个小时,日薪一块二,晚餐只有寡味的豆子汤和冷硬的黑面包,唯一的慰藉是在入夜后可以钻到美丽多情的农妇特丽的帐篷里偷得一夜春宵。但道森郡注定不会成为他的温柔乡,几周后他攒够了下一段旅程的路费,便向特丽提出道别。
彼时年轻的萨尔头发凌乱、胡子拉碴,但浅蓝色的双眸却好似一潭深邃的碧水,倒映着真挚与深情。“纽约见。”他对特丽如此约定,然后转身离去。
然而事实上,他们此生再未相见。
我们亏欠青春太多的不辞而别,所以只能把远方当成应许之地。
广角镜头下的美国中部大平原广袤而平坦,苍凉的大地一望无垠,无数个成卷的草垛躺在田野里,夕阳把余晖洒在这片古老凝重的时空中,犹如莫奈用绚丽色彩和交替光影勾勒出的永恒。
萨尔坐在一辆老卡车的拖斗里边抽烟边给他的终生挚友、远在600公里外丹佛城的迪安莫里亚蒂写信倾诉内心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这是根据美国作家凯鲁亚克名著《在路上》改编的同名电影。这本小说自问世以来即被奉为美国“垮掉的一代”的圣典。
世人总是对当年那个年轻群体的疯狂放纵、耽迷酒色、流浪吸毒、滥交……的表象津津乐道,但其内在自我追寻的精神实质却往往被忽略。
不同于“嬉皮士”因对社会及政治运动的抵触而选择逃避和放纵,“垮掉的一代”是将自己流放到四通八达的公路上,让身体横贯东西海岸,去探寻心灵和生活方式的解放,试图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寻找一些令人信服并远离功利的价值,窥探到一些人生的终极答案。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深深吸引,每次远行时总会在包里塞进这本书。在苍凉的大漠戈壁,在悠远的高原雪山,奔驰在辽阔的草原,行进在群山之颠,我总是想起那个叫凯鲁亚克的年轻人。
我只喜欢一类人,他们生活狂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刻,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像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像行星抨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
永远有多远,我们只有用毕生去探索,用双脚去丈量,而孤独的灵魂游走世间大地的时候,陪伴我们的是音乐。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心念念的远方
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抵达的圣地
每个人都有自己远行的启蒙音乐
无论是爵士还是嘻哈
或者布鲁斯、雷鬼还是贝多芬
抑或是民谣,甚至是摇滚
只要音乐的节奏契合上发动机的转速和街道边的风景,就是最适合这时候的旋律和节奏。
一个人的听歌品位暴露了自己,一个人在路上的歌单才是灵魂深处最真实肆意的挥洒。
无限悠远的远方,空旷的视野,绵延的公路,消失的地平线,每个人执着于远方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66号公路,每个上路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公路之歌》。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我还年轻,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梦想,带着青春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