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工作是替别人做纹身,她讲与我有一天一个女孩来到店里,要求在自己左侧胸部的位置纹一个“洋”字。
朋友自然按照她的要求来做,期间两人有断续的聊天,朋友从而得知这个“洋”字是她男友的名字。
几个月后,女孩再次光顾朋友的小店,要求把纹身不留痕迹的清洗干净。朋友告诉是可以清洗,但是做不到不留痕迹,并且花费昂贵,需要洗很多次,而且过程会比较痛苦。
女孩坚持要祛纹。
很明显,女孩与那个叫“洋”的男友分道扬镳了。
也许要很爱一个人,才能做到忍受肌肤之痛在自己的身上烙印下他的名字,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当爱不在了,我们也没法再容忍对方的名字日夜的附着于我们的肌肤之上。
只要还爱着,失恋都是痛苦的,不管以何种方式失去,没有人喜欢痛苦,而规避痛苦的最有效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忘记。
而忘记本身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偏偏胸口处还有一个小小的字随时提醒着让你痛苦。
为了忘记,你和朋友出去嗨了一整晚,酒精让你微醺,你一时真的好像已经忘记了一样,你觉得又累又困,只想把自己扔到床上睡个昏天暗地,于是你一边登掉高跟鞋一边扯掉外套。仿佛睡一觉起来就可以重生。
可下一秒,无意的低头让你瞬间崩溃,那个名字很清楚的被你看在眼里,一撇一捺,那么清晰。他的手指一定曾在那里逗留,那个时候那里是暖的,现在人没了,只余下一个冷冰冰的名字刺痛着你。
你颓废着坐到地上,又开始像个疯子一样哭,胸口又闷又疼,你喘不过气来,每呼吸一口都觉得疼到了骨髓里,疼得你最后浑身瘫软的倒在地上,瑟瑟发抖。
你没有办法睡觉,没有办法吃饭,甚至与别人正常的交流都变得极其困难,你的思绪好像太多而显得乱糟糟,又像什么都没有一片空白。你的脑袋接受不到任何外界的信息,你好像已经死了,剩下的只是一副还能偶尔动弹一下的躯壳。
夜晚的时候,你一边摸着胸口处的纹痕任思念泛滥到将你淹没一边又想要寻一把利刃把这块纹有他名字的皮肤削去。
一开始你也许还觉得有这个纹身也挺好,至少是思念的寄托。可最后,你终于知道因为爱在身上纹下对方的名字是多么的愚蠢。他的名字还留在你的肌肤上,可他已经不爱你了。不是他的名字占领着你的肌肤,而是你的肌肤霸占了他的名字!
时间是一枚良药,随着时光的流逝,所有大大小小的伤痛终归会变得不那么明显,你会忘记他。
而纹身的记忆,却是永恒的,哪怕你把它抹去,都还是会留下一点淡淡的印痕,随时提醒你曾有过的那一段过去。
总有一天,你会再有新的男朋友,他的手指一定也会在你的胸口处逗留。不要说,你不会再这样深爱一个人,有可能,下一次,你比这次爱得更深。
而你终会明白,真正爱你的男人,并不喜欢你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对他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