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鱼儿君
这本书是暑假的时候读的。
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它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 ——莱昂德罗 .迪亚斯
读这本书的冲动就是因为这句话了。这句话不是作者写的,但却放在了前序里,只是觉得挺文艺的,就去买了书。翻开作者介绍,方知道作者原来是写了《百年孤独》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久仰久仰。
28万字看下来,我读到的就是一个女主人公与丈夫的相处婚姻,以及男青年对女主人公的病态执着,说实话并没有感我至深。我认为作者特别厉害之处,在于描述,一系列平白的,落到细节之处的描述:城中的霍乱,建筑的风格,院落的植物,屋内的鹦鹉,衣服上的纽扣纹饰……让我看到了霍乱时期,让我感受到了拉丁美洲的风情。不由想到了《百年孤独》的介绍: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那么,该版全书的第117页,告诉了我什么呢?
千万小说家们致力于构造笔下人物的爱恨情仇,给读者编织一个关于爱情的美梦。
不久前才看了余华的《活着》,序言里作者说他穷尽一生都在渴望让写作靠近现实,因为书中所能言往往难以抵过现实中的一分残酷。
便是这样的残酷,我在这本以爱情为主题的《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找到了。
何以让我震惊呢?可以说这本书到117页以前的描写,都是女主人公为了这个情窦初开,甚至从未同她交谈过,只是知道他仰慕她而已的青年;如何同父亲斗争,如何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到远方亲戚家去,一路上受苦受难,又是如何坚毅不屈不挠,如何入骨相思。
到这里我都以为女主人公是爱惨了他。所以对于二人的重逢格外期待,结果,作者给我当头一棒。
书中第116这样写到:
二人在“代笔人门廊”的见面,是不是像极了生活中的网友见面,把对方当成了白月光一样的存在,见面后女方才发现网线的那头其实是一个臭屌丝。
而更让我觉得过分的是,这样违背言情套路的发展,于作者而言很是平常,没有铺垫,也不解释,此前对于二人情陷网中的描写篇幅,就如同我翻过这页一样,就过了。
此前读过的作品里也有作者想表达这份残酷,但绝没有人像加西亚·马尔克斯这样的残酷,残酷到不愿费笔墨去分析女主人公的心里变化,简单告诉你:她看不上他。
原来女主人公爱惨的不是他,她爱的不过是她心中那份神圣的爱情幻想。
或许并不是作者残酷,而是作者只是按“现实”叙述了,不得不感慨诺贝尔文学奖不是白拿的。
虽然结局他们是在一起了,但那也是跨越了半个世纪后,女主人公丈夫死了以后的事。即使这样的“happy ending”也永远不可磨灭在全书第117页,“代笔人门廊”这里女主人公对青年的看不上,才有了青年余生的苦苦追求,直至生命尽头。
我不称青年为男主人公,因为女主人公的丈夫,关于他们二人的婚姻爱情,作者也描述地很完整,因而我并不认为有男主人公一说。
写到这,我也才明白了百度介绍里那句:
“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
是这样的,没有人会永远不变,没有人可以抵挡时间。时间,才是扼住命运的镰刀,这也是余华在《活着》前序中的观点。
正是因为如此,“一生只爱一个人”,才成了众多言情小说家笔下的人物执念,倒不如说是全人类对爱情的终极共鸣。
初心不变,和时间抗衡,一生只爱一个人,这太了不起了。如此看来书中那个青年好像做到了,但他坚守爱情理想的同时也并不妨碍他去追求别的女人,因此绝不是玛丽苏里的“忠贞”。
一句话总结:《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有爱情,没有理想爱情。
PS:
不由想到有人说:“低级文学写梦想,高级文学写现实”,从思维的深广度而言,被分出了个“高”与“低”,也未尝不可。
但从创作者的角度而言,我觉得有个作者“大风刮过”说的好:
“文章本无高低贵贱,只分真心和假意。”
要我说:“有的文学写梦想,有的文学写现实。”
没有褒贬,二者皆要有之,皆要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