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和人类不是一个物种,思考方式和人类也不同,没有人类细腻的思维,无法像人类一样产生法律意识,而人类犯了错误不仅不知悔改和补救还要无辜的动物代替承担结果。就像这新闻中的海象根本不知道人类在做什么,也许只是想和人类这些“大朋友”一起玩,像平时一样嬉戏,它并不知道那样做会造成对方的死亡,所以那些回复“判海象死罪”视海象为“谋杀”的人都应该抛开人类至上主义思想,从自然公正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该野生动物园所修建道路过于狭窄,本身就使得游客处于危险境地,且未设立任何防护设施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既然是公共场合就应当考虑全面,将危险系数降至最低再开放。海象虽然“谋杀”了人根据人类的法律是要承担责任,但它作为非人类首先没有义务履行人类的法律,其次没有主观伤人意识,可以将其视为野生动物园的所属无或没有社会主观控制的“精神病患者”,这两类都是需要正常人类作为监护人,而他们所犯之事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监护人的监管不慎,这样野生动物园就成为了本次事故的责任主体。
我认为:动物作为人类的共同生存生命体,不应该承担人类对自身以及生存环境应有的责任,人类也不应当将所犯之事、所遇之痛强加诸于动物身上并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发泄愤怒,这是对动物的诬蔑也是对自身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