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大学生离开了,不过与以往不一样的是,这位姑娘并不是什么为情自杀,而是倒在了兼职的工厂。2月7日,网友@袁满gg 微博曝料称,其妹妹为河北大学大三学生,寒假去天津某电子公司兼职。1月30日晚,其走出车间后,吐血而亡。
我们在为这位姑娘婉惜的同时,不仅要问,是谁剥夺了这位姑娘年轻的生命?
是黑心的工厂?
这是去世女大学生袁某的朋友圈状态,而她发这张朋友圈的时间是2017年1月15日,到她离开人间的1月30日已经15天了,联系上面第一张她姐姐发的微博中可以看出,这名大学生并不是在离世的1月30日才连轴转15个小时的,而是这15天里,很有可能每天都是如此。加班谁都会碰到,而且很多人都加过班,正常情况下连续一到两天加班十五个小时后及时休息应该会缓解过来,但可悲的是这位同学没有及时的休息,并且及有可能大年三十晚上都在工作,如此高强度的工作量终于夺走了她的生命,让她倒在了这个原本喜庆欢快的春节里。上网查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1小时、3小时、36小时,这三个时间点,哪一个这个工厂都超过了,这工厂到底生产的是什么?是国家急需的高精尖端产品吗?当然不是,它仅仅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电子厂,那么工厂让工人这么加班又是为了什么?显然是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是利欲使老板丧失了良心,违背了法律,最终剥夺了人的生命,所以讲老板黑心一点都不为过。
是自己的无知?看到这个小标题,可能很多人会骂我,人都没了,还说人家无知,安得什么心。说实话,我也不想这么说,但我们仔细想想,到底是不是小姑娘自己的无知呢?一名大学生,利用假期兼职赚钱本来是好事,可再怎么说也应该有点基本的常识,一是这样的连续长时间高强度加班,做为女孩子,她根本不可能受得了,正如她自己在朋友圈所说的那样,15日就已经感觉受不了了,为什么还要硬撑呢,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二是像刚才我上面第一点谈到的,这样的加班法律上明确规定是不允许的,可能这种情况在很多工厂都存在,而且工人们也都是选择忍耐和接受,但正是我们的选择,给了老板们可趁之机,在他们看来,这是习以为常的事,周瑜打黄盖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且是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呢?可做为高学历的知识份子,她也选择了隐忍,而且是除了在朋友圈抱怨几句就没有任何申诉的隐忍,最终酿成了可怕的悲剧。
当然,除了以上两点,还有其它很多的原因,比如有人践踏了法律的权威,还有人藐视了自己手中的权利等等,但在这里我不想多谈,我只想更多的大学生们在珍惜自己年轻的生命的同时,能懂得如何保护好自己,但愿袁某能用她的生命换醒我们更多的人,愿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