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我和我身边的人幸福感来的都很。。。怎么说,都很没有追求,并且,虽然很不想承认,都和吃有关。个中典型是我舍友李小花,对她来说,在炒米粉里加两个蛋就是提升幸福感的不二法门,PS炒米粉的标配是加一个蛋。另一个途径啊,当然是买衣服啦!我曾好奇地问她,加一个蛋和加两个蛋有啥区别吗?她一边扒拉碗里的饭一边像看智障一样地看着我,恨铁不成钢道,当然不一样!
虽然我现在还没搞清楚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但是这种事其实压根也不需要别人理解。就像当我在咬下一口热气腾腾的煎饼果子时感慨:“好吃到泪流满面”舍友一脸想跟我撇清关系的表情,她们也无法想象在寒冷的冬夜在外面冻成狗的我,吃一口寻常的煎饼果子是多么让人幸福感爆棚。
其实容易满足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好养活嘛!我无法想象吃一个烤红薯就惬意地不得了的露露同学和她将来男票的相处模式,莫非是你一口我一口的吃一个烤红薯,我觉得,我必须教育一下我身边的这群姑娘们了,你们能不能有点儿出息,至少要吃到肉才能觉得幸福感爆棚吧,大盘鸡怎么样,要不,小火锅?还有梦微和天君儿,咱能不能别惦记三块一根的烤肠了,咱有点儿追求好不?
我现在大概明白为何人们常说学生时代的恋情最美好了,因为那些姑娘们容易满足啊!她们不会向男方要房要车,一颗奶糖就可以传情达意,一个冰淇淋一瓶养乐多就可以表示关心,更别说那些那些男孩们的糖衣炮弹了,究竟会有多少姑娘沦陷啊!
那晚宿舍停电,寝室一群姑娘聊起青葱岁月里的感情史。谈到被追求最长的时间是多久,半年,一年,两年,甚至三年。我悻悻然:“难道你们都不感动吗?”,一博同学延续了她一贯的犀利风格:“感动又怎样?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就是蠢。”我:。。。这说辞真是又残忍又真实。我是感动,但对不起,我还是不喜欢你。
当年我婉拒一个对我示好的男同学时是这样说的:“有人说女人是没有爱情的生物,谁对她好她就跟谁走,但是我不是这样,我觉得我是有爱情的”,当时他对我是真的好,小心翼翼的陪伴,不动声色的关心,我不敢在他面前吐露任何个人喜好,怕第二天在我课桌上看到。所以这套说辞我酝酿了好久,觉得既表明了我的想法又保留了体面不至于尴尬,比那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就是蠢”简直温柔太多。
前天露露同学转给我一篇文章《被自己不喜欢的人喜欢是一种怎样的体验》,看到里面的图文征集,我顿生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天呐,说到我心坎里去了。觉得不回应就有一种负罪感;话说轻了没完没了,说重了又怕伤了人家;一个避之不及,一个求而不得;你的深情是我的负担;唉,你可不可以不要再对我好了。我只能说,同感啊同感。
被人喜欢当然是值得开心的事,可问题是,倘若你的好我无法回应,可不可以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明明知道没可能,还享受人家的好,这真的是违背了我的价值观。
“当你不喜欢他的时候,他变成了一堆条件;当你喜欢他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名字”,不得不说,这话总结的真到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真的就是蠢吗?不见得,情场上不乏锲而不舍追到佳人的,感动也未尝不可以升级成爱,终归看的是缘法和际遇啊!你要相信,现实要比什么狗血脑残剧复杂的多。
村上那个关于爱与不爱的形容很是精典:“如果我爱你,你也恰好爱我,你头发乱了的话我会温柔地帮你理一理,如果我爱你,但你不爱我,你头发乱了的话,我只会轻声提醒你“你头发乱了哦”。这时你会发现,两情相悦是再美好不过的事了。
于是,那个默默喜欢着你的那个人,就像偶像剧里的万年男二,感动了观众,但或许永远打动不了女主。你想起他会觉得又温暖,又很愧疚。
他不是蠢,他只是不够幸运,没能喜欢上一个人也喜欢他的女孩儿。
那种势均力敌的爱情可能只存在于影视作品,现实中,施与受永远没有明显的界限,此刻的王,也许是下一刻的奴,亏盈自负,无一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