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之谭和李慕嘉这种其实只有在学校里的时候才是最好的爱情。
来到社会上,注定是要分道扬镳的,两个人的生活背景,性格习惯都不一样,所造就养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是有层次的。
01
丁之谭从小被父母捧在掌心里,就算是工作了以后,还是每个星期来帮他收拾房子做饭洗衣服。
他想要结婚买房子,父母二话不说卖了老家的房子,拿出了他们的毕生积蓄。
他有个有文化有钱的三姨,不但为他的工作奔忙,还可以为他寻找一个有钱有房有车又貌美如花的北京姑娘做女朋友。
工作上吃不饱饿不死,对他而言就很满足。
但是李慕嘉不一样,小时候父亲出轨,抛弃了她和母亲。
她的人生没有人为她兜底,她所有想要得到的都只能自己去争取。
她也习惯了用这种方式来获得自己想要的生活。
所以她格外努力,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在北京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对于丁之谭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她不愿意写自己的名字,她没有办法做到心安理得的接受长辈的馈赠。
她对伴侣的要求也是和一样,一起奋斗,一起创造美好的生活。
她愿意花两千多块买一双鞋是因为她知道这鞋子是鞭策是鼓励也是紧箍咒。
她最后和丁之谭分手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丁之谭对她的拼命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并不是因为他炒股失败。
02
李慕嘉要强,她进入金达律确实是因为吴剑秋的帮忙,但是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拼劲儿。
机会从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和那些永不放弃的人,如果第一次被吴剑秋拒绝以后就放弃,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机会。
进入金达以后她独自咽下新人被歧视的苦楚,努力跟上同事的脚步。
她从未想着依靠吴律师这个关系往上爬,而是一直想要靠着自己的努力。
因为努力被看见,得到了吴律师的提点,一步一步从公共助理升任助理律师。
下一步就是成为梦想中的律师。
丁之谭看着同事炒股,分分钟钟炒出一辆宝马车。
借自己的钱竟然光利息一天都给1000,这让他知道来钱快的好处。
他问李慕嘉,李慕嘉告诉他,股票你不懂。不要投资你不懂的领域。
但是他还没有经得住诱惑,让同事帮他开了一个股票账号。
他投入了53万,本来可以收割65万,可是他想要的更多。
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在李慕嘉面前又可以牛气了,而且这钱赚的太快了,什么也不用做就赚到了比一年工资还多的钱。
同事劝他及时止损,他不甘心想要再赌一把,最后血本无归。
为了炒股连工作也不上心,一个月度总结写了三天都没有写好。
人是永远赚不到自己认知以为的钱的,李慕嘉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就算股市牛上天,她也坚决让丁一谭不要碰。
但是丁之谭不这么觉得,尝到了甜头,膨胀了。
人性就是这样,你不用智慧强大理智,就会被本性蒙了心智。
03
自从李慕嘉去大律所上班以后丁之谭就有些患得患失。
他和父母等慕嘉航班落地吃饭商量买房子的事情。
结果慕嘉加班到凌晨,看到慕嘉和男同事出来他醋意大发,差点干架。
他觉得那个男同事就是慕嘉进金达的后门,即使慕嘉早告诉他是因为吴律师。
他股票亏本那天那天本来想要去找李慕嘉坦白的,可是在电梯口听到别人议论李慕嘉,他很轻易的就相信了。
自己一个人回家喝闷酒。
人和人都是平等的,工作也没有好坏之分。
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好,小公司有小公司的余热,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态。
说到底都是在打工,每一份工作都可以从菜鸟熬成大神,只要你愿意。
但是丁之谭觉得李慕嘉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进了金达。而且这种不正当正带着她飞离自己。
从前居高临下,现在追在后面跑也赶不上。
加上买了房子以后,每个月他的工资还完房贷就所剩无几了,连养活自己都是问题,这是他不愿意的。
他觉得累,所以他就想要炒股得到装修的钱,有了更多的钱他就有钱给女朋友买礼物,而不是被别人取代。
他的想法是好的,可是到底年轻,认知差了档次。
他和李慕嘉的本质区别不是工作的区别,而是认知和格局的差异。
都说旁观者清,丁之谭的母亲老早就看出了这一点,她说:“我觉得自从慕嘉上班以后,咱儿子好像跟不上人家了。”
他的母亲这句话就说出了症结,间接预言了他们的结局。
丁之谭的安逸和李慕嘉的要强本质上就是矛盾的,再加上丁之谭的多疑和人云亦云,导致他们感情无法维系,最后只能放手。
原本丁之谭拿着饺子想要挽回李慕嘉,可是在他看到这个大厦里面的人连走路都是跑的,他就明白,李慕嘉是和他们一样有翅膀的人。
而他只喜欢四个轮子慢慢跑,所以他们注定不是一路人,没有办法再在一个轨道上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