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敏离开的两个月零三天后,我的身边出现了一个人,我的女神。女神之所以为女神,是因为她在我每天拿着苏敏的照片唉声叹气,感叹世事无常的时候,总是假装不屑一顾的丢下一句,“你以为你戈多啊!”之后我都会恶狠狠的瞪着她,然后脑子飞快地运转着,想象着小行星撞击地球的各种惨状。但是,通常我的臆想都是以女神的一声“哼”而告终。直到有一天,当女神像往常一样扔下一句“你以为你戈多啊!”,我的小宇宙爆发了,“就算我不是戈多,你也不可能是垃圾。”垃圾其实是对弗拉基米尔的简称。之后,我才意识到这句话有多么可笑。因为,女神确实不是垃圾。但是,她却可以成为艾滋,爱斯特拉冈。
艾滋叫何夕,芳龄十七。何夕说她的名字来自于一句诗,“明夕何夕,君已陌路。”人们通常会觉得何夕是个高傲的女生,又自负又带着臭脾气。但是我知道,只有她的臭脾气是真的。可是,就算很多人觉得她自负,因而在背地里诽谤她,她依然有很多仰慕者,虽然绝大多数是男的。她觉得,一个人,有人喜欢也必定会有人厌恶。厌恶通常也可以理解为嫉妒。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何夕的时候,她正在修整她的指甲,神情凝重,仿佛在干一件极其重要的事。这是她经常干的事,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就像现在我们站在国旗下,听着索然无味的演讲。
“艾滋”,我小声地喊了下旁边专注剪指甲十二年的何夕。虽然我很矮,何夕很高,但是她总能想尽各种办法和我排一起。无非就是把我拉到最后面站着。
“干嘛?”
“我听说这次高三的一模考的不太好额。”
“你是担心一模呢?还是担心某个人呢?”何夕不愧是何夕,总能一针见血。
我扭捏的来了一句,“我是这么肤浅的人吗?”
何夕咆哮了,“你装,你丫再装。”
正当我们两的斗嘴升级为动手的时候,一片“乌云”飘了过来。
乌云可不像白云那样经常能见的,就像宋染。我在这高中快一年了,见到宋染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宋染成为我的崇拜对象。我觉得有些人注定是被别人所青睐的,并且一直存在在别人的存在之中。无疑,我就喜欢把宋染对号入座。
意识到宋染这朵小乌云在我们周围凝结成的气场,我赶紧默默地低下头,而何夕却罔若不知地盯着宋染。宋染则漫不经心地扫了我们一眼,然后快速地在质上记录些什么,同时我猛地把头一抬。
“你是要把我们记下来吗?”我弱弱地问了一句。
宋染没有出声,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
就因为宋染的一瞥,我不知道脑子哪一抽,竟然冒了句,“你能记我名字吗?不要只记班级,手机号码也写上吧。”说完我就很自觉地夺过宋染手里的本子和笔,“你肯定不知道怎么写,我叫陈诺,诺言的诺。”我刷刷写完这些后,旁边何夕的下巴都惊的掉下来了。宋染还是淡淡地看着我,看不出任何表情,伸手接过了我递过来的本子。然后转身走了。
我朝何夕吐了吐舌头,只能恹恹地垂下头。没有办法,他不认识我,所以他不会对我笑。其实所有人都不理解我对宋染的喜欢,我觉得我没有非分之想。我只是单纯喜欢喜欢他的那种感觉。有时候一场无疾而终的感情也未必不好。不需要诺言,不需要回报,只需要一个人,一些地方,一些回忆起来可以温暖的瞬间。没有人能伤得了我,我却有可以自救的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