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跪在地上,背很驼,身前一个脏兮兮的小瓷碗,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门口。
前阵子陪朋友参加歌唱比赛海选,地点是一个广场,那里是夜生活的聚集地,周围的街道上都是酒吧KTV,夜里,各家的霓虹灯一开,亮得晃眼。
我就是在那时候看见他的,卑微着,却让我移不开眼。
路过他时,我顿了顿,最后掏了十块钱放进了碗里,他还是低着头,微微弯了弯腰。
他身后,酒吧的大门口坐着一个男人,翘着二郎腿在嗑瓜子,似乎是注意到了我的行为,好笑地看着我:“丫头,你倒是个呆头菩萨。”
我怔了怔,什么也没说,去前面的肯德基甜品站买了两杯乌龙茶走了。
朋友比完赛,我们打包了些吃的往回走,又经过那家酒吧门口,我下意识地往那里看,见他还跪在那里,已经八九点了,夜生活泛滥的地方,周围人来人往,他的瓷碗里还是躺着我的十块钱和零星的几个硬币。
酒吧的那个男人站在台阶上在和几个人聊天,烟雾缭绕,空气里有股酸味。
我走上前,蹲到他面前。
那里一群人注意到我,停下讲话都看着我,之前的男人笑了两声又朝我喊:“丫头,有钱进来玩玩,跟一个骗钱的撒什么好心。”
我依旧没有说话,倒是面前低着头的男人抬起了头,我终于看清了他的脸,很瘦,脸上松松垮垮的,他的左半边脸和左眼都是紫红色的,右边脸颊还有两处烂掉的疮疤,触目惊心。
我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把刚打包的鱼丸粥放到他面前。
他眼睛水亮。
朋友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笑,把手里刚买的雪顶咖啡放了过去:“我没喝过的。”
酒吧男人嗤笑出声:“两个傻子,没见过要饭的?”
我们没有睬他,准备转身回去,却听到后面嘶哑的声音:“你的选歌有问题。”
“什么?”我们同时转身看他。
“《我的梦》不适合比赛唱,这次没进复赛,你的实力没问题,只是选的歌不出彩。”
“你怎么知道是她?”我惊讶地望着他。
“听声音,”我看他笑了笑,脸上多了好几道褶子,“她的声音很独特。”
“还有,你们都是好孩子。”
他的普通话很标准,带点嘶哑,说完后又低了头,不知道在打盹,还是在听这个街上的每一首歌。
我和朋友回去的路上谈起了这个酒吧门口的乞丐男人,但我们没有探究他最终落魄的原因,大概每个角落的人都有一段让人难忘的故事,那是他的故事,悲伤也好难过也罢。
后来我又去过一次那里,只是没有看见他,酒吧男人说,那天之后他就走了,不知道又到哪里找我这样的冤大头了。
我笑笑,离开了那个地方,或许他是个落魄的音乐人,或者他是个有才华的流浪汉,但或许,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酒吧男人说我烂好心,滥同情,现在满大街的要饭乞丐,每人给十块钱够我败的?
我不通,也不想通,我只知道,在那个时间,那个地方,听着街头放着谢春花的歌,那个酒吧门口的乞丐有点儿不一样。
我不善良,也不是同情心泛滥,只是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尊重而已,在看到那些瓜子壳被丢到他身上的时候,我就明白人性需善的道理了。
我嘴笨,不会说,但会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