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七岁那年刚开始学写字,当时课室的同学都问老师自己的名字怎么写,老师很有耐心地教导,轮到我的时候,我问老师,“qi,gai怎么写?”
老师先是愣了愣,最后还是一笔一划地教导——“气概”。
到了小学三年级我才知道那回老师教错了,我想要的不是“气概”,而是“乞丐”。
我家附近长期住着一名乞丐,他终日佝偻着身体,头发凌乱,身体露出的部分疑似被火吞噬过,留下黯黑的瘢痕,疮痍满目。
每走一步都扑哧扑哧的,仿佛恨不得要拥吻脚下瘦小的影子。
我之所以留意他,因为他跟其他乞丐不一样,他不向人乞讨,目光润然,没太多气味,即便头发凌乱却不显肮脏,只是过长懒得打理,打了结。每次经过,他会看我一眼,时间一长,彼此还会心照不宣地对望。
所以某次课堂作文,老师要求写一篇关于朋友的文章,班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写身边的朋友,小部分人则是写父母,我是唯一一个写乞丐的人。
“他是一名沉默的朋友,也是一名没有交流的朋友。”
“他是一个孤独的朋友,也是一席落魄的影子。”
洋洋洒洒地写了几百字。同学不解,老师也疑惑,就此找上我的父母谈及此事,父母大怒,当场把我的原稿纸撕得粉碎,撕成能扬撒在空气中的痱子粉。
那时,我才醒然原来人们对待乞丐只有两种情绪——长得不赖的,还会心存怜悯施舍。长得欠佳的,像我家附近的那位,便是嗤之以鼻。他的头发越来越长,逐渐遮挡了脸部,慢慢看不清喜怒哀乐,人们也慢慢开始害怕,觉得他终会狂暴发疯。
所以——
“一定要疏远他。”
老师的警告,同样也是父母的警告。我点了点头,于是我不再跟他对眼。
2
直到十五岁,我谈了人生中第一场恋爱。男朋友大我一届,他表白那天阳光明媚,光线描绘起世界的截面,没有玫瑰花、没有礼物、也没人起哄,他就在学校的楼梯处,倏忽牵上我的手——
“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我羞涩,同时也被他突如其来的搂腰行为吓到了,默然点头,随后他吻上我的嘴唇,很粗暴。
过后还得意地说,“女孩的初吻果然是花瓣般。”
反之,我没太多感觉,不就两块肉凑合地挤在一块。
但这段感情还是持续了一段时间。
他帮我买早餐。
我帮他买早餐。
大家还没成年,他就使坏地叫我老婆,也使坏地要我叫他老公。
每个年轻人都想成熟点,所以他学明星打耳钉,那年热播的电视剧还是《恶魔在身边》,他学贺军翔饰演的江猛,留长发,寒假特意挑染了刘海,猩红色,学会喝酒,接触抽烟,好像只要成熟一点,就能摆脱一些束缚,更加接近自由,因为这世界任谁都喜欢自由。
因此他很喜欢Beyond的歌,《海阔天空》——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背弃了理想 谁人都可以
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到了快要中考的时候,某一天晚修过后他坚持要送我回家,我是不想的,怕父母发现,但他说了一大段为了我安全的话,我妥协了,不敢指引他走大道,都走小路,快要到家时,他强吻我,还是舌吻。
我反抗,一是接受不了他充满尼古丁气味的口腔,二是我还没做好准备。我咬上他的嘴唇,他觉得有点扫兴,刮我巴掌,那巴掌使我整个人都愣住了,随之他更加粗暴地强吻我的颈部,手也不规矩起来……
我心情复杂,该是要挣脱他,狠狠地大喊,可我又不敢发声,这里离我家太近,或许他正看中这点才会如此放肆。
我呆滞般地站着,泪水拼命地从眼眶中打滚,如屋檐边缘的雨水,一旦滑落必然是因为过于沉重……
一秒。
两秒。
三秒。
四秒。
一声嘶吼骤然从黑暗中炸裂,他停止举动,不远处一席黑影迅速靠近,宛如野兽般扑了过来,他僵硬了一会,随后拔腿逃跑。
是那个乞丐,他浑身散发起愤怒,紧握拳头,双眼没了平日的润然,男友离开后,我跟他只相隔半米,我留意到他的呼吸,很糙,嘴唇微微抽搐。然后他抬起了手,想触摸我,又想说些什么。我心脏一紧,双脚僵硬得挪不开步伐。
幸好期间有人因为他刚才的嘶吼寻声而来,那人拿起石头朝他的背脊扔去。他瞪大双眼,嘴唇一紧,没怒吼回去,也没发疯般朝那人扑去。他缓慢地转过身,然后一步一步地离开,朝被月光照射的不远处。
路人问我,“小妹妹,你没事吧?”
我喘上一口气,“没事……”视线还停在乞丐的背影里,有事的人应该是他,他所经之处,都会留有一滴一滴从脊背渗透出来的血液,血液艳丽,能在黑夜中绽放红莲……
3
来不及道下一声感谢,后来有一段时间看不见他。
到了再次看见时,是几个月后,他的身体更加佝偻,好像脊背受了重伤,脸色苍白,然后赤脚走在街上。
仍是那样,不向人乞讨,在附近的垃圾桶找东西吃,衣衫褴褛,勉强遮体。我掏出父母给的零用钱靠近他,他看了我一眼,立刻躲闪我的目光,嘴里发出闷沉的嘀咕,悄然地转身离开。
那是一个即将下雨的阴天。
再到后来我考上了镇里一所高中,选择寄宿,周六日才回家。
看见那个乞丐的机会越来越少,乃至他已不在我家附近徘徊。没人知道他去哪,也没人关心他去哪,好像除我之外,没有人曾留意过他。因为这座城市太干净,干净得容不下一名乞丐。
4
到了高二那年,我父母离婚。
离婚的原因母亲不说,很长一段时间,她独自在大厅里喝酒,从清晨到暮色四合,我规劝道,每次她都摇晃酒瓶,“我没事。”
那个时候我便知道大人们常说的:没事,其实都承载着一大堆心事。我不去戳破,因为我知道只要保持着漠不关心的状态就是最好的状态。
所以这段日子过得很缓慢,缓慢得能沤出潮湿的霉味。一方面高中的生活很枯燥,每天疯狂地做卷子,每晚疯狂地背诵。越是接近高三,时间都被狠狠地压缩,然后无从释放。
后来想到唯一解压的方式或许是放学后不在饭堂里吃饭,跟同学们在外面逛一逛,脱离学习压抑的氛围。
又是那回我终于知道那个乞丐去了哪里。
原来他在我读书的地方觅食,看起来没以往落魄,不再赤脚,找到了一双鞋子,也找到一些新的衣服,整体看上去不那么落魄,仍不修剪头发,长长的头发遮掩起沉沉的伤疤。
每次看见我,他都朝我看上一眼,效仿往昔,不曾消逝。
然而有一回我借同学的自行车出去,红绿灯路口有一个小坑,没有留意,车一歪,不幸碰到停在隔壁等灯的车,刮下一道长长的疤痕。
司机开价要五百。
跟我一起的同学只带了100元,我身上也仅有80元 ,司机不让我们走,还闹着要报警。我慌了,因为我不能进警察局也不能让老师处理这事,这两件事都会把母亲牵涉进来,我不想母亲为我担忧,她如今的状态经不起一丝波澜。
可是,司机死活不让我们走,有意为难我们,纠缠了半小时。
那个他走了过来,较之前,他没凶猛成野兽,他抱着一个凹凸不平的铁罐,脚步平和。靠近司机后,脏兮兮的手用力把罐子撬开,里面都是零碎的钱,满满尽是。向司机打了一个眼神,示意这些钱足够赔偿。
司机头一次遇见这场景,显得不知所措,他捻起罐口,口吃地说,“算你们……走运,有乞丐为你们出头。”
我应该感谢他,应该说那些等我赚够钱就给回你,但我的心态较之前发生了改变,我不那么懵懂,我不再是单纯无暇的白纸。
相反,我有了畏惧,我不想他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变得抗拒,因为……
5
“那个乞丐肯定喜欢你,要不然怎么会帮你出头。”
同学道出因由。
细想,她的话并非全无道理,要不是因为爱,他怎可能为我出头,要不是因为爱,他怎可能从我住处一直跟到我读书的地方。这事细想下来,对一个十七岁的女孩而言过于恐怖。
还有一点,我处于叛逆期,一个人叛逆,除了想自由更主要还是爱面子,班上的人疯狂地传这乞丐喜欢我的事,他们还杜撰了不同版本的故事,都是基于童话故事改编——青蛙王子、灰姑娘——每逢放学,乞丐一旦朝我看,周边的人就起哄。
“在一起,在一起。”
“结婚!结婚!”
我受不了这种嘲笑,我也受不了被一名乞丐喜欢,我开始觉得他很恶心,很变态,因为——
他凭什么喜欢我!
我慢慢害怕得不敢出去学校,每逢放学都瞻前顾后,而他索性死守在学校附近,一旦看见我,臃肿的身体便灵机一动,宛如饥饿已久的豺狼看见了猎物。
我不得不报警……
因此有一段时间他不敢在学校附近徘徊,选择在这城市里有意无意地跟踪我,周六日跟我一块回家的同学,就此害怕得不敢再跟我一块放学。
我一个人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走动,偶尔能从人群的罅隙见遇见他,我终于明白小时候父母为啥一定要我远离乞丐,他真的太恐怖,恐怖得我不得不跟曾经那名渣男复合——
他也在这城市读书,读的是三流学校,这些年酒精充斥着他的脑袋,精神有点恍惚,弄了一个麻花辫,抽起香烟,当年嘻哈文化刚从国内流行。一见面他就搭上我的肩膀,我不喜欢他搭我的肩膀,因为他总会有意无意地触碰我的胸部,无耻地说,“发育了喔。”
我很无奈,但我又很需要他的存在,因为我不是刺猬,每逢我畏惧地卷缩起来,我都不得不需要一根刺对抗另一根刺。
时间一长,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我跟这男人逛起了酒吧,也一同接触香烟。
我的世界不再明净了然,我的世界有点扭曲,仿佛一切于我眼里都是从哈哈镜里映射出来,东歪西倒。
后来一次我从酒吧里走出来,手里还晃起酒瓶,那乞丐居然在酒吧门口等了我一宿。
我情绪一来,不明就里地把一个酒瓶扔向他的头部。周边的朋友没对此惊讶、反感,他们都狂称赞我做对了。
我那刻特别爽,我好像终于冲破了心里的一层囹圄,我不再畏惧他,我不再是一块被风吹得飒飒作响的遮阳布。
我解除了心魔。
相反,他的身体瑟瑟发抖、头部缓缓流下血液,血液勾勒起他落魄的姿态,这些都一一示意着他很害怕我……
第一次。
6
第一次流鼻血,以为是身体太虚弱,没在意。次数多了,同学规劝我就医。我不以为然,真正拿到体检报告的时候,鼻血又不知名地滴落在纸上,纸张很薄,被晕染成一片。
我揩着,它们细菌般从我的衣袖里繁衍——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我曾私下臆测母亲得到这消息后的场景,她会情绪崩溃地怒吼,或揪着我的皮肉大骂。
事实上她什么都没做,宛如暮色下的荼蘼,也没抱上我说些什么,她动作缓慢地坐下来,双眼对上 医院花白花白的墙壁,过了一段时间,她才让自己能够完整地来一段呼吸。
“是妈妈不好,是妈妈的错,可是,为什么上天要惩罚的人是你?”
“妈……”我牵上她的手,彼此没有一丝温暖……
到了真正害怕的时候,是第三次化疗之后,医生决定骨髓移植,我是独生女,只能看父母的骨髓能否不产生排斥,很遗憾,母亲不能配对,然而父亲他……他死活不肯来……你们说一个男人到底多绝情才能如此见死不救。母亲没对此大吵大闹,她挂掉电话,平静的模样仿佛对此事,早已明了。
后来死神的镰刀一天一天地靠近我的颈部——
事实上,死亡并不可怕,一点都不可怕,它黑乎乎的,没有形态没有意识,更没灵魂这说法,一切皈依虚无,空空荡荡,也不茫然。
然而我临死前的场景是跟母亲在聊天,她握着我的手,仍捂不出温度。声音虚弱,是连续奔波的后果。
而我的鼻子插满管子,没有应答的力气,勉强睁开眼镜,听她聊以往的事情,聊她的年轻,聊她的爱情。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她的初恋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他们自幼就认识,两小无猜,她的第一次也是给了他,两人憧憬着以后
能搭建一个幸福的家庭,恰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发生了一次意外。她跟他便永久分开,那是一个阴天,屋内的煤气罐忽然爆炸,她的初恋为了救他葬在一场火海,尸骨未能找到,或许被烧成粉末……
听到这我莫名其妙地落泪,还没来得及说句话,双眼随之一黑,再见母亲,再见这个世界——以为这样就是死亡,可是后来还是醒了过来。
母亲依旧泪流满面,也许她无法被这份回光返照折磨,她哭声低沉,攥着我的手,也许过于激动的缘故,这回有了温度。
后来得知那是喜极而泣,她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你爸……你爸救了你……”
我松上一口气,可是这口气过了很久又重新憋在心里。一憋好几年,久到我完全康复,久得我终于成年了,久到了我每逢回想曾经的刺都释然成温柔的时候,我才知道母亲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也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会跟我母亲离婚,
因为——
我再也没看见过那名乞丐,那个被世人忽略而且厌倦的乞丐。
即便这些年我走遍了很多地方,问了很多人,我都未能找到那名被火烧得浑身伤痕的乞丐,那个本该陪伴我成长的人……
好像这世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年轮,只是并非每个人的年轮都如同轱辘那样能一直往前滚动。
有些人的年轮会被卡在阴天里,然后他们的生命便再无法接受其他光芒,最后还迷失在城市里也消失在别人眼中,奇怪的是,这过程偏要另外一个人如此心疼……
你在哪?
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