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特别想要一件滚着荷叶边的大圆领棉布白衬衣,那个夏天我每天从百货大楼走过,魂牵梦萦的那件白衬衣一直挂在那儿,每次经过,我都情不自禁的驻足,无限神往的看了又看,恨不得把每个纹理都刻进心里去。
彼时买衣服是不能试穿的,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那件售价十五元的白衬衣于我是昂贵的奢侈品,我佷穷,消费不起。
某日午后,我习惯性的再去看时,白衬衣已经不在了。我飞快的跑到池塘边的柳树下,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满塘荷花开得正盛,一派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可是我心里却空空荡荡的,萎糜颓唐灰暗枯败。
太阳明晃晃的照着,我的辛酸倾泻而出,从此,白衬衣成了我永远的嗜好。
长大后买了很多件,却没有一件令我心底熨贴,怎么都觉得不如那件好,具体哪个儿不对劲,始终没想明白。那件买不起的白衬衣光彩熠熠,永远闪耀在十一岁的夏天里。
少时不会骑自行车,看别人学骑自行车都要摔很多跤,鼻青脸肿的模样让我望而却步,因此一直没有学过。
青春期看同学们飞快的蹬着自行车,长发飘飘在风中凌乱,银铃般的笑声传出好远,馨香的青春味道云蒸雾绕的在空气中弥漫着,说不尽的妖娆妩媚。
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学骑自行车,哪怕为了那美妙的瞬间。很多年以后,我骑着价格昂贵的自行车时却怎么也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了,犹如在风中的青春一般,渺无踪影。那种美妙的感觉永远留在了那年的青春里。
十四岁时偷偷的喜欢着一个人,近似疯狂的幻想着未来和他的传奇故事,以致饭之无味,觉不能寐,上课没心思学习,热切的关注他的所有一切,揣摸他的心思,猜测他的行踪,估量他的喜好,极力的表现自己,想引起他的注意,总是不经意的出现在任何可能有他的地方,那年那月那般努力的小小女生,终究也没能吸引到他的目光,引起他丝毫的兴趣。
十几年后在一个饭局偶遇,他看我的目光热烈而惊喜,饭桌上对我照顾的极其卖力,一桌人都感觉到了他的用意,不停的起哄,我却是心如止水没有一丝涟漪,那种撕心裂肺又愉悦的感觉永远的封印在了十四岁的时光里。
工作后省吃简用攒了很久的钱,买了心仪已久的项链,刚买回来那段时间,无比的爱惜,心生无限的欢喜,在家时总是揽镜自照,出门时总想展示给别人看到,总想要别人夸一句:哇,好漂亮!洗澡时要取下来怕沾水,睡觉时要取下来怕压着,抹脸时怕沾着化妆品变色,梳头发时怕被发丝挂坏,我是如此的爱惜如此的小心翼翼。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条珍贵的项链被我压到了箱底,如今灰头土脸的躺在众多的饰品中,光彩全无,恩宠尽失,我几年难得临幸它一次了。
曾经再怎样辉煌灿烂,再怎样来之不易,再怎样心痛爱惜,再怎样铭心刻骨,再怎样矢志难忘,过了那个时间段,爱恨已去,光华全失,光芒尽褪,一如我们宝贵的青春年华。
前几天年底大扫除,在衣柜深处看到了这件荷花紫的羊绒大衣,灰蒙蒙的挂在那儿上面落了一层厚厚的灰。
看到此我不由的百感交集心生恻隐,这件宝贝衣服是零五年冬天花了二千大洋买来的。当时攒了几个月的工资,是我二十几年人生中最贵的一件衣服,刚买回来时,诚惶诚恐,深怕弄坏了,总想在特别的日子里穿上好光茫四射,吸睛出彩。
可是每天都是普通平常的日子,人生哪有那么多重要的时刻,所以这件衣服出镜率不到十次。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华贵的衣服寂寞冷清的在这个角落里荒芜着,错过了锦瑟年华,错过了自己的最好时代,任当时再怎样来之不易,再如何的尊宠华贵,而今,不过就是一件过时的旧衣服,我只能把它塞进旧衣回收箱。
由于我的过分爱惜,它在我这儿只是高处不胜寒,希望它在别处,能发挥做为一件衣服最基本的功能,能御寒保暖能被人天天穿在身上暖暖的,而不是骄矜的荒芜。
陈奕迅在《红玫瑰》里一遍遍的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握在手中流失于指缝又落空……把人心真的是刻画的淋漓尽致入木三分啊!
六十多年前的十里洋场上海滩,惊世才女张爱玲就说了: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真是通透明了,简单直接啊!
人生真的就是这样子啊,沒得到的,一直惦念,得到了可能会稀罕一阵,然后又束之高阁,又去不断的寻找,失去,得到,热切,冷却,遗忘…
人心易变,欲壑难填,得失之间乾坤大。俗话说的形象贴切:人心不足蛇吞象。
嗨,大家好!我是天爱想想,一个有酒有故事的女同学,欢迎来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