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的红玫瑰(之四)

(小说连载)

酒醉的红玫瑰

鑫姐在望江阁酒楼摆酒请他吃饭。不用说,同请当然的还有于行的一个叫做郑林若凡的朋友了。

鑫姐是信用社一个分社的主任。她可决非是个等闲的女子,在兰城,她无疑算得是个有名有姓数得着了不得的人物了。她的了不得,除了她是信用社主任的身份,除了传说中她的不同一般的深厚的家庭背景,更因为她是兰城四大美女之一。她身材高大,微胖。尽管,要说她美貌得如何如何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好像也还是有些夸张了,但她一身白花花嫩滑滑的皮肉,煞是性感,浑身上下自是别有一番动人心魄的独特韵味,大约白乐天写的“雪肤花貌参差是”,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吧。

郑林若凡是报社的编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于行与他,算得上是玩得最铁和玩得最勤的那那种朋友了。郑林若凡与鑫姐的关系非比寻常的密切。密切到了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程度。

于行跟鑫姐原本两不相识,是因为郑林若凡,他近一两个月才跟她有点过从的。 前些日子,郑林若凡托他给她捯饬了个隆重得不得了的专访,可谓是大写特写妙笔生花,篇幅密密麻麻的占了县报完完整整的一个版面,占尽了风光。所以,鑫姐非得请他和郑林若凡聚上一聚,小酌几杯。

郑林若凡打电话代为邀请的时候,说自己和鑫姐已经在酒楼的包厢里恭候了,让他马上就动身前往。

问,都有哪些人在?

郑林若凡说,也没请别的什么人,就我们几个,人家鑫姐特意为你办的答谢宴。

举着话筒,默然了片刻,于行才清清淡淡的说,你们在那里吃吧,我不过去了,我在家里还有点事,忙完了就在家里陪父母随随便便吃点算了。

因为事先并没有跟他说好,临了,却让他说去就去,弄得匆匆忙忙,仓仓促促,一点也不从容,叫他心里很是有几分不乐意。他只是不喜欢这种感觉,倒不是觉得这对他有什么轻慢的。在一起玩得不错的朋友,本来就是随意点才真实,再怎么随意,也不存在有什么轻慢不轻慢的。但请人家吃饭,就不能提前个一天半天通知一声么?

其实,于行不想去,主要还不是因为这些。他不想去的理由多着了。一者,他不想给郑林若凡和鑫姐当电灯泡。除非小时候脑袋被门挤坏过,不然,谁会喜欢给别人当电灯泡?还有就是,跟他们在一起,会让他觉得有点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负罪感,让他觉得有点对不起管爱君。管爱君是郑林若凡的妻子,多善良贤惠又能干的一个好女子!曾经多少次,他在他家蹭吃蹭喝,都是人家小管忙上忙下任劳任怨一手操厨,而且从来都是热情满怀笑容满面。

再有一点就是,他不喜欢跟郑林若凡在一起喝酒。郑林若凡这个家伙,做朋友,这也没得说的,那也没得说的,就是喝起酒来,扭扭捏捏,尽整些这样的名堂那样的名堂,一点都不爽快,每每弄得人意兴阑珊,喝酒,跟他这样的人在一起,你就不必去想会有多么的畅快淋漓。

或许,可以这么说,也仅仅就因为喝酒这一点,于行跟他做了多年的铁哥们儿朋友,两个人终于还是越处越淡远,到后来少有交往形同陌路了。

电话那头,郑林若凡说,那哪里成,今天下午,你是主客,人家特意要请的就是你,你若不来,这饭还怎么吃?岂不是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于行依然是那种清清寡寡的语气,说,你太言重了,你这样的抬举我,虽然明明知道你是瞎三话四,但我听了还是相当的感动的。不过,我这回,一方面是真的有点事脱不开身,一方面又是真的只想在家里陪父母随便吃点什么算了。

郑林若凡声音夸张的骂道,我靠,拜托了,你说话能不能不要这样拿腔作势忸怩作态虚头虚脑?我就想不出这会儿你于大怪物能有什么了不得的鸟事缠着脱不得身,忽然却又还想起来要做一个感天动地的孝子,莫非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要演一出举孝廉的戏来?你就算是要装逼,也至少得给我装点别的更像模像样的出来吧?

于行笑骂着回道,你简直就是一个骂街的泼妇,你那张嘴巴,活脱脱就是一张三百斤的野猪的嘴巴。你从哪一点上看出来我是装逼的了?你这种人,平常自己装习惯了,不论别人说的是什么,说的是有多么的实在,到了你那里,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的都只当成是装逼了。

电话转到了鑫姐手里。鑫姐只说了一句话,于行就没话可说,一点儿也矜持不起来,举手投降了。鑫姐说她特意邀请了她的超级美女闺蜜做陪,这个超级闺蜜,她就是徐伊莎,他已经和她打过一次交道了。

操蛋的郑林若凡,如此至关重要的军情,他怎么都能隐瞒不报呢?真是白交了这么多年的朋友了。如果早说与他知道,哪里还用得着前面费那许多口舌?

徐伊莎是兰城中心医院的一名护士。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和于行,十多年前,他们两个是兰城第一中学的校友。他读高中,她读初中。

那年,他高三,她初二。她开始注意到了他。有两千多学生的学校里,初二年纪小女生的她注意到了他,注意到了那个高三年级的大男生。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显眼很容易就会被注意到的人。

他是相当另类的,特立独行的。在这所省属重点中学里面,他简直就是一个难得一遇的奇葩。卷卷的长头发,宽大的扫地的喇叭裤。这副形象,与其说他是个吊儿郎当目无校规的学生威龙,毋宁说他更像是个混进校园里的小街痞。

徐伊莎的教室所在的那栋教学大楼正对着学校的大门口,她们是二楼。好多次,上午,都上过整整一节课了,课间,她站在阳台上,凭栏而望,就看见姗姗来迟的一身小街痞味儿的于行。斜斜的背着个绿色的军用书包,不慌不忙从从容容的进了校门,不慌不忙从从容容的渐走渐近,一步一步,越来越清晰。

她每每都要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从教学楼的东侧拐过,直到身影消失,才会做罢干休。心底里开始萌生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古怪莫名的最初情愫。

在紫晶梦钢琴茶座,一见面,她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一桌坐了七个人,除了郑林若凡、鑫姐、徐伊莎、于行,另有二女一男,装模作样的品着高脚玻璃杯里价格不菲的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法国葡萄酒,憋着嗓子斯斯文文神神道道天南海北的侃着大山。

不知道什么时候,却见徐伊莎已经悄然无声的离开,远远的在离钢琴较近的一张小玻璃圆桌前,独自默默落落坐在那里。因为感受到了之前她看他时,她的目光里似是别有内容,而且,当鑫姐将他介绍给她时,她竟然说十多年前就认得他了,让他倍觉蹊跷,于行起身脱群朝她走了过去。

演奏钢琴的年轻女孩子,身着一袭白色连衣裙,素洁而雅致,颇为亮眼。只可惜天妒红颜,据说还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右腿就已经是高位截瘫了,但此时此刻,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李斯特的《秋日的私语》、保罗~尚勒维尔的《水边的阿迪丽娜》,等等,一曲接一曲梦一般的旋律,从她奇妙的芊芊手指间款款的流淌而出,何尝有半分妨碍得了她就是这满大厅所有人的女神,而心生爱慕敬仰之情?

在她萦萦绕绕行云流水的琴声里,徐伊莎用她低声的讲述,将于行带回到十多年前,带回到他在兰城第一中学读高三年级的那段岁月里。他一时都痴痴的有些发了呆,好一阵都回不过神来。

当年,异类、叛逆的他,与几乎所有其他同学都格格不入,活生生就是一个高中生版的独行侠。看似潇潇洒洒逍遥自在,但他的内心深处,又有几时不是孤独落寞而又迷茫彷徨,充满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得到的苦闷和伤愁?他现在来回想起,全是灰色。

真的有个他不知道的初二小女生曾经默默的关注着他并对他萌生过不可名说的最初的情愫吗?也许她只是在忽悠他吧,但也有可能并非全是忽悠么?那时候的她,又该是如何一副稚气的模样?跟现在他偶尔在路上碰到的初中小女生可有什么不同?不管怎么说,她令他的记忆里原本只有全灰色的那段时光仿佛被暖色点厾了一下。

紫晶梦钢琴茶座一别,已有多日。他对她,其实也谈不上有多么的心心念念,除了当日晚上,闲下来的时候,又不深不浅的回味了一次,之后,几乎都没有再去想过,但鑫姐一提及她的名字,他竟好比是被打了鸡血一样,顿时为之一振,原本的矜持早已经是荡然无存,甚至是都有点猴急猴急的按捺不住了,恨不得当即就飞过去,与她马上见了面才好。

尚未开吃,于行腰间的扣机嘀嘀嘀的响了起来。

那是个扣机风靡的年代。皮带上别个扣机,可是件相当长脸和时尚得不得了的事。 长脸和时尚到个什么程度呢?说个真实的段子给你听听:

主人翁戚安桂,某机关的一名年轻的干部,看上去也很文艺的一个人,于行跟见了面也会打个招呼,但基本上没什么交往。

一夜,戚安桂在歌舞厅看中一漂亮的女孩子,欲追求。散场后,悄悄尾随她回家。不料她家有围墙高峨,她进去后,随手关了铁门,将他隔在了外头。

敲门,他又不敢,就此离去,他又不甘心。遂爬上围墙,想骑在围墙上再多看她几眼。不想上了墙却惊动了她家的狗。吠声大作。引得她和家里人都一拥而出来看究竟。

戚安桂在墙头尚来不及逃离。有手电筒的光柱明晃晃的射住他,无法遁形。以为他是小偷。他灵机一动,从皮带上取下扣机,高举在手,急切的喊道,莫误会,莫误会,我不是小偷,我有扣机的,哪里有小偷配带扣机的?

此段子,至今仍然有朋友偶尔拿来做为酒桌上的谈资,尤其是“哪里有小偷配戴扣机的”一句,堪称经典名言,广为传播。

于行去服务台回电话。电话是他家里的号码,扣他的人 是小姜, 说是代替他母亲叩的,老人家喊他回家吃饭了,饭菜都早已做好摆桌子上了,等好一阵子了,老人家心里着急得不得了。

出门之前,其实他就已经跟母亲禀告好了,晚餐不回家吃了。若非特殊情况,不回家吃饭了,他总是会跟父母禀告一声的。

心里虽然明了她的话有不实,他却并不识破她,也只是说烦请她代为向老人家给说上一说。随口又问,你吃了吗?

小姜说,还没有,正准备做了。

忽然,于行的脑子里一热,不知道哪根筋又不对劲儿了,说,这样吧,你那饭就不要做了,懒得费力,跟我们一起吃算了,赶紧的到街口子上去,坐个出租摩托车过我们这边来,我在这儿等你。

此时,他也没有想别的什么,仅仅只是就势喊她出来打个牙祭,又免了她自己做饭的许多麻烦,这和在家里杀了鸡宰了鸭请她打个牙祭好像并没有什么两样的。真的,他就只是为了这么一点好意而已。有时候,他就是这样的随兴,像个小孩子一样的想起来一出就是一出,毫无一丝严谨性。

她几乎是想都没想的就拒绝,说,我才不过来和你们那些人一起吃什么饭呢。

他奇怪道,为什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这些人有那么不堪吗?跟我们在一起吃个饭,就能让你觉得那么的掉了份?

她也觉得自己回应得太快,有点口不择言了,急忙辩解道,你莫乱说,人家哪里有那个意思了?

他当然知道她不是这个意思了,却故意逗她说,还说没有这个意思,可是,你说出来的分明就是这个意思嘛,你不要勉强分辩了,不然,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还能解释出个别的什么意思?

静了静,她才说,我跟你一下子也说不清楚,反正,我不是你说的那个意思就行了。再说,我是不是那个意思为什么非得跟你说出来?你觉得我有必要跟你来分什么辩么?你管得未免太宽了吧。

他假装叹息道,是呀,我可能是管得有点宽了,你有点厌烦了是么?看来以后还是要少管人家的闲事才好啊。好心请人家吃个饭,不领情不说,反落个不讨好。好心的人一般都是这样的没得好下场,令人唏嘘。

小姜笑道,我哪里有厌烦你了,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用不着这么敏感吧。我又哪里不知道你是一番好意?但是,吃饭嘛,也许是因为我不习惯出去吃,总觉得还是在家里自己做的饭吃起来心里踏实些。

他好像有点理解她了,但嘴上还是说,你个傻丫头,就不能出来吃个现成饭,省一个是一个么?外面的饭又有什么不踏实的?难道别人还专门只给你放了迷药和毒药不成?你这样未免也太死心眼了。

她说,迷药和毒药我相信是没有的,可是,省一个是一个的说法我就不能苟同了,我还这样年轻,往后的日子长得很,吃了今天这个现成饭,也就只能省了今天这一餐,往后,我总不可能都靠着这么省下去吧?

他好像是有点不高兴了,怪声怪气道,你说的太有道理了,真是没想到呀,你懂的道理这么多,又这么的深刻,真是受教了哦。可是,不就是吃个饭么,你觉得用得着跟我讲这么多的大道理吗?

他的话让她觉得有点不安,停了一下,才很小心谨慎的说,在你面前讲道理,我知道我这简直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班门弄斧了,我知道你一定在暗暗发笑了,我……

他没有让她再“我”下去,很不耐烦的打断她,说,好了好了,我都听明白了,你说的已经够多了,你的那些大道理留着下次再说吧,现在,你先给我听好了,赶紧的过来吧,菜马上就要上桌子了。

她还在含混不清的说着什么,好像是说还要考虑考虑,他忽然发神经似的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耐心,几乎是恼羞成怒的凶巴巴的嚷嚷着说,你别跟再我废话了行不?你说这事儿有什好考虑的?叫你过来,你只管赶紧过来就行了!都什么人哪,让你过来吃个饭怎么就这样费劲,让你过来吃个饭就能怎么着你了?一点点事,扭扭捏捏天多的话,半天半天也难得跟你说个清楚。

这一招真奏效。她一下子就被镇住了,犹豫了一小会,弱弱的乖乖的说,好吧,你别嚷嚷了,我这就过来。过来就过来嘛,何必这么气势汹汹的大声嚷嚷呢?

果然是,十句好话,当不得一顿大声嚷嚷。有些女孩子哪,你就压根儿没必要跟她好言好语,你就得跟她嚷嚷,你只要一跟她嚷嚷,就灵得很了,她的所有的啰啰嗦嗦立马就会溃不成军。但嚷嚷之后,他还是觉得自己有点难以理喻。他还是第一次冲她这样的嚷嚷。他觉得按道理来说,自己好像还不应该冲她如此嚷嚷的。他怎么会冲她这么嚷嚷了?他凭什么冲她这么嚷嚷呢?他又有什么立场冲她这么嚷嚷?她是他的谁?他又把她当做他的谁?

在返回包厢的路上,他才似想非想的想了想,在这种场合将她叫过来,或许多少有是那么一点不妥当的吧?但他也就仅仅只是那么很不经意的想了想,好像还轻轻的笑了一下,那种一笑了之的笑。即便是错,也由它错了这次吧。自己都暗暗的觉得自己确乎是任性得有那么点可爱了。

小姜一来,菜就上桌子了。是等着她来才上菜的。于行跟郑林若凡他们说另外还有个朋友马上就到,当然就得稍等一等了。郑林若凡问是谁,于行只说,“你也认识她的,来了你就知道了。”好像是要给他带点惊喜的样子。结果,她来了,惊喜谈不上,意外倒确确实实是让在座所有的人都意外了那么一把。没错,郑林若凡是认识她。他在于行家里见过她两次的,知道她是他家的租房客。可是,只有天才知道他于大怪物梦里梦冲将她请了过来到底是有几个意思。

小姜只喝了三钱左右的一小杯酒,说是敬大家。仰脖子喝罢,便舀了饭吃。除了于行,其他人当然都不同意了,都说敬酒哪有这个敬法的?至少也得一个人敬一杯才算得了数。这个要求倒也在理,并没有什么过分的,但她只是不从。

他跟她一起吃过几次饭了,他知道她其实也是能喝个小几杯酒的,而且喝起来好像也还算得上豪爽,见她不愿喝,心想她自有她的道理吧,不用说自然是出面站在她一边帮她说话了。不管她有没有道理,他都会自然而然的站在她一边帮她说话的。因为有他帮着说话,大家就不再说什么了。

扒拉完饭,坐了一小半会,小姜就跟他说有事要先走一步回家去了。于行应付的劝她,让她如果不是什么急得不得了的事情,就在这里多呆一会,等着散了之后,他们一起回去。她说,你们的酒兴正浓着呢,看上去哪里是一会两会的势头,你们慢慢的喝着吧,我还是先走我的了。

他就不再劝她了,说,也行,那你就先自走吧,我送你一下。

小姜便起身告辞。当于行送她出了酒店门口,她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表情夸张的说,哇塞,舒服多了。

她是真的觉得舒服多了。

刚才,与他们那些个男女一起呆在包厢里,她是确实觉得有点不舒服。她一进去就觉得压抑,觉得浑身都不通泰。她不喜欢这样的场合,不喜欢他们这样的阵仗。她心里微微有点怪他为什么将她叫了过来。

她觉得她和他们明显的不是一路人,她一刻也不愿与他们多呆。这帮男男女女鬼混鬼混的聚在一起,吃吃喝喝,抛眉弄眼,打情骂俏,一个一个的,都是什么人哪!哪里有什么好货色?

尤其叫她受不了的是,其中那个叫做徐伊莎的护士,长的好像倒也很是有模有样,好像倒也算得上是端庄正经的那种了,但不知怎么的,她就是看她不习惯,就是看她不顺眼,就是看她有点让人心底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儿。瞧她看于行时那眼睛里的那个媚光,就实在是叫人犯嘀咕,只怕她就是《聊斋》里妖精变化而来的吧?

站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下,小姜回过头来,望着台阶上站着的于行,笑道,干脆这样,你跟我,我们这就一起回家去得了。

于行说,真是个傻丫头,这怎么能行?说好了只是出来送你一下的,我要是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跟你走了,他们那些人能饶得了我?隔天相见,不把我撕碎骂臭才怪。

她用嘴角笑了笑,说,我说着好玩的,逗你一下呢。

于行招手给她叫了辆三轮脚踏车过来,先付了车钱。临上车,她跟他道别,说,那我就先回家去了,你在这里可得跟他们好好的喝,尽着兴子喝,一定得多喝几杯,一定得喝痛快了哦。

于行听着她这话有点怪怪的,有点像喝酒喝高了说的话,可她才喝了最多也就三钱酒,哪里喝高了?他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才好,所以他只笑了笑,没搭话。

坐上脚踏车,她探出头来,却又前后矛盾的叮咛说,你还是要少喝点酒,稍微悠着点儿,别又喝得个稀烂稀烂的,记得早点回家,别让伯父伯母担心。

他有觉得她有点话多了,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说,知道了,知道了,拜拜。

于行转过身来的时候,才发现跟踪而来的郑林若凡。他就像一根晒干的竹竿一样的杵在他的身后不远处。于行问,你怎么也出来了,有什么事么?

郑林若凡拍了拍他的肩膀,嘿嘿笑道,我没事,我就是担心你呢,出来看着你,只怕你哪根神经一下子又堵塞了,又犯了失心疯,就这样跟她一走了之了,不负责任的抛下我们几个不管了。

于行说,你想多了,我不是已经说好了只送她到门口的吗?我有那么一锅糊么?

郑林若坏笑了一下,说,看你们两个人这样迎来送往的,总觉得这事儿没有那么简单,令人费猜。你他娘的不会是跟这个泥气没掉尽的女裁缝师傅在谈什么恋爱吧?

愣了愣,于行说,你个烂人,你想什么呢?你觉得会有这个可能性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只把她当妹妹来看的,我们是兄长与妹妹的关系。兄长与妹妹——你懂么?

郑林若凡说,没这个可能性最好,什么哥呀妹呀的,谁知道你玩的什么鬼把戏,我只怕你会害了人家小姑娘。

于行骂道,得了吧你,什么事到了你那里,都变得下流了,你行行好,收起你那无耻而龌鹾的好心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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