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显庆元年 656年
三月,以度支侍郎杜正伦为黄门侍郎、同三品。
夏,四月,壬子,矩州人谢无灵举兵反,黔州都督李子和讨平之。
己未,上谓侍臣曰:“朕思养人之道,未得其要,公等为朕陈之。”来济对曰:“昔齐桓公出游,见老而饥寒者,命赐之食,老人曰:‘愿赐一国之饥者。’赐之衣,曰:‘愿赐一国之寒者。’公曰:‘寡人之廪府安足以周一国之饥寒!’老人曰‘君不夺农时,则国人皆有馀食矣;不夺蚕要,则国人皆有馀衣矣!’故人君之养人,在省其征役而已。今山东役丁,岁别数万,役之则人大劳,取庸则人大费。臣愿陛下量公家所须外,馀悉免之。”上从之。
六月,辛亥,礼宫奏停太祖、世祖配祀,以高祖配昊天于圜丘,太宗配五帝于明堂;从之。
秋,七月,乙丑,西洱蛮酋长杨栋附、显和蛮酋长王罗祁、郎、昆、梨、盘四州酋长王伽冲等帅众内附。
癸未,以中书令崔敦礼为太子少师、同中书门下三品。
八月,丙申,固安昭公崔敦礼薨。
九月,括州暴风,海溢,溺四千馀家。
冬,十一月,丙寅,生羌酋长浪我利波等帅众内附,以其地置柘、栱二州。
是岁,以太常卿驸马都尉高履行为益州长史。
韩瑗上疏,为褚遂良讼冤曰:“遂良体国忘家,捐身徇物,风霜其操,铁石其心,社稷之旧臣,陛下之贤佐。无闻罪状,斥去朝廷,内外黎,咸嗟举措。臣闻晋武弘裕,不贻刘毅之诛;汉祖深仁,无恚周昌之直。而遂良被迁,已经寒暑,违忤陛下,其罚塞焉。伏愿缅鉴无辜,稍宽非罪,俯矜微款,以顺人情。”上谓瑗曰:“遂良之情,朕亦知之。然其悖戾好犯上,故以此责之,卿何言之深也!”对曰:“遂良社稷忠臣,为谗谀所毁。昔微子去而殷国以亡,张华存而纲纪不乱。陛下无故弃逐旧臣,恐非国家之福!”上不纳。瑗以言不用,乞归田里,上不许。
刘洎之子讼其父冤,称贞观之末,为褚遂良所谮而死,李义府复助之。上以问近臣,众希义府之旨,皆言其枉。给事中长安乐彦玮独曰:“刘洎大臣,人主暂有不豫,岂得遽自比伊、霍!今雪洎之罪,谓先帝用刑不当乎!”上然其言,遂寝其事。
显庆二年 657年
正月,闰月,壬寅,上行幸洛阳。
二月,辛酉,车驾至洛阳宫。
庚午,立皇子显为周王。壬申,徙雍王素节为郇王。
三月,甲辰,以潭州都督褚遂良为桂州都督。
癸丑,以李义府兼中书令。
夏,五月,丙申,上幸明德宫避暑。上自即位,每日视事;庚子,宰相奏天下无虞,请隔日视事;许之。
秋,七月,丁亥朔,上还洛阳宫。
许敬宗、李义府希皇后旨,诬奏侍中韩瑗、中书令来济与褚遂良潜谋不轨,以桂州用武之地,授遂良桂州都督,欲以为外援。八月,丁卯,瑗坐贬振州刺史,济贬台州刺史,终身不听朝觐。又贬褚遂良为爱州刺史,荣州刺史柳奭为象州刺史。
遂良至爱州,上表自陈:“往者濮王、承乾交争之际,臣不顾死亡,归心陛下。时岑文本、刘洎奏称‘承乾恶状已彰,身在别所,其于东宫,不可少时虚旷,请且遣濮王往居东宫。’臣又抗言固争,皆陛下所见。卒与无忌等四人共定大策。及先朝大渐,独臣与无忌同受遗诏。陛下在草土之辰,不胜哀恸,臣以社稷宽譬,陛下手抱臣颈。臣与无忌区处众事,咸无废阙,数日之间,内外宁谧。力小任重,动罹愆过,蝼蚁馀齿,乞陛下哀怜。”表奏,不省。
己巳,礼官奏:“四郊迎气,存太微五帝之祀;南郊明堂,废纬书六天之义。其方丘祭地之外,别有神州,亦请合为一祀。”从之。
辛未,以礼部尚书许敬宗为侍中,兼度支尚书杜正伦为兼中书令。
冬,十月,戊戌,上行幸许州。乙巳,畋于滍水之南。壬子,至祀水曲。十二月,乙卯朔,车驾还洛阳宫。
十二月,丁卯,以洛阳宫为东都,洛州官吏员品并如雍州。
是岁,诏:“自今僧尼不得受父母及尊者礼拜,所司明有法制禁断。”
以吏部侍郎刘祥道为黄门侍郎,仍知吏部选事。祥道以为:“今选司取士伤滥,每年入流之数,过一千四百,杂色入流,曾不铨简。即日内外文武官一品至九品,凡万三千四百六十五员,约准三十年,则万三千馀人略尽矣。若年别入流者五百人,足充所须之数。望有厘革。”既而杜正伦亦言入流人太多。上命正伦与祥道详议,而大臣惮于改作,事遂寝。祥道,林甫之子也。
显庆三年 658年
春,正月,戊子,长孙无忌等上所修新礼;诏中外行之。先是,议者谓贞观礼节文未备,故命无忌等修之。时许敬宗、李义府用事,所损益多希旨,学者非之。太常博士萧楚材等以为豫备凶事,非臣子所宜言;敬宗、义府深然之,遂焚《国恤》一篇,由是凶礼遂阙。
二月,丁巳,上发东都;甲戌,至京师。
十月,中书令李义府有宠于上,诸子孩抱者并列清贵。而义府贪冒无厌,母、妻及诸子、女婿,卖官鬻狱,其门如市,多树朋党,倾动朝野。中书令杜正伦每以先进自处,义府恃恩,不为之下,由是有隙,与义府讼于上前。上以大臣不和,两责之。十一月,乙酉,贬正伦横州刺史,义府普州刺史。正伦寻卒于横州。
戊戌,以许敬宗为中书令,大理卿辛茂将为兼侍中。
开府仪同三司鄂忠武公尉迟敬德薨。敬德晚年闲居,学延年术,修饰池台,奏清商乐以自奉养,不交通宾客,凡十六年。年七十四,以病终,朝廷恩礼甚厚。
是岁,爱州刺史褚遂良卒。
雍州司士许祎与来济善,侍御史张伦与李义府有怨,吏部尚书唐临奏以祎为江南道巡察使,伦为剑南道巡察使。是时义府虽在外,皇后常保护之。以临为挟私选授。
显庆四年 659年
春,二月,乙丑,免临官。
夏,四月,丙辰,以于志宁为太子太师、同中书门下三品;乙丑,以黄门侍郎许圉师参知政事。
武后以太尉赵公长孙无忌受重赐而不助己,深怨之。及议废王后,燕公于志宁中立不言,武后亦不悦。许敬宗屡以利害说无忌,无忌每面折之,敬宗亦怨。武后既立,无忌内不自安,后令敬宗伺其隙而陷之。
会洛阳人李奉节告太子洗马韦季方、监察御史李巢朋党事,敕敬宗与辛茂将鞫之。敬宗按之急,季方自刺,不死,敬宗因诬奏季方欲与无忌构陷忠臣近戚,使权归无忌,伺隙谋反,今事觉,故自杀。上惊曰:“岂有此邪!舅为小人所间,小生疑阻则有之,何至于反!”敬宗曰:“臣始末推究,反状已露,陛下犹以为疑,恐非社稷之福。”上泣曰“我家不幸,亲戚间屡有异志,往年高阳公主与房遗爱谋反,今元舅复然,使朕惭见天下之人。兹事若实,如之何?”对曰:“遗爱乳臭儿,与一女子谋反,势何所成!无忌与先帝谋取天下,天下服其智;为宰相三十年,天下畏其威;若一旦窃发,陛下遣谁当之?今赖宗庙之灵,皇天疾恶,因按小事,乃得大奸,实天下之庆也。臣窃恐无忌知季方自刺,窘急发谋,攘袂一呼,同恶云集,必为宗庙之忧。臣昔见宇文化及父述为炀帝所亲任,结以昏烟,委以朝政;述卒,化及复典禁兵,一夕于江都作乱,先杀不附己者,臣家亦豫其祸,于是大臣苏威、裴矩之徒,皆舞蹈马首,唯恐不及,黎明遂倾隋室。前事不远,愿陛下速决之!”上命敬宗更加审察。明日,敬宗复奏曰:“去夜季方已承与无忌同反,臣又问季方:‘无忌与国至亲,累朝宠任,何恨而反?’季方答云:‘韩瑗尝语无忌云:“柳奭、褚遂良劝公立梁王为太子,今梁王既废,上亦疑公,故出高履行于外。”自此无忌忧恐,渐为自安之计。后见长孙祥又出,韩瑗得罪,日夜与季方等谋反。’臣参验辞状,咸相符合,请收捕准法。”上又泣曰:“舅若果尔,朕决不忍杀之;若果杀之,天下将谓朕何!后世将谓朕何!”敬宗对曰:“薄昭,汉文帝之舅也,文帝从代来,昭亦有功,所坐止于杀人,文帝遣百官素服哭而杀之,至今天下以文帝为明主。今无忌忘两朝之大恩,谋移社稷,其罪与薄昭不可同年而语也。幸而奸状自发,逆徒引服,陛下何疑,犹不早决!古人有言:‘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安危之机,间不容发。无忌今之奸雄,王莽、司马懿之流也;陛下少更迁延,臣恐变生肘腋,悔无及矣!”上以为然,竟不引问无忌。戊辰,下诏削无忌太尉及封邑,以为扬州都督,于黔州安置,准一品供给。祥,无忌之从父兄子也,前此自工部尚书出为荆州长史,故敬宗以此诬之。
敬宗又奏:“无忌谋逆,由褚遂良、柳奭、韩瑗构扇而成;奭仍潜通宫掖,谋行鸩毒,于志宁亦党附无忌。”于是诏追削遂良官爵,除奭、瑗名,免志宁官。遣使发道次兵援送无忌诣黔州。无忌子秘书监驸马都尉冲等皆除名,流岭表。遂良子彦甫、彦冲流爱州,于道杀之。益州长史高履行累贬洪州都督。
五月,丙申,兵部尚书任雅相、度支尚书卢承庆并参知政事。承庆,思道之孙也。
凉州刺史赵持满,多力善射,喜任侠,其从母为韩瑗妻,其舅驸马都尉长孙铨,无忌之族弟也,铨坐无忌,流巂州。许敬宗恐持满作难,诬云无忌同反,驿召至京师,下狱,讯掠备至,终无异辞,曰:“身可杀也,辞不可更!”吏无如之何,乃代为狱辞结奏。戊戌,诛之,尸于城西,亲戚莫敢视。友人王方翼叹曰:“栾布哭彭越,义也;文王葬枯骨,仁也。下不失义,上不失仁,不亦可乎!”乃收而葬之。上闻之,不罪也。方翼,废后之从祖兄也。长孙铨至流所,县令希旨杖杀之。
六月,丁卯,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
初,太宗命高士廉等修《氏族志》,升降去取,时称允当。至是,许敬宗等以其书不叙武氏本望,奏请改之,乃命礼部郎中礼志约等比类升降,以后族为第一等,其馀悉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于是士卒以军功致位五品,豫士流,时人谓之“勋格”。
许敬宗议封禅仪,己巳,奏:“请以高祖、太宗俱配昊天上帝,太穆、文德二皇后俱配皇地祇。”从之。
秋,七月,命御史往高州追长孙恩,象州追柳奭,振州追韩瑗,并枷锁诣京师,仍命州县簿录其家。恩,无忌之族弟也。
壬寅,命李勣、许敬宗、辛茂将与任雅相、卢承庆更共覆按无忌事。许敬宗又遣中书舍人袁公瑜等诣黔州,再鞫无忌反状,至则逼无忌令自缢。诏柳奭、韩瑗所至斩决。使者杀柳奭于象州。韩瑗已死,发验而还。籍没三家,近亲皆流岭南为奴婢。常州刺史长孙祥坐与无忌通书,处绞。长孙恩流檀州。
八月,壬子,以普州刺史李义府兼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义府既贵,自言本出赵郡,与诸李叙昭穆;无赖之徒藉其权势,拜伏为兄叔者甚众。给事中李崇德初与同谱,及义府出为普州,即除之。义府闻而衔之,及复为相,使人诬构其罪,下狱,自杀。
乙卯,长孙氏、柳氏缘无忌、奭贬降者十三人。高履行贬永州刺史。于志宁贬荣州刺史,于氏贬者九人。自是政归中宫矣。
冬,十月,丙午,太子加元服,赦天下。
初,太宗疾山东士人自矜门地,昏姻多责资财,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勋臣家,不议山东之族。而魏征、房玄龄、李勣家皆盛与为昏,常左右之,由是旧望不减,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悬隔。李义府为其子求昏不获,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劝上矫其弊。壬戌,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等子孙,不得自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毋得受陪门财。然族望为时俗所尚,终不能禁,或载女窃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终不与异姓为昏。其衰宗落谱,昭穆所不齿者,往往反自称禁婚家,益增厚价。
闰月,戊寅,上发京师,令太子监国。太子思慕不已,上闻之,遽召赴行在。戊戌,车驾至东都。
十一月,丙午,以许圉师为散骑常侍、检校侍中。
戊午,侍中兼左庶子辛茂将薨。
以卢承庆同中书门下三品。
龙朔二年 662年
是岁,西突厥寇庭州,刺史来济将兵拒之,谓其众曰:“吾久当死,幸蒙存全以至今日,当以身报国!”遂不释甲胄,赴敌而死。
——《通鉴 唐纪十六&十七 高宗上之下&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