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有三类神。第一类自吹自擂好说瞎话,声称万能,其实扯淡,大水冲了龙王庙的事并不鲜见。第二类喜欢恶作剧,玩弄偶然性,让人找不着北。比如足球吧,世界杯赛,就是用上最好的大脑和电脑,也从未算准过最后的结局。所以那玩意儿可以大卖彩票。小小一方足球场,满打满算二十几口人,便有无限多的可能性让人料想不及,让人哭,让人笑,让翩翩绅士当众发疯,何况偌大一个人间呢。第三类神,才是博大的仁慈与绝对的完美。仁慈在于,只要你往前走,他总是给路。在神的字典里,行与路共用一种解释。完美呢,则要靠人的残缺来证明,靠人的向美向善的心愿证明。在人的字典里,神与完美共用一种解释。但是,向美向善的路是一条永远也走不完的路,你再怎样走吧,“月亮走我也走”,它也还是可望而不可及。
刘小枫先生在他的书里说过这样的意思:人与上帝之间有着永恒的距离。这很要紧。否则,信仰之神一旦变成尘世的权杖,希望的解释权一旦落到哪位强徒手中,就怕要惹祸了。
十四
唯一的问题是:向着哪一位神,祈祷?
说瞎话的一位当然不用再理他。
爱好偶然性的一位,有时候倒真是要请他出面保佑。事实上,任何无神论者也都免不了暗地里求他多多关照。但是,既然他喜欢的是偶然性而并不固定是谁,你最好就放明白些,不能一味地指靠他。
第三位才是可以信赖的。他把行与路做同一种解释,就是他保证了与你同在。路的没有尽头,便是他遥遥地总在前面,保佑着希望永不枯竭。他所以不能亲临俗世,在于他要在神界恪尽职守,以展开无限时空与无限的可能,在于他要把完美解释得不落俗套、无与伦比,不至于还俗成某位强人的名号。他总不能为解救某处具体的疾苦,而置那永恒的距离失去看管。所以,北京人王启明执意去纽约寻找天堂,真是难为他了。
十五
我寻找他已多年,因而有了一点儿体会:凡许诺实惠的,是第一位;有时取笑你,有时也可能帮你一把的是第二位;第三位则不在空间中,甚至也不在寻常的时间里,他只存在于你眺望他的一刻,在你体会了残缺去投奔完美、带着疑问但并不一定能够找到答案的那条路上。
因而想到,那也应该是文学的地址,诗神之所在,一切写作行为都该仰望的方向。奥斯威辛之后人们对诗产生了怀疑,但正是那样的怀疑吧,使人重新听见诗的消息。那样的怀疑之外,诗,以及一切托名文学的东西,都越来越不足信任。文学的心情一旦顺畅起来,就不大明白为什么一定要有它。说生活是最真实的,这话怎么好像什么也没说呢?大家都生活在生活里,这样的真实如果已经够了,文学干吗?说艺术源于生活,或者说文学也是生活,甚至说它们不要凌驾于生活之上,这些话都不易挑剔到近于浪费。布莱希特的“间离”说才是切中要害。艺术或文学,不要做成生活(哪怕是苦难生活)的侍从或帮腔,要像侦探,从任何流畅的秩序里听见磕磕绊绊的声音,在任何熟悉的地方看出陌生。
十六
写《务虚笔记》的时候,我忽然明白:凡我笔下人物的行为或心理,都是我自己也有的,某些已经露面,某些正蛰伏于可能性中伺机而动。所以,那长篇中的人物越来越互相混淆——因我的心路而混淆,又混淆成我的心路:善恶俱在。这不是从技巧出发。我在哪儿?一个人确切地存在于何处?除去你的所作所为,还存在于你的所思所欲之中。于是可以相信:凡你描写他人描写得(或指责他人指责得)准确——所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之处,你都可以沿着自己的理解或想象,在自己的心底找到类似的埋藏。真正的理解都难免是设身处地,善如此,恶亦如此,否则就不明白你何以能把别人看得那么透彻。作家绝不要相信自己是天命的教导员,作家应该贡献自己的迷途。读者也一样,在迷途面前都不要把自己洗得太干净,你以什么与之共鸣呢?可有谁一点儿都不体会丑恶所走过的路径吗?
这便是人人都需要忏悔的理由。发现他人之丑恶,等于发现了自己之丑恶的可能,因而是已经需要忏悔的时刻。这似乎有点过分,但其实又适合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