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看完电影《芳华》,谈谈对剧中人物刘峰。
刘峰被大家称为“活雷锋”,他主动包揽了团里的脏活累活,为大家服务。有个片段是他正准备吃饺子时(特意选别人不要的、破皮的饺子吃),炊事班的人来喊他帮忙抓猪,饭都没顾得上吃一口就去了。
后来因抗洪伤到腰,无法继续跳舞,也依然帮团里干活。
是什么让一个人甘愿如此“舍己为人”?善良?高尚情操?
恢复高考制度后,领导劝刘峰到大学进修,他拒绝离开。并说道自己是木匠的儿子,甘心留在文工团。
之后向林丁丁表白时将自己的选择归咎于爱她。
改革开放后,刘的车被有关部门扣押,因拿不出一千元罚款,便决定用一条烟贿赂相关人员,被拒绝后发生肢体冲突。
一方面,他乐于助人,每次去北京都捎带一堆东西回来,带给朋友做沙发,战场上冲在最前面;
另一方面,室友取笑他,心爱的人嫌弃他,老婆背叛他。
可怜吗?并不觉得。
从始至终,他都在给别人忙活,唯独没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很赞同这句话。
舍己为人值得肯定,但前提是先“为己”,而后才能“为人”,否则为什么还要活着?生存资源这么少,多活一秒都是在浪费。
人类从茹毛饮血的时代走来,靠的是善良?是良心发现?豺狼野兽可不讲这些。
刘峰的悲剧在于他不思进取,明明有机会成长,却选择止步不前。哪怕他修好再多的道具,打造再多的沙发,他依然只是个木匠的儿子,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是生存的智慧。
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得去争去抢去成长。
指望好人有好报?可能你对好人有些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