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黎明一定会到来,无论黑夜多么漫长,我都愿意等待,充满希望地等待。
如果我们还能继续携手相伴,无论这思念多么磨人,我都愿意对未来的日子翘首以待。
我和我的王先生相恋八年。
认识他十年,从喜欢到爱他八年。
高二初识,那是2008年盛夏。我们刚刚从5·12汶川地震的悲痛中苏醒,就要迎接北京奥运会这一历史盛事。文理分科之后,学校要求暑假补课,坐在闷热的教室里,所有人都烦躁不安。也许唯有这举国同庆的喜悦才能安抚内心的躁动。
王先生那时还是个跳脱的孩子,所有的躁动都化在他的一蹦一跳之中。因为他就坐在我的左前方,除了上课从未见他老老实实坐在座位上,总是喜欢在上课铃响的最后一刻跳回位置上。那个时候的我,只在同桌的课后闲聊中了解他。听说他语文作文写得不错,听说他政史地三科经常高分,听说他极得高一老师的喜欢。可这也是听说,那个时候骄傲的我,对于不稳重的男生不屑一顾。更从未想到,这个男生以后会成为我的心上人。
整整一个高二,印象中似乎没怎么和王先生说过话。十七八岁的年龄,正是荷尔蒙分泌的高发期。我偶尔得到的都是他的花边新闻,今天听说他给这个女生写了情书,明天听说他给那个女生送了礼物。真真假假,全都遗失在那段最可爱的青春里。
直到高三,他恋爱了。那是个可爱的短发女生,笑起来眯眯眼,可爱的恰到好处。我想那个时候,王先生应该很喜欢她。那个时间盛行QQ空间,我在王先生的日志里看见他们的甜蜜,看见他用温柔的笔触描述她的可爱,看见他用细腻的心思记录他的喜欢。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跳脱的男孩也有这么柔情的一面。也慢慢了解,原来这个世上会有这么温柔细腻的男生。
想到临毕业之前的一个小插曲。那天是王先生的生日,他们约好举行生日聚会,只是没想到会邀请我去。那应该是我们第一次打交道,以至于后来我经常在想,如果我不去,是不是就不会有后来的林林总总。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如何落落大方面对这样的场合,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不会化妆不会染烫时髦的发型就像一个落伍的小丑,那个时候我看着他们站在人群中间接受大家的祝福,连句生日祝福都说不出来,尴尬的不知所措。可内心极强的自尊和骄傲又在告诉我,我不能平白无故吃了这样一顿饭,我得送点礼物。可送什么呢,对于已经有了女朋友的男性同学,是不适合送有纪念意义的礼物的。买点水果送给他们吧,想买点苹果的,可实在是不新鲜,送礼是拿不出手的。于是,我阴差阳错地买了一袋我认为能拿得出手的梨送给他们。记得很清楚,我非常不好意思,拜托了我的前桌送出去的。后来和王先生恋爱之后聊到这段,王先生揶揄我是不是早有企图,也感叹冥冥之中自有天定。现在再想到这些,只是觉得自己傻得可以,情商之低早见端倪。
时间很快,随着高考一过,整个高中岁月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