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没有白走的路。
01
犹记得在学校时有一句顺口溜:作文作文,见了头疼。语文课上,哪怕老夫子用很不标准的普通话“念书”也比作文叫人欢喜。于是叛逆期的我在一次作文开头竖着写上:万事开头难!就在同学们以幸灾乐祸的心情等待一场暴风雨来临的时候,老夫子微微地笑了:“这样的开头还真是别具一格哈。能打破常规就说明你是个有思想的同学,老师很欣赏。”同学们下巴都快掉了。接着,老师话锋一转,“这个算第一个,以后我要你的作文都有一个不寻常的开头。”
自己作的“秀”,只能自己受。
张爱玲在《论写作》里借先生的话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中间一定也要好·····
一篇文章从头到尾都是好的,自然没有不好的理由。只是我在以后的漫长作文课上,都要绞尽脑汁想一个不寻常的开头,中间和结尾已无暇顾及。直到毕业,我真的很头疼作文。不过,是“痛并快乐着”的头疼。
02
毕业后,我踏上异乡的路。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陌生的语言,一切都是陌生的。甜糯的吴侬软语听上去比歌还好听,可就是一句不懂。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是思想的载体。
我在孤独的异乡成了哑巴,成了没有思想的幽灵。
每天下班后,在简陋的单位宿舍里看着夕阳一点点西垂,暮色一丝丝升起,仰望星空,遥想灿烂的星河里属于我,属于家的那一颗星子,请它代我传去无尽的思念。那一刻,我像一头被憋得透不过气的困兽,急需要寻找一个出口。可是,我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就连同学,也相隔很远。我只能把切切的思念和满心的惆怅全部倾泻到纸上。
这,开启了我的写作之路。
从写日记开始,我慢慢学会了与自己对话,学会自省,学会思考。夜深人静时不再觉得孤独,内心变得不那么浮躁,渐渐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该跟过去握手言和的道理。人,不能活在假想的世界里。我会在日记里哭泣,合上日记还是要微笑着面对生活。
写作,最初承载的都是我的愁绪。
03
真正的写作却是在工作多年后。
一次夜班,我用专业知识帮助别人解除了一个痛苦,看着她舒展的眉头和脸上洋溢的笑容,我心里的欢喜一点儿也不比她少。我用一篇小文打发了一个漫漫长夜。第二天,我把小文拿给一位同事看,同事惊讶地看着我:“是你写的?文笔不错啊。”得到她的肯定我实在太开心了,因为她是我们单位的“笔杆子”,也是我心中一直仰慕的人。
同事当时大约四十出头,气质形象俱佳,起码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十岁。性情恬淡,微微上扬的嘴角是她面部最明显的特征,她的五官算不上惊艳,甚至属于比较普通的,但整体的感觉很好,是一种由内而外让人舒适的感觉,很有亲和力。每次看到她,我首先想到的都是“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我觉得没有比这更贴切的了。
同事帮我稍作修改,并鼓励我投稿。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的喜悦陪伴我度过了一段慌乱的岁月。之前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自己稚拙的笔能得到他人的认可,还能一投即中,简直太幸运了!幸运之神这么眷顾我,给了我莫大的鼓励与鞭策,使我在那一段日子里,能耐得住寂寞,内心丰盈,最终走出困境。
感谢我生命中的贵人,如果没有老夫子略带惩罚的锤炼,我不可能一蹴而就,首战告捷;感谢那些寂寞的日子,让我有大把的时间体会百态人生;感谢我的伯乐同事,是她把我正式引向写作之路。
写作,让我既能享受阳光,也能承受风雨。
04
午后的阳光斜斜地洒在阳台上,一杯清茶,一本书,一支笔,一个笔记本,这是我休息日的标配。我习惯用笔写字,喜欢笔尖游走时沙沙的响声,它能让我心静,心安。红尘再多的喧嚣此时与我无关,再大的诱惑也能被屏蔽。徜徉在故纸堆里,赏八千里路云和月,品五千年华夏文明的沧桑巨变,游古今观中外,踏着历史的足迹,追寻自己未完的梦。
闲暇的时候写点儿小文,以文会友,认识一些有趣的人,不再囿于狭小的眼界,不再困于单薄的经历,不再拘泥于陈规旧律,天地广阔,人的格局也会渐渐变大。
写作是一件孤独的事,但我并不孤单。
爱上写作,寂寥的人生开始变得有趣。也许我终不能写出什么鸿篇巨著,但是,保持能写.会写的能力本身就是一件美丽的事情,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