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先来解释一下题目中的这两个我杜撰的名词,呃,好像说杜撰有点儿贬义的意思了,其实这就是我为了讨论今天的话题而有意组合出来的两个名词。
病捐,意思是社会上那些好心人给那些患了严重疾病的人捐款的行为。
病退,意思是当那个患病的人把病治好后剩余的钱退还给捐款人的行为。
是这样的,今天早上看东方卫视的报天下时看到了这么一则新闻:
一十三四岁的女孩患了重病,社会上的好心人(网友们)给她捐了很多善款,单单有据可查的就高达十一万元左右。当时女孩的家属作了一个承诺,就是等孩子治完病后,会把剩余的善款捐出去,给社会上其他需要的人。
然而,后来女孩不幸病逝,家属并没有像之前承诺的那样退还捐款,当然,并不排除已经用完了的情况。
有一些网友就表示,家属应该遵守承诺把剩余善款捐出去,或者退还给当初捐款的好心人。而此时家属则表示:没钱了,不退。也就这一句,引发了众人对这个行为的讨论。
看完这个新闻极其评论以后,我只能用呵呵来表示我的无语和无奈。
当然,家属和网友双方各有道理,然而今天,我要做一做坏人,家属网友双方各给一巴掌。
给家属一巴掌的理由是:言出必行。
您失去了孩子,我对此深表同情,同时致以最衷心的安慰:人既已去,请您节哀。但是因为我要本着比较客观的态度来评价一下这个新闻,所以有些话我还是必须说一说,虽然有点残忍,您姑且听之。
个人认为,既然您已经承诺了要退还或是捐出善款那就应该言出必行,履行您当初雨下的诺言,而不是简简单单一句话“没钱了,不退”就算了,您这是把好心人对您孩子的热心帮助和信任当成什么了呢?当然我并没有指责您的意思,只是觉得这个行为有点儿不妥。就我个人而言,既然当初许下诺言,那就应该履行好承诺,哪怕只用剩一块钱或者一毛钱都应该捐出来,这样才不会让好心人心寒。
如果没有想好要不要把剩余善款捐出去的话,那就不要把话说得太早。如果您什么也不说,到最后不论您剩余多少善款,作何用处,大家都不会有什么意见,但是您承诺了就不一样了,这涉及到社会公德了,怎么说也得给社会一个交待,因为从您说出承诺之后,您的一举一动都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了,您最后的决定直接会影响到很多人对公益事业的态度,很多人会因为您的举动更加热心地去帮助他人,然而也可能因为您的举动而从此不再伸出援助之手,这就看您怎么处理了。我没有别的意思,也就是站在一个我认为比较客观的角度来评价您的行为,仅此而已。
给网友一巴掌的理由是:善出不问。
个人觉得,既然您愿意无偿地给孩子捐出一点钱治病,想必也是出于好心、善念、慈悲甚至是同情。这都没有关系,我只是想说,既然您钱都捐出去了,那善款的使用情况其实是没有多大必要去计较的。
因为毕竟您捐款的对象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是慈善机构的话,我们会担心会不会被某个工作人员私吞或者任意挥霍了。然而您是以个人名义捐的钱,不论是多少,说明您是个好人,对于需要帮助的人热心地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这点让我很是敬佩,也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能像你们学习,对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
但是,关于善款余款的处理那就是人家家属的事儿了,您站出来说他们不守信用,这个无可厚非。然而,您要求人家退还善款这个行为就不大合适了。而且您能捐出这笔钱说明您的经济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去纠结退不退这笔钱了吧?
如果您捐款的时候就想着等人家治病完了能给您退款的话,那本人建议您还是不要捐了。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个行为会影响其他捐款的好心人。如果人人都像您这样想,那么大伙儿都来纠结这个问题,那病人家属还能安心地用你们捐的善款给孩子治病么?
另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一般患了重病的病人花费的金额都是比较高的,这样说起来,十多万也不算多,也许家属给孩子治完病之后就只剩几百上千块了,那也是有可能的,就剩那么点儿钱了,您说家属应该怎么退还?
于是,又引出下面一个问题了。
那就是捐款的好心人太多了,您说家属应该把剩余的钱退给哪些好心人呢?
因为他们用钱都是合个整数的,也就是说即使想要退还给好心人,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说应该要退给哪些好心人。
如果退给这一部分的好心人,那另一部分的好心人就会说:我们也捐了,为什么剩余的钱只退给他们不退给我们?这是什么意思!
而如果反过来,把善款退给说话的这一部分好心人,那另一部分的好心人也同样会有异议的,这就涉及到一个公平心理的问题了,在此本人不再赘述。
再有,即使病人家属还剩下一些钱,他们留作自用那也是无可厚非的。
您可以想一想,家属都已经失去女儿了,更是我们常说的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们再去纠结那点儿钱,对家属来说是不是太残忍了一点儿呢?
自家孩子尸骨未寒,捐款的好心人就跟追债的似的一直让自己捐出剩余善款,他们心里是不是会更难受呢?
本来内心是非常感谢社会上的好心人的,这么一闹,家属反而有了很多心理压力。我想这也不是捐款的好心人愿意看到的吧?
最后,就算是出于人道主义,把那些剩余的善款当做对失去孩子的家长的慰问金,这又何妨呢?毕竟人家失去的可是一个已经长到十三四岁的大姑娘了呀!家属不痛心,不难过吗?
没有失去去至亲至爱的人,可能很难甚至无法体会那种痛苦心情,我小学六年级就失去奶奶,看着一个陪伴自己成长的人就这样消失在自己的生命里,那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情,何况那家属失去的还是自己养了十三四年的女儿啊!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是不是可以暂时先不看物质金钱这一面,而只看骨肉亲情这一面?也许,这样一来,您的心能舒坦一点,也不会再去纠结那自己捐出的一点钱能不能退还回来的小事了。
结语:
孔子说仁者爱人,故社会上所有的好心人都是仁者;
孟子说人性本善,故很多人面对他人的遭受苦难时愿意伸出援手去帮助他人;
荀子说人性本恶,我们应该去恶从善,故社会上的好心人都是已经去了恶而存了善的好人。
不论是哪种情况都好,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能伸出援手的人都是心存善念的好心人。
如果这人世间真有神明的话,好心的人们都不用担心自己会遭受什么厄困,因为神明会眷顾你们的,做好自己就好了,也不用去在意他人的眼光。
天佑善人,我一直坚信这一点。
我看到关于这则新闻的某一条评论,说是应该有一个司法或者是法律程序去规范剩余善款的去向。
对此我只想说,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法律规定杀人犯法,然而我们大多数人绝对不会去做,也不会感到不自由,那是因为法律只对那些无法控制自我的极端分子而言才会有被束缚的不自由感。因为他们自己不能给自己设定道德底线,只能靠法律来控制和约束,这是非常可悲的一件事。
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可以自己给自己设定底线的,我们没有必要也不需要用法律给我们设定底线。
而且,不要用法律来评判人性的善良,否则,我们的社会只会越走越冷漠,我们的文明更是会越发展越倒退,因为方向已经错了,多走一步都是退步。
最后,我想对社会上所有的善良的好心人说一句话:
永远都不要抱着得到回报的心态去帮助别人,那只会亵渎了你那美丽而高贵的灵魂。
斯唯写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