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说我和孙先生是异地恋,不过他不承认。我们在两个相邻的城市,说远不远,开车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说近也不近,毕竟不是想见就能见。有时候过节也不能一起过,往往那个时候我会觉得很落寞。
其实我和孙先生13年前就认识了,我们俩是初中同学。两年前在朋友的婚礼上又见面了,后来就在一起了。对于我俩在一起这件事,不仅朋友们感到诧异,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初中的时候我们是互相瞧不上眼的那种人。我是属于成绩优异的学生,自从初一第一次月测验考了全年级第一后,我就成了“名人”,几乎所有的老师和同学都认识我。他也很出风头,那时候他是校篮球队的队长(这也是后来他告诉我的),几乎是学校所有花痴女生们的偶像。那时候我心高气傲的,自然瞧不上他那样耍酷又不爱学习的男生,而他也不喜欢我这种爱学习的女生。
我们在一起也是因为他的霸道,有一天他认真地对我说:记住今天的日子,从今天起我们就算正式在一起了。我也无话可说。后来他常常戏谑地说我好追,我就回他:你有追我吗?有一句话说:I love you not for who you are,but for who I am with you.这句话用在我身上特别合适。我和孙先生大概就是情投意合了。
孙先生是个行动派,不会因为考虑太多困难就去放弃一件事情。我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我说想养只小狗。其实这个想法一早就有,每次和别人说起,大家都会说一堆劝告的话,诸如养狗麻烦啦、不卫生啦一类的话。但是我跟他提这件事,他二话没说第二天就去买了一只金毛,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豆花。豆花现在已经19个月了,我和孙先生在一起也是19个月。后来又有了一只泰迪,叫小宝。这两只狗给了我很多快乐很多陪伴。
他也是个逗比的人。他常常说每个人内心都是逗比的,就看能不能被发掘。我和他在一起后发现原来我自己也是个逗比的人。学生时代,有时候在寝室里我会突然唱一句“开封有个包青天…”,还没等我唱下一句,就会被舍友们截住。她们都觉得我一个乖乖女怎么可以唱这种歌,更别提“山丹丹花开红艳艳了”,所以我的逗比气质一直被压抑着。他不一样,我无论干什么逗比的事他都会接着和我一起往下干,所以和他在一起我常常能开怀大笑。所以我常常说是他发掘了另外一个有趣的我。
他还是个善良的人。有一次我问他:如果在路上遇到一个摔倒的老人会不会上去扶。他竟然毫不犹豫地说会。社会风气这么差的今天,人们大多抱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心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活着,他还能有这么正的三观真的很让我感动。有一次他在路上看到一个老太太在卖韭菜,他看老太可怜,就一股脑把老太太的韭菜全买回去了。还有一次,下雨天,有个卖水果的小贩水果翻在了路上,他还停车帮人捡。他说能帮一下就帮一下吧,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损失。
对我来说,他就像个哥哥一直照顾着我。我是个没有多少社会经验的人,虽然已工作两年多,但还是学生气很重,在外面也常常被人误认为是学生。我一遇到不开心的事无法自己排解时,他的一两句话就能让我释怀。原来我的脾气不好,和他在一起后渐渐地学会了大度宽容。他在我和他妈妈之间也扮演着一个很好的角色,常常说对方的好话,所以我和他妈妈相处的也很融洽。以前我是个“Up head”的女孩子,和他在一起后,我渐渐变成了一个“under road”的姑娘,而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所以说“I love him for who I am with hi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