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了上海交警执法视频,大意是交警执法一位抱孩子的妇女停车问题,而那位妇女抱着孩子有恃无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伤害最大的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媒体上说什么的都有,有支持执法的,也有同情妇女的,可怜孩子的。我更同情现实的社会制度。
事情的初始不过是停车制度的遵守问题,所有的吃瓜群众都站在道德的两边,没有人关心社会制度。先不说制度的合理性,但是既然这个制度是法规范畴,作为公民就应该遵守。
警察执法也是有法可依,现实的结局是被停职,那这个执法错了吗?
抱着孩子可能会不方便,违停可以原谅吗?抱着孩子就可以推搡警员吗?这算袭警吗?我抱着孩子到你家抢钱,你乐意吗?然后警察告诉你,她抱着孩子呢,我们不方便去你家执法,你接受吗?
归根结底,就是公众对身边法规制度的不尊重,每个人都愿意享受法规制度带给我们的普遍社会关注,又想在社会制度中寻求特殊照顾,这种心理交织影响,最后,能发展成为用弱势和道德绑架法规制度。
法规和道德是有区别的,道德有宽容度,法规没有,它只有俩个结果,要么违反,要么遵守。很多人选择无视,以为不违反道德观念就是好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我认为那位警察同志执法应该表扬,他必须对的起他那身制服,至于如何执法,加强职业教育,法制教育是必须的,执法更要合法,还有孩子,造成了伤害,在法制的框架下,该咋样就咋样。
那位女同志,同理,违法违规行为该咋处理咋处理,她必须为违法付出代价,受到的伤害该治疗就治疗,她应该享受作为公民的权利。
最心疼的是孩子,这样的事发生,巨大的身体伤害,几乎要命,而幼小心灵的心理创伤对他的未来生活有多严重,谁也不清楚。
学校曾经有个学生,学习成绩非常不错,可是有个坏毛病,老是喜欢破坏公物,课桌拿刀子划,皮球拿刀子划,学校的排球网拿刀子划,怎么教育都不行。我们几个老师决定到孩子家看看,事实上我们给家长说了孩子的表现时,他的父亲并不买账,而是当我们的面将一只鸽子的腿砍断,任由那只鸽子在笼子里挣扎。
同去的人都被震惊,我们不知道家长受过什么样的刺激,但是我们深深理解了孩子的心理受到了多大的影响。
如今,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的社会不仅是社会公共道德遵守,也必须有社会法制的合理运行。蔑视法规其实就是挑战社会的和谐,遵法循规是社会公民的必须素质,别给孩子的心里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