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段时间和朋友讨论关于爱情的话题,其间我向他问了一个问题:如果让你在你喜欢的人和喜欢你的人二者之间选择,你会选择哪个?
朋友皱眉沉思片刻之后,用一种不确定的语气答道:应该是喜欢我的人吧。
我:哦?为什么不是自己喜欢的?
朋友:我不喜欢那种苦追无果的失落感。而且,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也不算爱情。
朋友简短地结束了这个话题。
我想了想,喜欢你的人和你喜欢的人,这是一个看似相同却差别很大的问题。现实之中,相信很多人都会遇到过。
从出生到死去,我们遇人无数,有老有少,有平庸亦有优秀。
而在这茫茫人海中,我们可能会到一个彼此相爱的人,但这几率微乎其微。我们遇到更多的则是你喜欢的或者喜欢你的这种仅仅符合单方面条件的人选。
于是,我们开始追求亦或者被追求。有些人终成眷属,也有人一无所获。
只是不可否认的是,无论追或被追,这二者之间总有一个人在这场爱情的拉锯战中扮演着主导地位的角色。而这个角色,通通是被追的那个人。
这个被追的人,他/她的决定,也恰恰决定了我刚才那个问题的答案。
你喜欢的人,或者,喜欢你的人。
2
听过一句话: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这句话在我看来,简直就是扯蛋。
认识一个朋友,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孩。她喜欢什么,就会勇敢地去得到它。有一次她跟我说,她喜欢上一个男孩,她要倒追他。
女追男毕竟少见,但我明白她的性格倔强,作为朋友的我给予地也只能支持与鼓励。于是女孩开始了她轰轰烈烈地倒追大计。
偶遇,问问题,约球。凡是能够想到的交流方式,女孩一一尝试,而其大胆热烈的追求方式,也引得人尽皆知。毕竟在那个年龄段,碍于彼此之间的羞涩,如此大胆炙热的追求方式过于少见。况且还是女追男。
渐渐的,二人所处的那个班甚至是周围几个班都知道了这件事。被追的男孩甚至被听到传言的班主任叫去办公室深刻地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
而这件事的最后结局,以男孩一张甜蜜的合照落幕。据说,照片中的那个女孩,是男孩异地恋的女友。两人相约考同一所大学,并为之努力着。
我看过一张图片,背景是雨天。一名持伞的少女拼命地举着伞遮着身前那个对她视而不见的少年,甚至不惜淋湿自己。而少女身后,一名少年以同样的动作遮着少女。
图中的三人在这个问题中明显都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对别人所谓的辛苦付出视而不见。
或许他们在想,我再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点,是不是我向他走多一百步,一千步,他就会向我迎来,伸开双臂将我拥入怀中。
我们总是会被这种幻想的自我安慰所感动,并将其化作前行的动力。我们将坚持不懈奉为座右铭,相信水滴石穿的戒律。但,你要明白,自我安慰的人只会自己,对方不是你。
爱情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情,有句话这么说:圈子不同不必强融,我想将其套用在爱情里,也适用吧。
爱情有时就是这么残酷且血淋淋,也说不清孰是孰非。有人爱得要生要死,恨不得将整颗心掏出来,但对方仍旧毫无所动。
所以,这个时候你除了放手,也就只有放手。因为,他不爱你。感情这事,从来都不能强求。
这就是爱情。
你喜欢你,是你的权利,但我喜不喜欢你,是我的自由。记住,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一个人的爱情,叫自作多情。
fin.
现在,我终于明白朋友选择被人喜欢的缘由。或许他也曾经是无数个追求自己爱情的少年之一。但当他经历过某些事情,累了,倦了,也就看透了。
当然,这世界上总归有一见钟情与两情相悦。苦追无果的例子,只是这无数例子中的寥寥数个特殊的个体罢了。
我想,在这些例子中,更多的应该是中途放弃的吧。喜欢的人喜不喜欢你,你是能感觉到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义无反顾的勇气。
一个人向另一个人走了九十九步,但当后者一无所动的时候,前者转身就走,哪怕对方后来向他张开了双手。
因为,我爱过了,付出了。
你不接受,我们之间,也就再也没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