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和一位朋友在值班的时候闲聊,说到了高中时候的事。来自河北的她感叹大学生活的幸福。她说:“高考结束后那一刻起,我感觉整个天空都亮了”。河北省的教育向来就以残酷闻名,我也听说过有很多河北省的考生选择去天津高考之类的事。当她听说我来自云南的时候,眼睛羡慕的都要放光了。闲适而惬意的生活,优美的环境,是敢都不敢想的。
其实几年前刚入学的时候,我还有点小小的自卑,因为自己的“出生”。云南,可是全国著名的贫困大省。就算是现在,问我对家乡的评价,我第一个想出的词语是“懒惰”、 “得过且过”等。别人羡慕的leisure time,我看来反而是制约发展的主要原因。炎热使人懒惰,孟德斯鸠如是说。
铺垫到这里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明白了,在那位朋友看来很珍贵的东西,在我这里完全没有得到重视,反而我重视的是其中的缺陷。我不想用简单的“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来形容,这里用富有轰动的“富豪别墅事件”来解释解释。
原文里说的很清楚,明明是一件好事,偏偏成了一件坏事。在经济学里面有个很经典的问题,国家为了增加生产者福利而采用各种政策,可政策都会带来全体社会福利的净损失,反而直接将现金发放给生厂商不会造成社会福利损失,那政府为什么还要采取政策、而不是直接放款?这个问题有很多种解释,有说政府觉得不劳而获不好;容易造成欺诈行为;不能只以社会总福利作为衡量政策和放款两种做法之间的优劣等。而我觉得最好的解释是“人心的不满足”——30/70原则。
30/70原则强调的是人们在付出相对于事件本身多大程度的努力后会将成果视为自己的,答案是30%。好比你自己面前有一堆食材,你将它烹调成了一锅美味的汤,你会非常珍视它、看重它——这是我做的汤。现在再想想你面前有一包方便面,你烧了壶水烫开成了一碗美味的方便面——在你看来这碗方便面是“你做的”吗?同理,你煲汤时的食材也不是你自己种的,水也不是你自己挖的,那为什么你就认为汤是你的呢?这就是30/70原则。只有当你的付出占整项活动的30%时,你才会视为己出,珍视你的劳动成果。
现在回到别墅事件。别墅是天上掉下来的,农民们没有付出任何劳动,在他们潜意识里认为这别墅并不是他们拥有的,那有就没有必要珍视它。我不饿的时候给了我一碗方便面,那我倒掉也好给人也好没有必要放冰箱里装起来。所以,这在“不珍惜对待既有的别墅”方面给出了解释。
然后是对“登鼻子上脸”的解释。为什么人们会要求更多的赔偿更多的利益呢?因为他们预期会有更多的赔偿,预期获利上限要高于现有利益。在这里我画了个图表示。阴影部分表示A和B两位农民现有的利益——一幢别墅,延双向的坐标轴方向分别表示各自利益的增加,我们发现沿轴向下是A的利益增加,向上是B的利益增加。虚线是企业家平均能给出的最大利益,比如说企业家可以同意最高位农民再每位多发1000元补助。好了现在A先提出了他的要求,狮子大张口直接要2000(蓝色区域),在企业家的承受范围内,企业家同意了,而B可以预期可以得到的1000元则被A套走了。B说:“我还要100”,企业家就气了,这已经超出了他能给出2000元的最大利益。
这上面只是两个人的情况,现在我们考虑10000个人。第一个人预期每人还有1000元的套利空间,对企业家说:“给我1000万吧”。这就是为什么农民会讨要超高额的赔偿而非一点点。但是第一个人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第一个人呢?为什么要假定其他人都比自己笨呢?于是所有人同时行动,得,10000个人1人1000万,企业家立马翻脸。
现在回到我和朋友的例子。我没有将故乡视为今后发展的良地,或者说我不珍视它,是由于我的投入过少。我虽然在那生活了近20年,可是自己创造的东西还是少之又少。我没有构建一个庞大的同事朋友网络,也没有固定资产。而反观我的父母这一辈,因为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谁会愿意背井离乡呢?所以说如果不打算回乡发展就别抱着先回去熟悉熟悉工作和社会,先让父母接济一点有了资本再换地方之类的思想,一旦投入到了一定限度,念头就打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