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爱》中女主温静和持续七年的初恋杜晓风分手,失恋,工作不顺,她好像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温静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听到同学孟帆去世的消息,而大家一直都认为孟帆喜欢自己的好友苏苏。孟帆在《夏旅》刊登了一系列描写初恋的文字。为了证明自己,同时自己也抱着一颗私心怀念和初恋的恋情,温静开始帮苏苏收集孟帆以往发表过的文字。
温静看到了自己当初和杜晓风在一起的时光。而伴随着一段段记忆被铺开,慢慢的抽丝剥茧,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原来孟帆一直暗恋着自己,他利用大家的误会隐藏了自己对温静的心迹。
温静在这一端失去了自己的初恋,却在另一个初恋的故事里看到自己的影子,原来普通的自己曾被一个人如此深爱过。最后温静终于放下过去,挥手和七年的时光告别。孟帆默默的暗恋得以永生,这份温暖足以支撑她的一生,给予她向前的勇气。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初恋,想起来或淡淡一笑,或悲愤不已。什么算是初恋,是第一次恋爱,还是自己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还是别人对你的暗恋,说法也许不同。而对于我来说,青春岁月中有一段记忆无人能够战胜,我把它定义为我生命中的初恋,因为我和温静一样在最美的青春年华里拥有这样一份真挚的爱,让人终生难忘。
我上高中的时候,初三班长跟我考入了同一所学校。上初中的时候他在亲戚家住,他亲戚家正好离我家不远,有一次我们两个人在放学路上碰到了,因为顺路,所以我们便说好以后放学一起回家。那时候我家隔壁的女孩因为搬家转学了,我晚上一个人回家难免有一些害怕。正好有一个男生陪着我,也就不那么害怕了。记得当时两个人放学走在路上随意的聊天说笑,整个路程感觉不再那么孤单,黑夜也没有那么可怕。
当时我们两个就是每天放学一起回家,平时也很少说话。后来上了高中才发现他跟我上的是一所高中,进到一个新学校,第一次离家这么远,加上同学们都不认识,总是有一些孤独感。他经常在周六周日的时候约我出去玩,有时候和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出去,我也没多想,就屁颠屁颠的去了。
高一过元旦,我们把桌子拉到两边,中间腾出来很大一块空间给表演节目的同学用。班里放了很多气球,每个桌子上都放了糖块和瓜子,班里的氛围很热闹。我和好友买了一些吃的,在班里很高兴的聊天说笑。这时候别人送给我一个东西,说是他给我的。我很惊讶的偷偷打开,看到礼物之后脸都红了。他在向我表白。
我有一些生气。我一直把他当朋友,而他竟然“心怀不轨”。我感觉他有点“玷污”我们之间纯洁的友情,不应该跨越朋友这个界限。那时候不懂,喜欢一个人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我很气愤地把他送给我的礼物扔进了垃圾箱,我听见玻璃碎裂的声音,看着教室里热闹一片,感觉心里有些难过。
从那之后我便对他很冷淡,不想碰到他,见了他就拉着一张脸。有一段时间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有一天下课,我百无聊赖的看着窗外,正好看见他从对面的楼上下来,那时候我们上计算机课都去那个楼。他拿着课本往我们教室这个方向走,我装作没看见他。过了一会儿,他敲敲窗户,示意让我打开,我打开后,他塞给我一张纸条就走了。上面说想找我谈谈,约我晚上几点见面。我看了有些生气,把纸条扔了,心想有什么可谈的。
第二天他找到我问我为什么没去,我说我忘了。他说我看到你成绩有些下降,你怎么了,有什么烦心的事吗,昨天我在外面等你很久,你没来,我就回去了。我不耐烦地说,你怎么知道我成绩下降了。他不好意思地说我是班长,班长能看到各个班级的成绩单。
我过生日的时候,他送了我一个熊娃娃,我不要,他非要塞给我,当时周围还有好几个人看热闹,我只好勉强收下。我怎么看都觉得这个大熊娃娃丑,回家的时候便把它扔在衣柜里,再也不想看一眼。后来我让我妈送人,我妈最后也没送。现在这只熊不知道去哪了,再也找不到了,想想都觉得十分遗憾。
那时候的自己长相一点也不出众,身材干瘪的像竹竿,天天穿着宽大的校服,成绩在班里属于中上等,丝毫不起眼。客观的说,他虽然皮肤比较黑,但是长得不错,个子也高。而且人品很好,是他们班的班长和体育委员,比较受同学们的欢迎。所以他的那些兄弟哥们都不喜欢我,也想不通他为什么会喜欢我,而不是他们班的校花。他们对他真是“哀其不争,怒其不幸”。我过生日他送我娃娃,还要给我点歌,他的那些哥们死拽着不让他点。
我对他一直都是爱答不理,也不再和他出去玩。我们之间变得很尴尬,不再像以前那样打打闹闹。我们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拉远了,仅限于在学校内擦肩而过和一起坐车回家。但他经常会委托和我同村的女孩给我送吃的,还让她照顾我。
第二年我过生日的时候,那天下午我吃完饭回教室,在路上听到广播正说着我的名字,他祝我生日快乐,并给我点了一首刘德华的《练习》。这首歌覆盖到夜色弥漫的校园里,各个角落都是那么伤感。歌里唱,“我已开始练习,开始慢慢着急,着急这世界没有你。”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唱过这首歌,也不敢听到这首歌。
高三的时候我转学了,我只告诉了几个要好的朋友,他自然是不知道的。有一次我因为身体不舒服请假回家了,买完药在回家的路上竟然碰到了他。当时他在我后面,我骑着自行车没注意,他喊了一声我的名字,我扭头看见他。我们在路边说话,他说后来才知道我转学,也想和我转到一个学校,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转不了,只能还在原来的学校待着。当时我们没说几句话,记得他说话的时候有些紧张,不太自然。我借口说家里还有事,飞快的骑上自行车回家了,头也没回。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记得刚上高中的时候,我俩出去玩,他给我说他父母想托关系让他上师范高中,而他选择了和我上一所学校。我当时傻乎乎的,也没明白他说这话的意思。
我从来没有被这样一个优秀的男生喜欢过,而且被喜欢了这么久。哪怕我出于高傲的自尊对他不理不睬,哪怕我装作看不见他,哪怕我故意不和他联系,哪怕我对他再不好。
那时候的自己太幼稚,不会处理这样的感情,对他太冷漠,而他一直默默的守护着我那么多年,我再也碰不到这样傻的男生了。现在的男生好像都很洒脱,爱情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一件商品,没钱就不买。记得有一个男生向我表达他的心意,我明确拒绝后,他立马消失的无影无踪,让人一点也看不出他的真诚。那时候只觉得他烦,总是围绕在我身边,怎么甩都甩不掉。
我最好的朋友当时说了一句话,你现在虽然很讨厌他,但你以后一定会记得他的好。她说的没错,毕业几年我也曾在爱海里沉沉浮浮,也遇到过不少向我示好的男生,但大部分我都忘记了,唯独他依然深藏在我记忆里的某个角落,不曾忘却。
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他早已结婚生子,过得很幸福,我们之间就像两条平行线,再也没有交叉点。但每每想起他带给我的温暖,都让我心里涌出些许感动,让我也相信自己有值得被爱的美好。
《初恋爱》的作者九夜茴说,年少时我们有足够多的理由去认认真真真喜欢另一个人,而长大后我们有同样多的理由去认认真真辜负另一个人。所以最初的那份稚嫩感情,偏偏会记住一生。或许真的是好年月,旧时光。
这段感情在多年以后更让我明白真情的可贵,它没有消失而是越发闪耀。它给了我最值得珍藏的宝物,让我能够以微笑的姿态怀念曾经,怀念那一段记忆,怀念那一段妙曼的青春岁月,并记住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