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老书,就像岁月那么老,1960年出版当年在美国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后来的几十年里,这本小说被译成了四十多种文字,传到了各个地区各种肤色各个年龄段的人手里。
书的作者是哈珀.李。哈珀.李于1926年出生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她成长的时代,正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黑人刚刚解放的时候。当时的社会,尤其是美国南部,虽然法律上废除了奴隶制度,但是黑人的社会地位没有得到提高,他们依然受着歧视、压迫和不公正的对待。1931年美国曾经发生过斯科茨博罗案件,9名黑人被指控强奸2名白人妇女,在证词申诉明显有问题的情况下,4名黑人被判长期监禁,这一事件在当时的社会引起了轰动,人们纷纷指责种族偏见的恶果。哈珀.李以该事件为蓝本,创作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
小说的小主人公是小女孩斯古特.芬奇,斯古特.芬奇的哥哥叫吉姆.芬奇。他们的爸爸是阿蒂克斯.芬奇,也就是本书的重要男主人翁,是一位在当地很有名望的律师。他们的厨娘是卡波尼,一位善良勤劳忠诚的黑人妇女。他们还有个玩伴迪儿,是个孤儿,假期会来梅科姆镇度假。他们有个邻居,是怪人阿瑟.拉德利,从来不走出家门。阿蒂克斯为之辩护的黑人是汤姆.鲁滨逊,一位品质优秀踏实善良的年轻人。
本书的前几章,强奸案还没有发生。斯古特和吉姆他们在打打闹闹中成长,对拉德利非常的好奇,一心想要引诱怪人拉德利出门来。阿蒂克斯告诉他们,拉德利先生不爱出门,让他们不要去打扰他。当坎尼拉家的小男孩来他们家做客时,卡波尼会教导斯古特,凡是进了家门的都是客人,不能指指点点。在半夜偷溜到拉德利家后院差点被抓住时,拉德利先生会悄悄缝好吉姆的裤子,等他来取。拉德利先生会在拉德利家的大橡树的树洞里,给吉姆和斯古特准备小礼物,可能是糖果,可能是香皂,可能是其他的小玩意儿。
拉德利是个怪人,是个善良的人,他只是不怎么出门而已。在这段时间里,斯古特和吉姆学会了礼仪和尊重,当然还有善意。
不久发生了疯狗事件,当疯狗朝着斯古特家走来,阿蒂克斯一枪击中疯狗,“神枪手”的名号被孩子们发现,和阿蒂克斯平日里“不吸烟”“不喝酒”“不打牌”“不暴力”的斯文形象产生了强大对比。他们开始懂得勇敢的含义。疯狗事件也为后面鲍勃和汤姆的诉讼事件埋下了伏笔。
法官指定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汤姆是一个勤劳善良的年轻黑人男人,被鲍勃.尤厄尔指控强奸了他的女儿马耶拉.尤厄尔。在种种证据指明是诬告的情况下,汤姆还是被陪审团判定有罪。汤姆对法律失望,决定以自己的方式逃跑,被乱枪射杀死亡。法庭对峙之后,鲍勃向着阿蒂克斯吐唾沫,诅咒着要报复他。在万圣节的晚上尾随吉姆和斯古特,在伤害他们的时候,被怪人阿瑟.拉德利用一把厨刀杀死。
公道总会以它自己的方式到来,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经历过种种事件之后,斯古特长大了,知道了这个社会的恶,知道了勇敢的含义,知道了什么叫善良。
书中有很多情景让人动容,也产生了很多经典名句。比如换位思考:除非你穿上别人的鞋子走上一段时间,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比如关于勇敢:勇敢不是手里拿了一把枪,而是在你动手之前已经知道自己会输,但依然会动手,而且无论如何会坚持到底。比如关于父母对孩子的影响:父母是孩子拥有的一切,在孩子仰视别人之前,首先仰视的事父母。父母正直的活着,才能坦然面对孩子。比如关于平等: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的人聪明,有的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得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比大多数人有才华。
知更鸟为人类唱歌,知更鸟是人类的朋友。杀死一只知更鸟和杀死一个善良的人,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本书对于青少年价值观的养成有着很好的教育意义,也在启发着我们该以怎样的观念来面对生活。
《杀死一只知更鸟》被列入美国初中的必读书目,强烈推荐给大家。题外话:深圳今天天气很好,风很轻很温柔。听着楼下孩子们的玩耍声,没了繁华社会的纷扰,是幸福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