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与营销模式的根本性差异
从“营销模式”升级到“商业模式”,需要企业家转变自己的思维角度。
前面已经说过了,“营销模式”以客户为中心,以“卖货”为结果,以产生“劳动性收入”为特征。
那么,为什么“卖货”会带来“劳动型收入”这一特征呢?因为营销模式的起点,就只是想到了“卖掉有利润”。而没有更深一步去思考:卖掉之后怎么办?
“商业模式”会产生“自动型收入”呢?
请仔细思考一下前面讲过的“猪猪包”、“光电中心”、“数码钢琴”案例,为什么这些案例的结果,无一例外的都产生了“自动型的持续收入”呢?
因为这些案例都以“控制”为思考的方向。
“卖货思维”与“控制思维”是完全不同的二种思维模式,不同的思维模式,不同的思考起点,一定会产生不同的行为,从而创造不一样的结果。
“营销模式”是以“卖货”为导向,自然不会考虑到“卖了之后”的结果,所以,其行为一般都不会产生“累积性”成果。也就是说,卖了一次之后,要想再赚钱,就要再“卖”一次。
而“商业模式”以“控制”为导向,不追求直接的“卖货”,而是先控制住对方,然后再诱导对方购买。也就是说,只要“控制力”的生命周期没有结束,购买的行为会一次又一次自然而然的发生。
所以“控制”必须会产生持续性、累积性的成果。
企业家要想真正悟透商业模式的奥秘,必须从“卖货思维”里跳出来,进入“控制”的世界。
你的控制力有多强,控制周期有多长,你就会赚多长时间的钱。所以,“持续性、累积性的成果”源于控制力本身的强度。
因此,只追求“卖货”,不追求“控制”,必然就无法产生“做一次赚长期”的自动型收入——这就是“营销模式”内在的“基因缺陷”。
好在有了“商业模式”,它以“控制”为导向,再组合“卖货”的方法,极大的弥补了“营销模式”的基因缺陷,从而把“一次性收入”真正变成了“自动化、持续型收入”,把没有积累性的行为,变成有积累性的行为——让企业家的“身心解放”,有了一点盼头。
所以,我们开头才说,“营销模式”解决生存问题,“商业模式”解决发展问题,因为商业模式可以把营销的成果由“一次性”拉长为“长期性、累积性”。
所以,很多企业家都无意中先做营销,有了一点利润后,在研究商业模式,放大利润。
但在“企业战略学”里,不是先搞营销模式,再搞商业模式的;而是一次成型,把二者结合起来,用“商业模式”的方法控制客户,再利用“营销模式”的工具一次又一次的产生利润。
所以,“协议控制”就是一种展现“商业模式”美丽的载体,通过研究“协议控制”,可以真正让企业家升级思维,进入“自动赚钱”的世界。
由于“商业模式”的“控制力”在商业实践中,大多数是通过“赠送”实现的,所以也经常把商业秘书概括为一个字“送”;当然这个“送"是有前提、有定向、有技巧、有选择,绝不是盲目乱送的。
“营销模式”与“商业模式”的对比:
当大家了解“商业模式”的核心思维是“控制”之后,就可以随机应变,开创出多种多样的玩法,让企业产生各种各样的“商业创意”。
其实,我们可以把上面介绍的二种商业模式都根据“控制”的思维重新理解。
“店中店”模式是以“控制渠道”与“控制终端”为特征的。“协议控制”模式是以“控制客户”为特征的。
接下来的模式,是以“控制整条产业链”为特征的,因此威力更加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