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效用(Utility)价值论其实是供求价值论。效用是供给满足需求的程度。
劳动价值论主要讲人类生产商品的成本价值,这个是对的,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商品的劳动价值论,一物成为商品时,表现人类社会市场的消费者已经对它能给自己使用带来满足需求的使用价值未来作出了评估或价值判断,但在未使用产生功效之前仅仅是心理上的预期,而对于生产商而言,不过也算是把其生产的产品交给了消费者完成了其从产品到商品“惊跃一跳"的任务了,而这个过程中也是由人为的劳动生产的过程,是需要耗费体力和脑力等劳动力与时间的,体力与脑力劳动在一定时间中又可用物质能量的耗费来表现,比如:卡路里或焦耳等,这个在营养学上都是可以测量的,不必在未来,现在只是为了麻烦,故在宏观上可以用劳动力的人数来计量比较简便,我的劳动生产力公式:F=q(d/q)/NT,其中N就是劳动力数量,但在个人时,N由于是一人,故可以忽略简化为q(d/q)/T,d与q表示某种商品比如A的供给量q与需求量d,在d/q=1时,供给量q=需求量d,供求一致,供给量能完全实现使用价值。在d/q>1时,供给量q<需求量d,供过于求,供给量能不完全实现使用价值,导致边际递减甚至是负向的使用价值。在d/q<1时,供给量q>需求量d,供不应求,供给量能完全实现使用价值,但仍不能满足必要需求。从d/q>1→d/q<1,的过程中劳动生产的商品是不必要劳动商品,其商品的劳动力和时间也是属于劳动耗费的浪费,故其中的劳动不能转化为价值即必要劳动量。这就是我的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的统一,这个数理逻辑其实还隐含了国学的中正之道,无为、中庸、谦虚之道!我在这方面十几年前就印证过的。这里暂不介绍,如有兴趣我们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