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纯感性思维的创作,一个是在理性思维下的感性创作。
商业设计是为实现商业目的而创作,必须符合商业逻辑。很多设计师吐槽甲方,就是因为没有认清双方的思维立场,甲方是商业逻辑的坚守着,也就是理性思维占主导。大部分设计师是感性思维的拥护者,所以双方在思维模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就好比猫狗很难和平相处一样,他们有着不同的肢体语言体系,没法真正理解对方的意图。所以在广告公司中就必须有客户代表这个岗位,客户代表站在相对中立的角度去给双方翻译。
艺术创作则完全不同,是纯个人的感性创作,不必掺杂任何理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