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网上有个新闻很火,一个小伙子跟女友要结婚了,可是家里拿不出10万块的彩礼钱,于是他迫于压力喝农药自杀,万幸的是抢救过来了,咱们先不评论这场“彩礼”闹剧中男女双方谁对谁错,咱们看看“彩礼”的前世今生。
《礼记-昏义》中有记载,婚姻之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亲迎六项礼仪。在上古的中国村落,父亲为即将婚配的儿子猎下一对大雁,送到女方家中,作为议婚的礼物。婚事议定后,男方家族再准备五两重的彩色丝帛,作为婚前的聘礼,这就是“彩礼”。
在古代,彩礼更多的是一种礼的象征,而且最初的时候数量是有严格的限制的,按照《周礼》记载“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一个庶民的彩礼不能超过五两丝帛,诸侯士大夫可以适当的增加,但同样有严格的规定,一个人给出的彩礼若是超出了规定的量,就是犯下了逾礼的过错,是要受到礼法的处罚的。
周朝的礼乐社会,婚姻彩礼的转让,是一场古老的表演仪式,彩礼的赠与接受过程中,双方都极力展现出家族的“面子”,只是那时的面子不是虚荣,而是发乎情止乎礼。“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那个时代的婚礼在古人看来需要幽静的气氛,而不是大摆筵席,铺排奢侈。彩礼的象征价值大于实际价值。
从汉代开始,彩礼就变了味道,皇帝“以身作则”的抬高了彩礼的身价,汉惠帝用两万斤黄金当彩礼,王莽涨到三万,这还不包括车马、奴隶、珠宝,贵族们开始了一场彩礼的奢侈竞赛,平民百姓在这方面不能显得太寒酸而纷纷效仿之。汉宣帝还将“酒食之会”美化成乡党之礼,有些信奉周礼的地方官建议“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也被皇帝打为苛政,有了皇族的这波带节奏,奢靡之风全国上行下效,风气一开,全国开来。后来虽有贤明的君主禁止婚礼铺排,但趋势已经无法逆转了。
漫长的历史中,彩礼的礼乐和表演意义渐渐消失,变相的成了一种经济物品,婚姻也几乎成了卖女儿的风俗。男方支付彩礼,女方卖出女儿,通过这种交换,男方的一部分财产转移到女方,又成为女方家族中男儿的彩礼,形式也从物品逐渐转化为货币。衡量一个家族的门第高低,或者新娘的外貌品行,从彩礼的多少就能看出来、
晚清时期,婚姻作为商品交换的本质越来越明显,当时“女子适人,其父母惟钱财多寡以为断”,婚姻也成了维护等级秩序的手段,门当户对即是如此。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当时民间对于高额的彩礼已经无比憎恶了。
新中国成立后试图重新恢复礼乐社会,用新风尚取代旧习俗是那时的口号,汉代以来的奢靡之风,买卖婚姻的陋习一下子全被禁止了。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一切借婚姻索要财物的行为。彩礼也随之被视为封建糟粕,提倡“订婚不要彩礼,结婚要讲勤俭”的新婚姻模式。
改革开放以后,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又将彩礼的价码抬高了,时至今日,彩礼依然是婚姻关系中不可回避的事情,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越是穷的地方,彩礼反而越重,无数的女方家庭希望通过一场婚姻提高经济的收入。订婚礼,结婚礼少则几万元,多则数十万,让很多家庭陷入了后悔生儿子的怪圈。
如今国家也出台了相应政策遏制婚礼铺张浪费的形式,尤其在农村成立了专门的红白理事会,用政府干预的手段控制婚丧嫁娶的奢靡之风,攀比之风,希望以后的彩礼只是一场神圣仪式的道具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