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骅博士今晚给我们讲了纽约的百老汇、华盛顿的博物馆,还说他能在淮海路的夜店里蹦迪斯科到临晨三点,还建议我们周五晚就去市区浪,租个便宜的旅馆,在市区度过周末,和女朋友,去法租界湖南路衡山路思南路永康路长乐路复兴路淮海路多伦路...... 在秋天的法国梧桐树下漫步,感受老房子的魅力,赏万国建筑风景,骑着共享单车横跨黄埔江大桥,滨江大道压马路,看黄埔江景,逛夜店酒吧.......不要因为在临港就不去市区感受上海这座城市,还说上海户口至少值八百万(唉,突然觉得去年没转户口丢了八百万啊),说我们高考好不容易考到上海却不去感受上海怎么怎么可惜.....
然后,我想到了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狄安和玛丽露三个人几次横跨美国大陆,最后到达墨西哥。一路上狂喝滥饮,流浪吸毒,性放纵...精疲力竭之后开始笃信东方禅宗,感悟到生命的意义。
我还想到了Bob Dylan,想到了毛姆《人生的枷锁》的飞利浦,想到了《猜火车》中的几个不羁的青年,想到了《爱在黎明破晓前》里的杰西和赛琳娜,想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还想到了过去我所经历的生活.......
可是,对于我来说,在上海这个偌大的都市里,在这个浮躁焦虑的时代,能找到一个三观合的人就是万幸了,谈恋爱,我说真正意义上的恋爱,绝不是校园里那种满足虚荣心的恋爱,这个就只能耐心等待了。
《北京有2000万人假装在生活》这篇文章中有一段话触动过我:“在北京,交换过名片就算认识;一年能打几个电话就算至交;如果还有人愿意从城东跑到城西,和你吃一顿不谈事的饭,就可以说是生死之交了;至于那些天天见面,天天聚在一起吃午饭的,只能是同事。”在上海也一样,我想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大都市都一样吧。
记得第一次来上海坐了一晚上的绿皮火车,到达上海南站。然后在青浦区西郊家园的一家小旅馆做义工,生活了差不多一个月,因为某些原因在某个早晨留下纸条一走了之,然后去了交大,在徐家汇相信了一个无良骗子,被骗了几十块钱。
第二次来上海就是读大学了,提前认识了一位热心的学姐,做了辅导员临时助理,然后准备插班生考试,天真地以为自己一定会去一个更好的环境,现在看来只能笑笑而已。
我已经记不清上一次一个人去外滩陆家嘴淮海路南京路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只知道是在夜晚,人山人海川流不息,走了很久很久,除了眼中的繁华,更多的是心中的卑微感和落寞感,还有就是想要跨越阶层的欲望。
我喜欢上海地铁,地铁上碰到过卖唱乞讨的女孩、谦虚有礼的老外、对我微笑的陌生人,有吵架的、有谈情说爱的、有安静阅读的,地铁上可以想很多,也可以什么也不想。记得六点钟赶16号线首班车去新国际博览中心做志愿者,在龙阳路站狂奔,差三分钟就迟到了,做完志愿者就去旁边的浦东嘉里城,喜欢西西弗书店,喜欢极简主义的HAY家居...
我喜欢上海,即使在上海过得很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