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己身边和朋友身边的人“猝死或死因不明”频发,小的不足5岁,大的不足50。有人就问猝死有保险买吗?
有。其实2016年上半年“猝死”已位列赔付原因的首位,高于“交通事故”和“恶性肿瘤。
很多人以为猝死之后保险公司都会赔偿,但是实际上真是这样吗?“猝死”意外险是否应该赔偿?如果意外险不能规避猝死风险,那什么险种可以呢?
其实2016年上半年“猝死”已位列赔付原因的首位,高于“交通事故”和“恶性肿瘤”。
在很多的猝死事例中,经常出现被保险人原因不明身故,而保单受益人会主张意外身故理赔,但保险公司往往按疾病身故处理,由此引发理赔纠纷。
比如这样一则案例:
王先生一家驾车外出途中儿子与人发生口角,后演变成被多人追打,王先生在劝架过程中因奔跑不慎摔倒,伤及头部,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王先生生前单位为其投保过团体意外险,其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然而,保险公司依据医院诊断材料,认定王先生的死亡原因是“心源性猝死”,为疾病身故,不属于意外险范畴,不能理赔。
但是王先生的家人认为,王先生一直身体状况良好,此次是因意外跌倒导致头部受伤,加上心情紧张,属于意外死亡,意外险应当赔付。
法院最终审理认为,王先生此前并无冠心病史,如果不是因为途中的冲突事件,发生奔跑、情绪激动及摔倒等情形,不可能突然引发冠心病死亡。因此王先生的冠心病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结果,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范围。
很多人以为猝死之后保险公司都会赔偿,但是实际上真是这样吗?“猝死”意外险是否应该赔偿?如果意外险不能规避猝死风险,那什么险种可以呢?下面我们一起来找寻答案……
意外险:通常不赔
在保险行业,对于人的死亡一般分为两种:意外死亡和疾病死亡(即非意外死亡)。猝死到底赔不赔,保险公司主要认定的标准是,到底是意外还是疾病引起的?这个认定由医院来做。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猝死”是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因疾病在短时间内(6小时)的突然死亡。在法医病理学中是指外观健康而无明显症状的,由于潜在的疾病或者机能障碍,在开始感觉不适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死亡。由此可见,猝死多因体内潜在的进行性“疾病”在某种因素的作用下突然发生而造成外观健康的人非暴力、非外伤性死亡。另外研究显示,心源性猝死在全部猝死患者中占比高达75%。
而一般意外险所能保障的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比如说车祸、重击等等意外。这一定义显然与猝死的界定不同。
所以,在保险业内一般都认定“猝死”是因疾病死亡,并不符合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在不少意外保险条款中,会明确将猝死列入免赔责任。
不过,在一些具体的案例中,也确实一直存在争议。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判决而定最终是否赔偿。例如王先生的猝死案例,家属和保险公司的争议焦点就在于“心源性猝死”是否是王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一旦被认定为“是”,那意外险是不赔的。但法院判定王先生的猝死是由冲突、奔跑、情绪激动及摔倒等事件所引发的结果,而非本身有的疾病,因此是满足意外险赔付条件的。
由此看来,若被保人不幸猝死,除非可证明是因为意外事故猝死,而非因疾病猝死,否则家人是无法从意外险获得赔偿的。
借此案例提醒大家,我们在申请理赔前要收集有力证据证明猝死近因,以便在理赔时占据主动。
寿险:基本都赔
与意外险的保障范畴不同,寿险对于身故的赔偿范围宽泛许多。无论是因意外事故死亡的,还是因长期疾病身故或突发猝死的,寿险均可以赔。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及两全保险产品都能规避猝死风险。
【理赔案例】2015年10月底,内蒙古的韩先生在家中猝死,被发现后已无生命迹象。韩先生的父亲曾在2009年为其投保某寿险公司的一款两全保险,保额23000元,年交保费4751.8元。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确定事故属实,很快韩先生的父亲如约获得理赔保险金118544.08元。
不过要注意的是,寿险也有免责范围。一般约定的免责条款中,寿险常见免责有:保单生效或复效后两年内自杀、主动注射或吸食毒品、酒驾、无证无照驾驶机动车、故意犯罪或拘捕等,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猝死,也会遭到拒赔。
重疾险:酌情赔偿
有些重疾险也有保猝死风险的,这取决于产品的责任范围。若产品本身只针对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赔偿,那么被保险人猝死将无法获赔。而若产品包含死亡责任,有病理明确的具体死因的,可以比照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定义,符合的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死亡赔偿金。
理赔案例:
周先生于2006年6月投保了XX终身重疾保险,保额10万元。2007年2月22日在家突发心脏不适后昏迷,被送至医院,经过40分钟的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周先生并没有既往病史,医院诊断为心源性猝死。保险公司核查后认为周先生出险在终身重疾的身故责任保障范围内,按照保险条款,给予10万元理赔金。
可以说,一般能保身故的重疾险,基本上都能保障到猝死的风险。
建议:倘若被保险人发生猝死,家属要第一时间联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举证”,证明死者猝死原因和重大疾病险中囊括的疾病相关,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猝死险”:偏于小众
有专门的“猝死险”吗?这个,还真有。
比如某保险公司的XX猝死专项保障计划,就是专门的猝死险,保障期限有7天、1个月、1年三档可选,价格很便宜,保额也不高。有很多需要参加长跑运动的人士,为以防万一就会买这类产品,保期7天,只要1块钱,可以有5万元的猝死保障。
不过这类产品在免责条款上也是颇有要求的,比如对“猝死”的界定就是指“身体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六小时(含)以内发生的死亡”;再如,“既往症及保单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等诸多情况导致的猝死均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也就是说,这类产品将保障范围锁定在比较小概率的猝死范围之内,保障范围是比较单一的。
工伤保险:相应补偿
除了商业保险,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猝死的,也可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保险的理赔,也能获得相应的补助。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被视为工伤。因此,如果符合这一条件的,会获得工伤保险赔付。
2012年起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工伤管理条例》中也详细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亲属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