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这段是中学时期最喜欢摘抄的所谓金句,但我一直也没弄明白这句可以用在什么作文,或许这是喜欢罢了,和其他很多所谓金句一样。
我一直没有去阅读过张爱玲的作品,与过去贪玩,不喜欢读书的习惯有关,看的也是些时兴的畅销读物,直到最近,我看到电子书有免费,我才找来这篇一直想读的去读。
开篇不久便是这句所谓的金句,现在看起来虽然也觉得很妙,但不至于像以前一样顶礼膜拜这样的大神,或许阅历也多了些,也或许是所谓的成熟了。
振保,主人公,留学归国人士,一生与三女或者说三玫瑰结下孽缘。或许曾经他也想做的最好,但在最后却选择了懦弱,抛弃责任,逃避现实。
玫瑰,是男主振保的初恋,一个混血女孩(或者按书中叫杂种女孩,不知是不是我想多了,感觉有些怪怪的这样叫,还是叫混血吧)的名字。振保自谓“柳下惠”,声称坐怀不乱,但实际上或许是想逃避现实的责任,怕因此负上责任,不过他最开始还是比较克制,尽量不影响玫瑰的生活,竟可能抽离这条线。从前面这段“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口没遮拦的人,谁都可以在她身上捞一把。她和振保随随便便,振保认为她是天真。她和谁都随便,振保就觉得她有点疯疯傻傻的,这样的女人,在外国或是很普通,到中国来就行不通了。把她娶来移植在家乡的社会里,那是劳神伤财,不上算的事。”我觉得就可以看出,他最开始还是想当个有责感的人,但却害怕责任。
之后他又又些懊悔,因此把女孩都称为玫瑰。这也许也是他转变的开始。
遇见振保前,红玫瑰,活的热情自由而充满激情;白玫瑰,活的平淡干净不被污染。
然而她们遇到振保,红玫瑰以为她遇见了爱情,遇见了那个配的上她的肆意张扬,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但现实,男人不负责任,红玫瑰嫁给了农夫;白玫瑰幻想着她遇到了爱情,或者她也不知道是不是爱情,只因为“你选择了我,我也愿意,平淡生活也可以。”结婚后,白玫瑰得不到丈夫的爱,卑微到尘埃里,渴望得到丈夫的关爱,也渴望得到周围人的认可,希望能有朋友。但得来的是男人的冷眼蔑视,周围人的厌烦,她自己则是像一只自愿囚在鸟笼的鸟一样,被锁在家中,无朋无亲,甚至女儿都被送去寄宿学校,还要当面忍受丈夫在外寻欢,不敢计较什么。
男人的对红玫瑰的背叛,白玫瑰的冷淡,“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在红玫瑰的激情四射下害怕责任与麻烦,在白玫瑰的老实好欺负下却觉得无聊乏味。说到底,还是他的心猿意马,本是追求欲望与幸福,却终究误入歧途,导致三人的悲剧。
玫瑰代表爱情,但花只是花。两个人在一起没有爱,没有舒适的状态,注定不会长久。
张爱玲渴望爱情,希望真正的爱情。可她的爱情故事中却有太多悲剧,或许是世界太黑暗,生活太无奈。但我总觉得,悲剧之下藏着她那颗炽热的心,或者是她所追求的真实,纯粹,而她讽刺的是时代的,人性的,无关爱情,无关风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