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从济南返乡以后,孙美珠以峄县望族及清末秀才的身份,被峄县知事辛保鼎约请,参加了县议会,并成功当选了县议员兼峄县二区(齐村区)区长。
正如前面提到的,此时的鲁南地区因天灾较为严重,民众生活开始出现巨大危机。事实上,当时山东地区的人祸也非常严重:在北洋政府武人称雄的时代,文官成为军阀的附庸,而军阀任人唯亲,造成官员素质的普遍下降;从某种程度上说,北洋政府时期山东官员大多是中饱私囊、颟顸渎职、祸国殃民之流。进入民国以后,第二位山东督军周自齐督鲁不到一年半,除了积蓄万贯家财外,临走时还攫取了7万两军费;继任的靳云鹏,也是一个“田连阡陌”的大地主;第四位督军张怀芝有过之而无不及,克扣军饷成了司空见惯之举,公然卖官鬻爵,并扩修“万竹园”,作“逍遥宫”,为了笼络不良子弟竟还筑建“八卦楼”大妓院;而第五位督军张树元也兼并了大量土地,后因侵吞30万元被弹劾免职。
县知事是当时北洋政府的基层干部,是直接与最底层的老百姓相处的“父母官”,肩负着体恤民瘼、赈灾护民之责,但是这些县知事却往往表现出因循懈怠、贪赃枉法的一面,因此当时在河南、山东等地农村就流行着这样的歌谣:“县知事,他不管,玩罢麻雀玩妓院。民不睬,匪不铲,惟知往家拿俸钱。”
可怕的天灾遇上严重的人祸,自然是百姓最大的不幸,以至于造成饿殍载道的惨象。据《峄县志》上的相关记载,当时的惨况已经接近了“十室九空,父子相食”的程度,可谓已经到了社会大乱的边缘。一贯心存善念的孙美珠实在看不下去,于是就在县议会上提议,应该打开县衙门的官仓,把所存储的十八万斤高粱统统拿出来赈济那些奄奄待毙的灾民。
县议员们听了以后,个个目瞪口呆,因为他们知道,官仓是“皇粮”,一旦不经批准就挪用,那是属于杀头的大罪,因此他们都极力反对孙美珠的建议。孙美珠无奈,于是愤然说道:“出了事儿,我一人承担,就以我的全部家产抵当!”好说歹说,议员们终于同意放出一部分官粮。
就这样,官仓终于被打开了,十多万饥民因而得救。多年以后,一位名叫郑玉臣的当地老矿工还曾这样回忆道:“孙大先生在车站放粮,轰动了峄县。那时我15岁,在枣庄下煤窑,和工友们跑去看放粮的,听说放了三万多斤高粱,大街小巷都喊孙美珠大善人。”【《临城劫车案钩沉》,第22页】
省公署在事后听闻消息后,原打算问孙美珠一个私开官仓的重罪,可是看到木已成舟,又怕犯了众怒,索性做个顺水人情;于是不仅没有责难孙美珠,反而还给他颁发了一面奖旗,以表彰他的“善权变,救饥民”——如此一来,更为孙美珠在当地提高威望添了一把火!
可是好景不长,到1918年时孙美珠就有了犯难之事。由于他生平喜欢结交各色人物,尤其是那些江湖朋友,因此附近州县的马子(土匪)如高文成、吴传胜、栗凤羽等常到孙家来做客打牌,而且他们在外头绑了票,就会叫“票客”的家人到孙家来赎。慢慢的名声传出后,当地军警们就说孙美珠通匪,要抓他去坐班房。
孙美珠结交土匪,实际上也是希望土匪们别来骚扰自己家,从前他的父母就曾被一伙土匪绑过票,所以他也不敢跟土匪们彻底断绝往来。孙美珠两头都不敢得罪,一时间无路可走,只好不断向军警们行贿。正碰上皖系军阀张敬尧来当地招兵到湖南去,栗凤羽一伙报名后要去长沙,于是他就劝说孙美珠道:“老兄你不如自己出来拉杆子,省得你待在家里净受气。我们一走,他们说不定就敢来抓你,不如拉杆,闯好了还有个出头之日。”
当时已是军阀混战、天下大乱,官军开小差了就可能做土匪,土匪们受军阀招引就可能加入官军,真是“有枪便是草头王”。孙美珠有点动心了,何况还有孙桂芝这个奥援和榜样,于是他便找来几个兄弟商量,结果只有老五孙美瑶表示支持。面对因打发各路朋友、施舍穷苦及遭到勒索等造成的家产的不断流失,孙美珠决定不妨先小试牛刀一回,也算趟趟路子。
孙美珠先是拉起了一帮人,然后他便找到当地的东伏山社社长(乡长)张安仁,对他许诺道:“你把办民团的枪交给我们吧!这一带治安,我们包了。”
张安仁了解孙美珠的为人和江湖背景,于是爽快地答应了,孙美珠因此得到了12条枪。为了武装自己,孙美珠又卖掉了宅前的10亩地,买了一支驳壳枪,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他就开始带着这支队伍往家乡西面百里处的微山湖一带活动,回山时就住在东伏山、崔庄一带。为了保证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孙美珠尽量不再跟家人照面,天长日久也让他很不习惯这样的“草寇”生活。
孙美珠虽然是被逼上梁山的,但是他起初并不想大干,所以本地有的穷人跟着他捞到一些好处后,他就劝人家金盆洗手,说:“我的头是拴在腰带上的,不干不行,你们有了这点钱,可以维持生活了,何必拿命来换呢?”
正是因为孙美珠还有种种顾虑,所以他当时拉的队伍也只有20多人,十几杆枪。
眼看到了1919年,鲁南地区的旱情非但没有缓解,反而有变本加厉之势。由于当时国家局面混乱,造成救灾工作的迟误。
有一些被人们骂为“奸商”的人,从江苏运来了大米高价出售,每斤达二三十钱,让一般民众望而却步。为了活下去,抱犊崮一带的山民于是开始铤而走险、占山为王,一时间杆旗如林。他们多以山外的富户为目标,以绑票勒索赎金为主要手段,但也多有残害良民、胡作非为的勾当。
乌合之众成不了大事,反而容易被官府逐一剿灭,孙桂芝看到这种情形且喜且忧,喜的是这未尝不是一个壮大自己的好机会。先前孙桂芝早已跟孙美珠有了紧密来往,这时他便跟孙美珠商议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当前天下大乱,群雄并起,逐鹿中原。但目前这些杆子,只图一时痛快,凌辱乡亲,死期不远。我们必须设法联合众家兄弟,仿效梁山,聚盟起事,申明纪律,劫富济贫,将来方能成就大事。”显然,孙桂芝是非常熟悉三国、水浒一类的经典的,这些历史故事支撑起了他有限的谋略和眼光,但又较之一般的江湖草莽为高明。
孙美珠内心非常矛盾,一时间无法做出决断。就在这个时候,他想到了自己那位志趣相投的挚友王翼民,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许他能够帮自己做出一番决断。
王翼民家住在枣庄东边几十里外的兰陵县,1920年元宵刚过,孙美珠便长途跋涉来到兰陵,找到了正在做乡村教师的王翼民。二人当即把酒言欢,彻夜长谈。
当孙美珠把自己的来意一五一十的讲清楚后,颇有救世情怀、在底层苦苦挣扎的王翼民沉吟片刻,他早受够了当今的世道和困苦的生活,只恨自己太文弱,没有能力去揭竿而起,因此他更愿意看到别人都能够轰轰烈烈一回。于是他便坦诚地向孙美珠进言道:“我们秀才,若不能揭竿而起,就只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老兄既已进退维谷,倒不如变卖田园,剥掉秀才皮,上山当土匪。”
此时此刻,经好友这样一怂恿,梁山英雄们那些杀富济贫、替天行道的侠义故事又开始充溢在孙美珠的脑海中,如此一来做“土匪”的道德顾虑也就减轻了很多,他于是横下一条心,欲效法宋江之大兴梁山!孙美珠当即表示道:“贤弟所言甚是!与其坐以待毙,不如铤而走险!”
随后两人又是一番细致谋划,比如意识到必要大力吸收读书人入伙才能成大事。待到临别时,王翼民又慷慨赠言道:“宁为跖之盗,不为(柳下)惠之贤,中原逐鹿,大者王,小者霸,西狩获麟,食其肉,寝其皮。”【《临城劫车案钩沉》,第22页】
一番豪言壮语,说得孙美珠热血沸腾!想想古往今来的那些成大事者,诸如刘邦、朱元璋之流,哪个不是起身于这条微末之途?只不过他们赶上了造英雄的时势而已。仔细说起来,确实没有什么可以羞愧的,只不过要整天提着脑袋罢了。
回到家里后,孙美珠马上密函还在济南上学的五弟美瑶回来,以便助自己一臂之力,因为他之前就是支持哥哥上山的。孙美瑶这年已经22岁了,参加过济南的五四爱国运动游行,当他接到长兄的密函后,立即向正谊中学的林校长请假,托言回家扫墓,获准后他即经泰山西峰小路奔回西沙棚村的家中。
孙美珠再次将全家人集合起来商议大计,那几个弟弟依然不愿追随兄长冒险,表示可以各自外出谋生,后来他们其中一个便登报与孙美珠脱离了兄弟关系,一个则流落他乡沦为乞丐,最终冻饿而死于浙江山阴的一座古寺中。作为老五的美瑶一向素有胆量,而他对于自身的处境非常不满,急欲改变;比如说他十八岁上娶了本县望族、齐村崔翰林的孙女,本以为可以攀攀高枝,不曾想婚后竟发现妻子有点傻气,嫁到山里后夫妻的感情很不好。
孙氏兄弟于是变卖了余下的家产,共得钱四五千元,平均每人得八九百元。孙美瑶既已奋然愿随兄长入山,于是他便拿出五百元给了老婆崔氏,并对她说道:“改不改嫁你看着办吧!如果我平生不得志,我们就没有再见之日了!”在旁人的眼里,孙美瑶是一个性烈如火的人,不如他的长兄那样和蔼可亲,陈无我《临城劫车案纪事》就说他:“其人性烈如火,不若乃兄之和蔼可亲也。”
孙美珠、孙美瑶兄弟倾其所有开始招兵买马,以便在接下来的“聚义”中占据一个最为显要的位置。
适逢抱犊崮南麓下十河村有一安清帮大字辈宋昭玺摆设香堂,孙桂芝也是安清帮的大字辈,于是孙美珠与孙桂芝二人便商定借宋昭玺家聚会各路杆首。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安清帮”,因为这类的江湖帮会在晚清民国所发挥的作用不次于一个政党。“安清帮”又称为青帮或清帮,它是洪门的一个重要支系,洪门又名红帮,所以青帮、红帮被合称为青红帮。洪门始建于清初,是一些有志于从事反清复明活动的各类人士所结成的秘密团体,为了躲避清朝官兵的剿捕,早期多以高山老林为根据地,活跃于江河流域。盛行于西南一带的哥老会,亦属洪门支系。红枪会、大刀会、小刀会、天地会等秘密组织,也都是从洪门衍变而来的。由于晚清民国异常复杂的政治、社会形势,给了各类帮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难得机遇,以至于当时社会上至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连同很多知识分子都加入其中,由此织出一张巨大的社会关系网络,革命党人也多借助帮会的力量进行秘密的反抗活动。
在宋昭玺家的盟会由孙桂芝主持,到会的大小杆子首领约有数十人,除了抱犊崮山区的杆首外,还有来自苏北各地的,会上大家就生存壮大问题各抒己见。经过一番商议,由孙桂芝起草了一个《十项宣言》,以作为今后共同的行动纲领文件。
根据孙桂芝之子孙美泰的记忆,该宣言大致如下:
当今官府暴虐不仁,狼狈为奸,鱼肉乡民,今逢大旱,连年失收。资产奸商,江苏运来大米,高价出售,剥榨百姓。百姓催逼粮饷,惨不可忍,今孙桂芝联合贫苦兄弟,反抗官府,劫富济贫。望各路兄弟齐心协力,聚义起势,宣言其事:
第一、不准奸盗淫邪。
第二、不准携人耕具。
第三、不准拦劫行旅客商。
第四、不准乱拉票客,犋牛顷地管我饭,楼台殿阁该我钱【能拉动一辆车、一张犁、一张耙等的一头或几头(多指两头)牲口称一犋。 佃田百亩叫作“一犋牛”。“该”系山东方言,就是指“欠”。这里主要还是表达劫富的意思。】。
第五、不准勒索乡民,买卖公平。
第六、不准糟踏妇女。
第七、不准欺软凌弱,打骂贫苦兄弟。
第八、尊老爱幼,不准惊扰本土乡亲。
第九、各路兄弟一律平等,不准互相攻讦。
第十、……(不详)
以上十项宣言,各路兄弟均须遵守,凡违反者一律斩首;知情不举者,一律同罪,决不宽恕。
这个“宣言”里所强调的纪律,不可谓不够严明,可是但凡有点经验和认识的人就会明白,不要说这种乌合之众的土匪武装了,即便是军纪最为严格的精锐之师,也是不可能在非常情况不违反纪律的,而要执行纪律却要难得多!
有一种说法叫“群体性暴戾”,是指一个人平常或温文尔雅、或诚实憨厚、或木讷寡言,但是一旦加入某种不良群体就会变得性情张扬、暴虐疯狂。很显然,土匪武装就是这样的不良群体。
那么这帮“土匪”究竟为什么要制定如此严苛的纪律呢?其实并非是他们打算要严格执行的,而主要还是做给人家看的,以标榜自己绝非一般的“土匪”、“草寇”,借以获得民众的拥护和支持。
在《十项宣言》通过之后,各路杆首按照“一律平等”的原则,不论枪支、人员多寡,各杆开始一律改称“连队”,而孙美珠、孙美松(孙美珠族弟)、周天松、赵克勤、刘守庭、刘清源、宋朝胜等杆首们改称为“连长”,此举的用意自然还是显得名正言顺一些,以便尽量去掉那种草莽气息。另外,各连队拉票所得的赎金,均按人、枪各一份的原则均分。
在完成与各路杆首的聚义后,眼见就要走上一条凶险难测且不那么光彩的造反之路,孙美珠便独自跑到祖林里哭祭了一番孙氏的列祖列宗,以求获得祖宗们的理解和保佑。
孙美瑶一向有些桀骜不驯,为了坚定自己和兄长的决心,他竟毅然决然地用煤油把家中的全部瓦房、楼房付之一炬,随即率队入山。当他在中途十几里外回首之时,仍可见西沙棚村大火弥漫,滚滚黑烟直冲云霄!
从孙美瑶告别妻子时的壮语,以及他挥炬焚家时的壮举,尤可见其义无反顾的决绝与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较之当年陈胜的那句“苟富贵,毋相忘”尤具肝胆!也唯有具备了此等雄心义胆的孙美瑶,日后方能干出劫火车、掳洋人那般震惊世界的大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