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还记得那天,她对他说过的话。
“走了,也好。对你好。我没有别的,想让你记住我的样子。”
那时候他已经是留过洋的大学生,见过各种颜色头发的大教授,不同眼睛颜色的洋女子。头发已经不像是走的时候那么乱,人也变得干练了。
他不想走,但拗不过父亲。他也清楚手里攥着手杖的父亲不可能留在大陆。
她也明白,她走不得。她爹爹的地在这里,而她对他只有一张泛黄的婚约。薄而脆,已经只是一张纸。
她本来早断了念头,她虽然窝在这里,但不傻。手里除了女红,也不缺千方百计托人弄来的洋物什。尽管她清楚这些不会改变她,还是一个土丫头,会识文断字的土丫头。
可是临走之前,他还是来看她。
她想了想,撂下了之前的所有,轻轻捻起了那身上西学穿过的制服。
那是她和他相处的最后一段日子,再往后,两个人之间就开始隔了一个大洋。
他本来以为她会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但是没有,这身衣服,他说很喜欢。
因为那时候最好,两个人什么都懂了,还不傻。
他千方百计弄来了照相机,说不想忘。她轻轻的笑,最后没有照。
她说,我想你慢慢的看看我,把我的影子印的深一些。等我老了,你脑袋里的我也模糊,就不会那么难受。
她心里还是在怕,怕那个黑咕隆咚的圆框会把魂魄都勾走。
“那我走了以后,你和我都撇清,也别太在意。”
“是,记着有这个人就行。”
他变了,乡土话已经结结巴巴。倒是洋话说的流利。叽里呱啦的,她依稀记得一点,也不想去深想。
她只想,不管咋样,嫁个读书人多好。舞刀弄剑,就是把枪打到天上去,还是个呆汉。
她故意没去送行,等到轰隆隆的声音离码头稍远,才悄悄跑过去,看那两缕少见的黑烟。
二
他没想过还能再回来。
下飞机的时候,他看到很多熟悉的脸,透过他们的皱纹和眼角,他能看到以前教他识字的舅舅,教他洋文的小叔。几十年没有让他们家变样,一看鼻子眼睛,还能看出谁是谁的谁。
他听老家的人哭诉,觉得很幸运,父亲在台湾不如从前风光,也没受大罪。乐个清闲。
他回来了,他最想去看以前家里公馆后面地里的大树,现在全是水泥。
躺在宾馆的房间里,他看着楼下一排楼房,半旧不新。再看看印着自己的名字的大红条幅。
自己教了一辈子书,看见自己的名字印成印刷体几千次,没有一次像这样碍眼。
他知道她家的房子还在,又看看这高低不就的故乡,觉得好难受。
她嫁了人,还有个孙女。从来没回过他的信。
他摘摘眼镜,把十字架拿出来,祈祷自己能认出她的样子。
三
他看见那个院子,门已经换了,也锈的不成样子。
她走了出来。
没变,还是黑发。眉毛还是那么淡,眼睛还是像雾天的星星。笑起来从鼻子到嘴唇还是两道笑纹。眉毛上的抬头纹还是只有浅浅的一道。
他以为自己疯了,就知道拉着手把腿迈开。
一句话没敢说,他看着她笑的那么淡。
往里走,才想起她有个孙女。这么像。
他慢慢往前走,想起来有个厅堂。他后悔没有说想把上学的路再走一遍。
“奶奶,是他。”
四
他没认出她来。
她没多少皱纹,就是换了身衣服,换了头发。再就是眼睛没那么大了。
她没说话,嘴角轻轻的弯起来。直不起来。
这可不是她。他心里记得清楚,她倔倔的,总是喜欢用眼睛瞪他。那是要他惯着她,要一起去看花灯是,要带巧克力糖是,要看看德律风(现在叫电话)长什么样也是。不管是大事小事,都爱撅着嘴。他喜欢她这样,她只对他这样。
头发没那么短了。他不习惯。
他还是不敢说话,他看看她手心里,认得那一串佛珠。
他从小不信佛,跟着父亲受了洗。他觉得手里拿着佛珠一个一个数,那是地主家的老太太。土气。
不过她拿着好看,佛珠和她的眼睛一样,磨得透亮。
他看着她的眼睛,两个眼珠颜色不一样,没那么透了。佛珠却光闪闪的。
她先说的话。
“你没变,还是和第一次见我一样,愣的手里的念珠糖撒了一地,光直直的看我,谁也不看。”
那是他十一岁第一次见她。
“那你过得怎么样?”他想知道他的信为什么不回,故意没问。
“也没啥,你都知道。都是些你讲了好多遍的东西。先是分地,然后又归公社,后来嫁了邻村的梁先生,是教国文的教员。爹爹人缘好,划了个大地主,也没受什么罪。就是公社欺负人,也都挺过来了。”
“那你过得咋样,没带着儿子孙子来,我想看看。”
他听见她问这个,感觉自己压了好多年的话。
“我一直教书,进了大学也平顺书写了不少,攒了点虚名。结婚,没怎么想,也没合适的。就这么几十年下来。”
他看着她,想不出下一句。就是突然觉得没那么惭愧。
她没再说什么,一步一步走过去。他心里怪怪的,毛毛的。
她的脸更近了,他现在认出她了。
眼睛小了,眼角添了鱼尾纹,抬头纹成了六道。但是那么瞪着他,他心里还是咯噔一下的响。
以前她这样,八成是没生气,就是要他惯着她。现在他不知道了。
“你教了这么多年书,还是一身傻气。”
他突然想走路了,想看看什么,什么都行,只要是和她去过的。
他拉起她的手,她没说什么,嘴角又弯弯的。
五
他没想到她领他去了这里。
这里哪都让他不舒服。他不想自己的名字高高挂在这里,他想起自己会耍月牙铲的爷爷,会弹琵琶的奶奶。他想那把掉了漆的红木椅子,那木头打磨的滑透了,油油的。太阳再毒也照不进去,摸摸就能静下心来。
这里哪都好,就是太新。他不想因为自己就把祖宗用的桌子都换成这样的,他什么都想。包括那张缺了角的香案。
父亲最喜欢孩子,在台北大街上看到孩子,总要说两句。他看到现在名字上烫了金的父亲的名字,突然觉得自己埋在故纸堆里几十年,其实窝囊的一塌糊涂。
“你爹爹待你最好,你怎么就不让他安点心。”
他不想哭,外面下了大雨,他的骨头酸酸的,膝盖灌了水一样,他现在感谢这场雨,疼了好,能忘了想哭的心思。
“今天能见你,我觉得很知足。我这辈子除了写书教书,还能见见以前的熟人。不后悔”
“那你看看这个。”
他看着她手里的相片,黑白的,那是年轻的她吧,一身西学的校服,他记得那一天她死活没让照。
相片滑到他手心,他不敢相信,但是里面的她撅着嘴,直冲着他瞪着眼。分明还停留在那天。
“那我问你,我当初的样子好,还是现在好。”
这还用问,自己这么多年,脑子里不就是那一个影子。他不想看她的样子,她也会老,他不相信。
有这张相片就行,这一趟没白来。
“我喜欢你当初的样子,因为我想不出来,这些年你是怎么变成现在的样子。还是当年的样子好看。”
她笑了,笑起来的两道纹没变。就这没变。
“你是老花了,刚才还见过我孙女,放在你手心里就认不出来。”
他心里石头落了地,她那天毕竟没照,没照,那才是她。就是照了,也和手心里的一样,直愣愣的瞪着眼,要他惯着她。
六
他心里觉得不后悔,自己对她说了实话,这一辈子自己不说假话,下了讲台也一样。
他不想让爹爹失望,从前不想,以后也终于不会了。
就是有一点,他怎么也绕过不去。
以前的初恋情人,现在他结了婚,要跟着妻子一起叫奶奶了。这种别扭劲,他一天两天拗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