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开始,我最不喜欢在作业本上出现的一个字就是“阅”,看到作业本上那一个大大的“阅”字,觉得触目惊心,又看到别人作业本上“优”字,顿时觉得无地自容。
但是有那么一个人,当我发了一篇乱七八糟的文字给他的时候,他就回复了一个“阅”字给我,除此之外就什么也没有,可那一晚,我却激动地失眠了,那一个“阅”字满足了我所有美好的幻想,像美丽的烟花,一直在我面前噼里啪啦的绽放,那是我看过最长久的烟花,它一直久久不停息。欣赏烟花的心情随着时间的前进而不断跳动变化着,开始是说不清的喜悦,到后来又变成隐隐地紧张不安,然后变得害怕,就像烟花越美,越害怕它在眼前消逝,我害怕他觉得我可笑,觉得这个女孩有点莫名其妙。
不管他是怎么想,我都悄悄地把那一个“阅”字珍藏在了心底,每每想起,嘴角都会不知觉上扬。往往独自一人时,我就会想起他,想着他的生活,当他唱起“陪我到可可西里看一看海”时,我都会在旁边轻轻地回答“好呀”,当他和我讲那些发生在我生命之外的事时,我总会跟在他后面大笑或者大哭。只不过,这一切的一切他都不知道,我只是喜欢他众多人中的一个,而且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我没办法更没有勇气走到他的小屋前对他说:“我有故事,你有酒吗?”我只会低头,低头再低头,因为我只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孩,平庸至极。
然而就算没有故事,我也始终相信我是幸运的,因为在没有喜欢上他前我就先遇见了他,只是很后悔当时没有冲上去找他要签名,但这也是一种遗憾的美,关于他的都是美的。我深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完美的人,他也有自己的缺点,这个世界上也有人不喜欢他,但是这些与我都无关,我只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人在过着我想要的生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平行世界。第一次听到“平行世界”这个词是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中,从此它就一直伴随着我,直到遇到他,我才开始相信了这个词是可以真实地存在着的。
我从来没有这样地喜欢一个人,我感觉不论多难过时只要想到他就够了,但每每想到他,眼睛总是模糊起来。我没有特地去搜集他的资料,去了解他的生平,去弄清他的生日他的星座他的爱好及他的一切一切,我就像一个伪粉丝样喜欢这他,甚至比伪粉丝还要伪,但是我知道我的喜欢也许并不差于他们的,这喜欢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喜欢,恨不得把自己变成他的那种喜欢。我不想做他的粉丝,我想做他的陌生人,在人生这江湖中,我能随时看到他就行,我知道他在,我便可以义无反顾地向前,我们不需要彼此有多了解,我只要我们能够共同存在这个空间,别把我甩的太远就行。可是我清楚地知道,我跟不上他的步伐,他会渐渐地变成了远方,变成了我一直奔跑的方向。
他们最幸福,我知道你在我也很幸福,难过时,我会模仿你的口吻对自己说“乖,摸摸头”,把你爱说的话变成了自己的口头语,会时不时地说一句“阿弥陀佛么么哒”,告诉自己,好好加油啊,要活成自己的样子,以后,攒着满满的话去大冰叔的小屋,好吗?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