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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龄人中,我的网龄,应该算是比较早的。
四年级时,家里买了台式电脑;五年级时,我玩起了当时十分流行的网络游戏——泡泡堂;六年级时,我加入了某个中小学论坛,注册了账号,开始以网民的身份活跃于论坛各个版块。
而就是这个论坛,像陶喆的歌打开了我的男神——林宥嘉的耳朵一样,叩开了我的写作之门。
2
起初在论坛发文,没想到回复爆多。后来版主发我邮件,“索要”稿子刊登杂志。当时的我,并没有版权媒体稿费的概念,只因自己的作品得到认可——人性里最直白的情感,三下五除二就答应了。结果,人家不仅登了我的文章,还给我寄来了杂志样本。我揣着杂志,满是喜悦。
这事儿到这还没全部结束。再然后,对方寄了封挂号信,让我带着身份证明去领“包裹”。于是乎,我就捎着户口本跟我爸屁颠颠地跑到邮局。才发现,原来这“包裹”是我的稿费——一共63.8元!
那是我人生的第一笔收入。 00年代,小六年级。
那本杂志至今安静地躺在家中书柜里,虽有些破坏泛黄,但一翻开,满满都是回忆。
3
上了初中,走上“应试写作”之路。
初三一次期中考后,班主任分析了各科情况,谈到语文,她先是一脸镇定地讲总体成绩不太理想,上90的寥寥无几(满分100)。然后话锋一转说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我的作文是全年级的最高分(38,满分40)!瞬间,班里“哇”声一片。
同学目光“唰唰”投过来, 同桌更是“过分”,抄起课桌上的矿泉水瓶,直接伸到我嘴前,作“采访”的记者状。
只有我,吓得半天没反应过来一句话,心里不停地咕哝:“不是吧不可能吧这不会是真的吧?!”
我想,可能只是那会,揣摩准了出题老师的心理。
4
接着上了高中,我的“写作之路”开始成燎原之势。
那时深受《花火》荼毒,所以除了课业考试作文,我还会抽空在日记本上练笔仿《花火》写小说(爱情,捂脸飘走~)。尽管每篇小说都没有主人公名字,尽管没有一篇小说是写完的,可是,乐在其中,对当时那个有暗恋对象的花季少女我来说,也是一个好事吖。
但上天好像挺眷顾我的。
虽然胎死腹中的小说一篇又一篇,但考场作文却呈突飞猛进之势。除了偶尔失手,其余作文分基本都在55+,自己对于作文被老师在课程上念被同学们借去看这件事的表态,也从开始的不好意思到了后来的坦然随意。
5
上了大学,我“自由”了。
因为,我终于真正可以不顾文体、字数、内容、中心思想、第几人称地去自由发挥。写法不固定,发挥任其意。最重要的是,我在享受这种码文的过程——面对着一片虚无,创造出新的世界。
他演戏,你唱歌,我写字,我们都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感悟生活,诠释生命。面对虚无的创作,就像是在与自己对话,与他人沟通,与这个纷乱繁杂的社会做斗争。一个汉字的孤单,就像一个音符不够起眼,一个表情动作不够重要一样。
但是,当数十万个汉字经排列组合形成跃然纸上的文章后,它就是一篇篇有思想有温度有生命的作品,音乐、戏剧亦如此。这样一群可爱的人,就是用他们喜爱的方式,一点点地记录下自己在人世间的旅程,和感悟。
在此基础上,取悦自己之后,这样的一种记录和表达,如果还能助人,就太好了。
因为,我就是一路被他人温暖和激励过来的。
6
大三的时候混豆瓣,认识了好多写手,豆瓣小红人。是她们的文字为我的困惑指点迷津,给了我积极面对生活的正能量,告诉我有梦要敢追没梦要敢做,让我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可以安放下沉静的心——就像《本杰明·巴顿奇事》中所说:人生从不会嫌太早或太老,一切都刚刚好。
人生中的某些重要阶段,总会有些人,出现得恰到好处。也曾受困迷茫期的我,如今感觉比过去成熟不少,可以说,她们的文字力量,功不可没。
所以从那时起,我就有了个“小小的野心”,想要也像她们一样,以身作则,做一个温暖的人,帮助他人。
7
我写即我见,我写即我闻,我写即我思,我写即我想。有道是,人如其文。
我们这一生,都是一本待出版的书,而且一定没有盗版。有朝一日,一定找机会把它给“出”了。
因为,这是每个人的人生记录仪啊,你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能跟你一样。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状态,就是读者看完,就知道是我——许小冰——写的,就行了。
不断追求人生的丰富维度,不断拓展生命的广度厚度,“你”这本“书”要想脱颖而出,自己首先就不能是一个单薄贫瘠的人。
嗯,一想到这点,浑身就又充满了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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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勿忘初心的人们,都能有一个不错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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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冰
正直少女,走心文字。
多视角解读生活,陪你战胜负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