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一个弱女子,她做了一件事,如同大洋彼岸的蝴蝶煽了下翅膀,引发了一场流传千古的海啸。
而这场海啸也在中华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为了中华法制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史称阿云案。
公元1067年,北宋登州,一个黑衣人潜入一栋民宅,面对着床上酣睡的男人举起了手中的刀,显然,这个黑衣人并不擅长杀人,慌慌张张连砍十余刀,惊醒了床上的男子,在断其一指后,黑衣人落荒而逃。官府紧急侦查,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被害男子的妻子----阿云。
将要刑讯之时,阿云和盘托出自己的谋杀行为,动机则是因丈夫过于丑陋,阿云不想下嫁,因而心生歹意,于是想趁夜杀死丈夫。(看到这里,吓得我摸了摸自己的脸,以后一定要多护肤美容)
既然案件已经审出来了,那就判刑结案吧,按律谋杀亲夫当处斩。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也无非就是历史长河中不起眼的小浪花而已,不会对后世有任何影响。
可是主审本案的法官却敏锐的发现:阿云与该男子订婚时,尚在为母服丧期间,因而该婚姻无效,不可按照谋杀亲夫论处。
法官将这一意见上呈至审刑院、大理寺,而这两个部门坚持认为应按谋杀亲夫论处。法官继续坚持己见,于是案件被发往刑部,刑部又把案件发到宋神宗手上,请皇帝裁决,皇帝随即将本案下发翰林院讨论。
当时的翰林院有两个书生,年纪相仿,经历相似,同样的意气风发,慷慨激昂。一个叫司马光,另一个叫王安石。
终于,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已经悄然之间演变为一桩政治博弈的导火索。这场政治博弈的主角将用他们的才华与学识,在大宋朝堂之上展开一场空前的较量。
司马光:杀!
王安石:从轻发落!
第一阶段的争论围绕在一个问题上:
阿云的招供是否可算做自首?
在司马光看来,阿云的行为不能算做自首。如果在一个人蓄意砍伤他人,在他面临刑讯逼供时招供,那么自首的范围就太过宽泛,如此便会纵容伤人案件的发生。同时,根据北宋律法,自首只可适用于所因之罪,比方说,小王潜入老张家偷窃,被发现后砍伤老张,那么偷窃即为所因之罪。而本案中不存在所因之罪,不可适用自首。
王安石则恰恰相反,他认为阿云的行为可以构成自首情节。同样,王安石也搬出了法律。根据《宋刑统》,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根据这一条来看,阿云明显是只犯了前两条,分别是“谋杀人”和“已伤人”,因而谋杀人即本案所因之罪,适用自首。同时,根据《敕书》,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者,从谋杀减二等论。因此应当从轻发落。
注意:第二个问题出现!!!王安石引用了《敕书》,稍微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什么是《敕书》,那是皇帝的话。
第二个问题来了,即皇帝的话和法律相比,究竟哪个更厉害?
争论随即进入第二个阶段,史称,律敕之争。
对此,司马光针锋相对,即使是皇帝,也不能任意修改法律,干涉司法。他进一步提出,如若要改变法律,皇帝也应该与群臣讨论之后,再做定夺。在本案中不可以皇帝言论为准绳。
此言一出,百官震惊,纷纷斜眼看着那个文弱书生,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居然敢公然否定皇帝,大宋朝堂迎来了尴尬的安静,过了一会儿,人们又把目光投向坐在龙椅上的皇帝,这时的皇帝才刚刚20岁,登基不久便遇到了这么棘手的难题,底下的老油条们怔怔地看着他,只等着皇帝的应对。
皇帝微微一笑,对司马光,他没说什么,转而宣布扩大讨论范围,翰林学士吕公著,韩维,你们怎么看?
吕公著:回皇上,臣附议大学士王安石。
韩维:回皇上,臣附议大学士王安石。
同时,也有不少人站出来支持司马光。
王安石与司马光的争论悄悄地演变为了政治集团的斗争。
在吕公著,韩维的报告上,宋神宗提笔御批:可。
此时距离案发时间,已经一年有余。
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重要的影响嘛。
回到当时,我们重新分析一下,此时的大宋,外部强敌环伺,内部制度复杂,冗余繁琐。宋神宗即位之年,率领群臣祭天,祭天完毕照例要赏赐百官金帛,可是,拿不出来!
为啥?国库穷得就剩老鼠屎了。百官倒也识趣,主动要求不要这次的赏赐了。
20岁的皇帝刚刚上位,王安石立即上书《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题目起得足够挑衅,好比当着侏儒的面夸他:“哥们儿,你长得真高!”
王安石在奏表中深刻剖析本朝太平无事的表象之下隐藏的致命问题,并慷慨陈言:大有为之时,当在今日。
时人风传,士人与官员中也慢慢兴起改革的火苗,但此时的皇帝根基尚未稳固,骤然改革恐怕难以服众。
怎么办?他需要一块试金石,一场类似于指鹿为马的政治事件来看看谁赞同谁反对。
于是有了阿云案。
反对的,都站在了司马光一边;
赞同的,都站在了王安石一边;
皇帝的”可“也表明了其态度。
局势清晰了。
果然,第二年变法施行,曾经对阿云喊打喊杀的官员无一例外的表达反对,曾经支持对阿云从轻发落的官员无一例外地肯定变法,巧合度空前之高。
那阿云怎么样了?
经过长达一年的斗争,阿云得以从轻发落,发配边关,后遇赦,返还家乡嫁夫生子。
但是,十几年后,变法轰然失败,司马光登临相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此时的他回想起当初荣辱岁月,又想到了这个叫阿云的女孩,或许是真的刺痛了他吧!
他竟重新将阿云案上书奏报,坚持以谋杀亲夫罪名处死阿云。而此时的阿云早已从当初那个敢爱敢恨的小女孩变成了饱经沧桑的妇人。
判决下来,阿云,斩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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