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被抓住,是消除社会隐患的大好事。
而在实行抓捕重犯的时候,警察有权利对嫌疑人实施一定的管控手段。
这些手段的程度视嫌疑人的凶恶程度而定。
像曾春亮这种杀害几人,定性后必然被极刑惩罚的重犯,要上最高管控手段。即使抓捕成功,仍然要随时面对他狗急跳墙,伤害执法人员,甚至脱逃,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把裤子扒下来,其实是一种抓捕过程中临时替代重刑犯脚镣的方法。
有些朋友说是为了防止藏了凶器,是有这方面考虑,但是抓捕之后,必然是连裤头里都搜索过了。要是为了摆拍,为何不让他把裤子提起来再拍?也省得一些“人权婊”七里八里。
嫌疑人进了局子,裤子不一定会搞成这个样子,最多是搜身,然后把皮带等其他硬物上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龙头棍》里面的老大王天林去监所里和争话事人的大D对话时,王天林因为太胖,全程都是双手提着裤子。
不露下体是一个正常人的羞耻感,所以只要让他双手提着裤子,人就自然老实很多,减低暴力、逃跑的倾向。
对于曾春亮这种杀人犯,也不存在什么文明对待,政治权利肯定是要剥夺终生的,牛仔裤又结实,扒下来卡在小腿部位就和脚镣一样,限制他的大幅度动作,这是正确的管控方式——当然也是临时的,进了监牢肯定要换成脚镣。
这次事件引发了社会大幅关注,很多媒体跟拍,就被拍下来了。其实在每一次行动中,只要有这个级别的嫌疑人,估计都差不多。
穷凶极恶之徒不值得同情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