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有没有相同的感觉,每天都在感受闹钟的千呼万唤。感谢这魔音绕耳的感觉,为每天上班打卡不迟到提供坚强的后盾。现在刚好22:45分,晚睡倒计时。睡前3秒,必看闹钟是否已走上正轨,时间点定好在第二天的6:00,这是闹钟上岗,白日梦下岗的点。
和闹钟也算是相亲相爱过了大半辈子的时光。换一个理由看它,其实闹钟也挺冤枉的,一年365天或是366天不下岗。只要保证本体电量充足,粮食足够,在非人为损坏非正常破坏,不到寿终正寝时刻,每天24小时不休息不罢工不闹脾气,没特殊情况请假不休假。请问哪个老板见过这么尽忠职守,最敬业的员工。
插一句。对一件事的态度,有20%是事件本身的因素,有80%是这件事带来的影响你给的态度。闹钟本身到点响起对你只有20%的影响,80%是你想出来的一连串一连串连锁反应。
科比说他看过凌晨4点洛杉矶的太阳长什么样儿的,对此很是钦佩。不知有木有菇凉帅锅们,有那么一刻醍醐灌顶,24小时除去吃饭睡觉走路的时间,没剩下几把的时间,可以好好的奋斗。
我没有像闹钟兄订购过凌晨4点的闹钟,我可以从早上5:00或是6:00起订。
今早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了我们小区6点的太阳,只有零星两户人家的灯光熠熠发光。没错,我是被闹钟老兄叫起来赏晨起的太阳的。春天的太阳,格外的害羞,不知道躲哪儿偷瞄着我呢。
看了闹钟兄两眼,正楷的数字端庄大方的伫立在液晶屏上,散发着神圣的光芒,告诉自己,要相信它的时刻。笔直的身姿令人肃然起敬,和在北京天安门升旗手战士们一样好看。
正在为这刻想着,这么早起来是要慰问饥肠辘辘的五脏六腑吗?一个大大的NO飘忽不定在眼前的这一刻落下。
抓起背包侧的铅笔,耳边响起之前同事对我说的一句话。你干嘛喜欢背着一支铅笔和一小盒子彩笔呢?随口而出的是,无聊的时候画上两笔。看那人家,兴致即来,斟着酒壶,来那么两口儿酒呢。画着画着,把迷蒙小眼睛里的瞌睡虫画走了。简简单单的寥寥几笔,横竖一支花。
2017年,找个理由,画走瞌睡虫,这会比闹钟更管用。无睡眼惺忪,并可拒收起床困难户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