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起红姐转述程世龙在别人面前炫耀的话,芳芳心底就蓦地升腾起一股屈辱——怎么就是“我媳妇的金项链就是汪大勇买的!”
芳芳心里气闷,因为她和她的丈夫汪大勇结婚都已经28年了,也没见过他给自己买过一件像样的首饰,但是竟然在二十四五年前就给别人买。如果那时候自己还没和他结婚,她也不会难过,明明自己已经嫁给这个人,并且省衣缩食的帮汪大勇一起还大勇他们家的欠债,一还就是两年半。
每天芳芳早晨起来,给还在吃奶的孩子打开电视,拿上点零食,哄孩子趴在炕上的被窝里看电视,再给一家人做饭,家里六口人,家务很多,但她不在乎,因为从小就听到爸爸常常讲述的好儿媳妇的标准,自己岂能不懂。
饭好了,大勇一家也起来了。芳芳再把孩子穿好衣服,抱到桌旁一起吃饭。
然后把孩子留给孩子的爷爷奶奶,在孩子不舍的哭泣中上班去,每天这个时候芳芳的心都难受的很,但那又能如何呢?班总得上呀!
……
一想起这些,芳芳就为自己委屈,为什么那时后的自己就那么愚蠢,做什么贤惠妻子,做什么好儿媳妇,最后成了理所当然,让男人在外边潇洒的吃喝玩乐,才有了孩子就几乎每晚都要在外边吃饭,吃完就去“摸五”或打麻将,一直到深夜,早的时候十一二点钟,晚的时候就是凌晨两三点钟。
芳芳无奈,总不能老吵架吧,身边有孩子,对屋住着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