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芃芃开始认人了,他就像是一台小雷达,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四处追逐我的身影。为此小林子还酸溜溜地说:儿子喜欢你,不喜欢我,快来哄哄他,看!他又在看你了!看着爷俩在那边大做鬼脸,一个极尽夸张,一个乐不可支,便觉又无奈又好笑,心里也跟着暖起来。
小家伙是依恋我的,而且愈发依恋起来。困倦的时候他喜欢拱在我怀里讨睡,蜷起身子像一只小猪仔。我不在他的视线内时,他会咿咿呀呀的呼唤,直到听到我的声音才肯安静下来。这个磨人又黏人的小猪仔啊!我已经开始幻想他开始学习走路时,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后的场景了。
人们常说,孩子的眼睛最是清澈。直到遇见芃芃,我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从未见过如此无瑕的双眼,当他极为专注地注视着你时,你甚至会下意识地躲闪他的目光,那目光如此纯粹,直照得人倍觉自惭形秽。
那双亮亮的大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对妈妈的爱。是谁说妈妈的爱最无私?最无私的其实是孩子呀!他全然信任你,无论你怀着怎样的心情面对他,他都会报以微笑。这真是让人羞愧得无地自容了。
尤其在吃奶的时候,他总是爱拿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我,有时还会吃到一半时在那里偷笑。前段时间芃芃迷上了吃奶听歌,只有哼着歌伴奏他才肯吃,尤其喜欢听“亲亲的我的宝贝”,听到高兴处,还会停下来哼哼唧唧的发表“感言”,真是又好笑又无奈。
看着他逗人的小模样,我心里直腹诽:谁要听你的高论,你快快吃完,莫要让为娘再唱歌给你听才是正经事。然而无论再是口干舌燥,歌还是要唱的。不过好在能够引起他兴趣的东西实在太多,唱了没几天,再吃奶时他便不再用他的大眼睛问询为什么不唱歌了,我也终于得以歇一歇饱受摧残的喉咙。
歌是不再唱了,可是黏人的属性却没有变,芃芃依旧黏我黏的紧。想来在此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个小尾巴是甩脱不掉了。那就带着他一起看尽这世间繁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