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战略得发展,内部分销平台创业,经公司决策层提议,董事长审核,面向分销创客开发股东分享师身份
一、基本薪资体系不变
二、如何获取股东分享师身份:充值1.8万
三、股东分享师新分销机制内容是
股东分享师特权奖
股东分享师除了享受初级会员与福卡会员的全部权益外,还享有如下特权奖:
一,福卡开卡奖
股东分享师本人直接推荐亲友首次购买阳光蔬果套餐、升级为福卡会员,本人一次性获奖300元/人次,上级股东分享师一次性获奖200元/人次。
二,二五八廿连环奖
累计直推两位股东分享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
累计直推五位股东分享师,一次性奖励5000元。
累计直推八位股东分享师,一次性奖励8000元。
累计直推二十位股东分享师,一次性奖励20000元。
(以本政策生效之时为统计起点,在此之前已经按当时的政策领取过股东分享师直推奖的,不再重复计发。在此之后直推股东分享师的,按本政策计发。)
三,总部原始股权奖励
1、公司拿出3%股权分配给股东分享师,凡直推股东分享师人数达到10人,且所有直推的股东分享师直推福卡张数达到300张,即送直推人0.3%的股权,额满为止。
2、3%股权额满后,公司再次拿2%股权分配给股东分享师,凡直推股东分享师人数达到10人,且所有直推的股东分享师累计直推福卡张数达到300张,即送直推人0.2%的股权。
3,公司将再拿出相应原始股,IPO时授予1000位股东分享师。凡累计的分销奖励积分排名前1000位的股东分师,均可依据其分销奖励积分的多寡获得相对应的原始股。详情以公司此后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