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与我的内在联系


写作与我的内在联系

文/卫玠呢

我养了两只猫,一只美国短毛猫,一只狸花猫。一般散养在屋子里,任由它们在房间内随意蹦跶。那天,我照例坐在电脑前吃着零食,准确点说是小鱼干,一种辛辣的熟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也许是味道的刺激,也许是我对猫咪习性的偏见,抑或是某种难以解释的灵光,狸花猫喵了一声,声音带着些许的恳求,我随即转身面对它说道,你太急功近利了!语气带着佯装指责的口吻,同时为这脱口而出的字词大吃一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一句话,突然使我陷入了沉思。

我平时不会这么说话的,可刚刚偏说了。你太急功近利了,这句话想表达什么呢?我一字一字用舌尖摩挲,试图去揣测这句话的由来,或者学习弗吉尼亚.伍尔夫那样不断赋予这个类似“墙上的斑点”新的设想与新的形象。

“在某种光线下面看墙上那个斑点,它竟像是凸出在墙上的......我觉得如果我用手指顺着墙壁摸过去,在某一点上会摸着一个起伏的小小的古冢......就像南部丘陵草原地带的那些古冢......我像多数英国人一样偏爱忧伤,并且认为在散步结束时想到草地下埋着白骨是很自然的事情……”

但我不需要新的多余诠释,因为当我拨开思绪的枝枝蔓蔓后,我很快笃定找到满意的答案。首先我否定因为电影中某句话的影响,后凭借着我为数不多的兴趣将目标锁定在阅读这一栏,同时借着记忆持续的深入,我大抵上知道是作家残雪书中某段主人公的对话,文中梦境一样的语言,恰如我现今这般对谜底的捉摸不透。

猫叫与我的行为存在联系吗?我认为是存在联系的,因为真实发生过。荒诞不经的事情因为真实存在赋予合理性。

看到这里,我或许得出我想说的话:两种不同事物之间存在某种隐秘的联系,写作试图赋予荒诞的瞬间以意义。在明白这个关系后,我发现写作的大门瞬间被打开,我所认识的不同事物之间开始互相联系,在写作中,事件与事件之间仿佛两颗星体相互吸引,其中这样做的好处是写作文本将得到极大的丰富。我开始这样试着写小说,并且用我的理解阅读残雪的作品,并且从中摄取巨大的灵感与种子。

因为这种不确定性,我发现我的写作主体开始发生变化,从最先前的都市情爱、架空的历史题材逐渐扎根到我童年生活的村庄。很早,我也读过一些中坚作家的随笔集关于现今作者的写作是对童年生活经验的重复的论点,当时也不懂,不敢妄下判断,如今自己开始尝试写点东西的时候,发现似乎也中了这个魔咒,笔下一些野孩子、平原上来的乞丐和瘸着腿的四爷,全在童年的记忆里存在着。冥冥中自有呼应。

我发现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上,阅读的书籍,写作的思路都会有一些自己的理解与改变。同时,对于我来说,阅读与写作在每个时期承担的功能也是不同的,这是我之前不曾发现的。在回望短短的阅读的十几年来,我的阅读写作和年少时的无助、迷茫、渴求紧紧捆绑在一起。

我家乡在阜南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部,淮河上中游结合部北岸,特别贫穷的一个地级县,怎么穷法,用当地老农的话说,我们阜南县在全国贫穷县那都是榜上有名的。教育是出了名的不好,但凡有点钱财的家庭都会把孩子往外地学校迁,我也想往外走,但是我们穷,没有资格。除了穷,小县城也是没有故事的小县城,2010年王家坝发生涝灾,温家宝前来巡视,这样的事作为谈资是可以供县城人民说好几年的。我初中查完分数,613分,高不成低不就,距离县一中录取线差了10多分,我爸为此游说我,说我们大不了补一些钱买一点分数上个一中,我生性高傲,死活不肯,他拿我没办法,只好降了一个等级,去了春晖中学。我的分数,以当年入校成绩不算低,甚至拿到了一些优等生的补助。去的那天,没有大的行李包,从家里翻出了我爸年轻时用过的军绿色背包,松松垮垮,空间有限,衣服塞进去背包撑的鼓鼓的,像一只喝饱了血的绿头苍蝇。父亲走在前头,我走在后头,他背着他年轻时的背包,步履稳健,他觉得他的儿子有出息。那一刻,我觉得我做出的决定似乎没有错。

学校实行全日制封闭性教学,学校、食堂、寝室,三点一线,学习是我们唯一的事情。这种千篇一律,死水般的日子没多久就开始显露出它的弊端。在乏味单调蒙了灰的日子里,我们总是渴望出点事,没有事,哪怕我们去创造也好。像校园歌手、校运动会,再或者教育局领导视察,我们是最喜欢的,每逢碰到这样的好日子,校园突然充满活力,学校破天荒放半天假或者停课打扫卫生,这个时候,我们便有机会在人头攒动的瞬间找到我们最想看到的眼睛,如果眼神有扫到,互相低下头,佯装看看云。这算是青春仅剩的最美好记忆。

军校化的管理,这样的日子毕竟是少数。等到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所以的人突然开窍了似得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不再像刚进校时还幻想能考上重点大学。等我高二下班学期的时候,我的成绩已经差的不能见人,从一开始的英语数学到最后的科科飘红。但我并没有因此懈怠,相反我很努力,因为我要维持“优等生”的尊严。我自认为我是天生愚笨那类人,别人学习靠悟性,我通常靠苦力。学习到很晚,睡眠不足和巨大的压力全部化成脸上的痘痘,长此以往,我渐渐变得自卑,不爱说话,有点孤僻,常常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自言自语。

但日子要继续,我也要自保。听说艺术类考生高考分数线要求不高,我当晚给我爸打了电话,说明来意后,我爸只说了三个字,支持你。第二天,我就去楼下学校开办的画室报道。到了画室,通常老师会问,为什么学画画这类问题,我不假思索答道,我喜欢画画。我确实喜欢美术,但是当时学美术更多带着功利性的目的。老师一听,微微一笑,露出鄙夷的神情,他的小胡子如今还能在我记忆里抖动。

“喜欢画画?不过是想考大学罢了!”

我脑袋一声轰鸣,杵在那儿不敢动。原本闹噪噪的两步走到头的画室,乌泱泱排列坐满的数十号人突然安静下来,一个个低垂着头颅,那光景仿佛是临刑前的十分钟。大吊扇嗖嗖的转动,许巍扯着嗓子唱:

“怎就让这不停燃烧的心,就这样耗尽消失在平庸里”

“这是我的完美生活,这是你的完美生活”

多了一门课后,我需要抽出很大一部分时间去画室练习“打线条”“景物”“速写”,文化课老师上课与画室课表安排有冲突,后来索性搬到3年级4班。我之所以毫不犹豫的搬进了4班,除了课表以外,有很大的缘故是因为那个多次在走廊里眼神有“扫到”的小z。小z,不爱说话,通常坐在倒数第二排,成绩固定在中间名次,常混在人群中上下课,是很多人多年后心血来潮翻开毕业相册试图努力记起他的名字后又作罢中的一个。但他对于我其实很特别,比如我知道他爱干净,床铺整洁,头发不染烫,相对于其他瘾君子,鲜少有人见他躲在厕所“补两口”,而且,他眉眼好看,眼睛盯着你的时候藏着无限哀愁,吸引着我向他靠近。刚进去4班的时候,我们坐在教室的左右两侧,遥遥相望。后来我索性坐在他身后。当时4班的班主任是马兆亮。马兆亮,外号小马,叫小马算是客气的了,我曾有一个生物老师,身材肥胖,人倒很好,同学封雅号“大细胞”,足足够笑三个月。相对于大细胞细皮嫩肉,身高尺八,小马可就磕碜多了。小马,鼻梁架一副曲面眼镜,眼神机灵,一脸坑坑洼洼,常年痘痘此起彼伏,整个面部没有一块是完整的,也因此碰上寒雨冷空气满脸通红。身高亦不显眼,乡音浓重,常说短句,急促且费力。

后来我每想到他,说起和他的关系,总觉得不至于闹得那么裂。我刚入学便自荐做了语文课代表,而他是我初届语文老师,语文老师与语文课代表,就像骡子与鞍,天经地义的好,毕竟这类狗腿子深得老师喜欢。至于关系为什么像一块布“刺啦”裂开,我真是一头雾水,前一段时间,我还是好学生,还有在课堂上朗读作文的权利,第二天我就被勒令退学,真是可恶。

那天下午,历史课上,极其稀松平常的一天,外面是毒太阳,老师嗡嗡的讲着,困意袭来,我在讲桌上眯了一会。我是被声音吵醒的还是用粉笔砸醒的,记不清了,但是等我张开眼,小马已经站在我的面前。我环顾四周,同学们瞪着看戏的眼神望着我,历史老师龟缩着头带着挑衅的意味仿佛在说报应来了。

“来一趟办公室!”

我身子一僵,呆住了。同桌小雀斑摇晃着我的手臂,给我使眼色,于是我从座位上抽身站起来,艰难的迈开腿。我走出教室,同学们从这场风波里回过神,老师继续往下讲试卷。我敲了办公司的门。小马已经在屋子里等着了。

“你还要打算念下去吗?”

“嗯。”

“我看你还是别念了,退学吧。念什么念!”

我站在这间办公司的玄关处,外面日头有增无减,如今身处这间办公司,周身冷汗。还是同样的地方,两年前刚入学的时候,一个负责招生的老师兴致勃勃的对我说,来我们学校吧!两年前我特意留意了窗外的情景,和现在一时无俩,只是藏在阴影里的香樟树叶比之前肥硕了许多。我无话可说,脑子里闪过诸多念头。我什么时候成了老师眼中的坏学生了呢?我仅仅是眯了一会,就被勒令退学?比我糟糕,比我捣蛋,比我爱睡的学生一抓一大把,而且我从来没有违反校令校规风纪良俗,怎么就被退学了呢?我一直没想通。

“等下我让谁来给你收拾一下,先把课桌搬到办公室。”

我向门口走去。

“等下我让别人把你课桌搬过来,你不要再自己搬回去了哦!”

我已不愿与他纠缠,径直走下楼。我在教学楼的阴影里踱了好一阵子,无处可去。铃声响了两遍,我被抛弃了。这个时候我想起了同桌小雀斑。

小雀斑长着一张寡淡的脸,脸颊窄而扁平,皮肤倒还算细腻,无耐鼻梁颧骨处分布着细密的黑痣和斑点,头发枯黄,像美剧中那类不受人重视的白人女孩,通常是隔壁家的珍妮或是24小时不打烊便利店的南希一类。虽然相貌平平,声音倒还算好听,行事端庄,却也调皮。你有困难她能站出来施于援手,有不开心的事情也是一个不错的倾听者,根据自己的理解能够给予不错的意见。有明确的目标,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却独特的存在,有段时间,我怀疑我有点爱上了她。

小雀斑在隔壁班有一个对象,我们之间也多次打过照面。她男友是标准的城里人,每天一套新衣服,不重样,对人和善有礼貌,颜值甚高,早年不知是否有驼背的嫌疑,走在路上习惯垫着脚,脖子努力向前伸,迫使后脑勺与尾椎能够在一条直线上。偶尔也玩篮球,人高马大,帅气凛然,和小雀斑走在一起实在不搭,怎么看都不搭。

我们做了很长时间的同桌,中间也换了新人,独属和她最为欢愉。有一天,自习课上,老师不在,屋子里一片闹喳喳。小雀斑突然转过头,停下手中的笔,笑着对我说,要不你做我男朋友吧。她说话的时候,头轻轻的斜侧对着我,语气轻柔带着点试探的意味,她说这话的感觉我一直无法形容,因为这句话带着试探也带着戏谑同时你还能觉察到难掩的爱慕。她仿佛随时能够为我拒绝她而脱身出来,又能为我的肯定而笑出声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揣测小雀斑身上那种魔力的来源,她小小的身板里展示出母性的光辉。

现在她端坐在钢琴椅上,她问起了我与小马交谈的内容,又说起了她在音乐课上的趣事,她说起明年艺考要穿的礼服,如何在大冬天漏出膝盖,无不详而又详,这些都是她从老师嘴里听过来的。后来,小雀斑说要教我弹钢琴,让我分辨黑键白健的区别,让我试着再钢琴上发出连续而美妙的声音,又让我听她弹视唱练耳中卡农的段落。

同期,小z继续和我暧昧。但我们从不说话,谁也不迈出第一步。从一开始到结束,我们都表现的过于镇定,对发生的情愫视若无睹。我们各持着绳索的两端,试图让对方靠近一点,无奈力量相互中和,绳索纹丝未动。过度的自我怀疑,让人不自信,有时,我也暗自思量,小z不过是我的假想对象,他看向我的眼神同他看向任何人并无两样,只不过我赋予了它一些不可言说的意味。

还在我思考如何应对突发的一切的时候,退学风波很快就平息掉,我的课桌当天下午又被放回到原来的地方。显然,这是小马的命令。当局者迷,室友比我清醒很多,他很快便找到这场风波的核心,高考在即,小马这样做不过是利用我去威慑其他同学使其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同时告诫其他小混混安守本分。这样做的效果是否能达到小马的预期,我不知道,但是这件事让我看到一个人,作为教师,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的狭窄面。小马把自己禁锢的死死的。

高三这样的日子,夜里是最难捱的,漫长的黑夜像一只庞大的巨兽擒住我的喉咙让我难以呼吸,苦楚、压抑一股脑的袭来,很长时候我躲在被子里因绝望瑟瑟发抖,眼泪大把大把掉下来沾湿了枕头。日复一日,循环往复,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我渴望有人能够带我逃离这里,有人能够塞满我的物欲,有人能够陪我疯狂的跳跃直至精疲力尽。我想,身体里某部分坏掉了,再也不能好了。每当这样的时候,我都会在心里呼喊救救我吧,一遍遍在床铺的木质横板上写,救救我吧。像一个虔诚的圣徒祷告主的显灵。

很快,我就遇到了庆山。庆山,更多人叫她安妮宝贝。相对于班级内部流行的韩寒郭敬明来说,读安妮似乎要偷偷摸摸。用小马的话说,那是毒草,是腐害青少年的心灵的三流作家,这些听来的话,通常我听不进去。小县城闭塞,几家像样的书店清一色的教辅资料,很少有安妮的书,当然,也没多余的钱可以花在这个方面,有的话也没有办法买到正版书,毫无疑问全是16开大合集的作品,翻盗的。这类大部头涵盖了作家当红的作品,一本几乎是一个作家几十年甚至一生的集合,小说、散文、杂文,全囊括其中。体积庞大,携带就成了问题,阅读也不方便,我通常是购买后拆封成独立的“一部一部的书”。印刷效果不理想,错别字,字迹不清,甚至上页与下页断开,衔接不上,但是不影响读。那时,没日没夜的读,仿佛读书能够让我轻松一点。安妮的文字有股魔力,她教会我如何与这个世界自处,虽然某些地方稍显决绝偏颇,但是她依然决然的带着我向前走了很长一段路。没有哪个作家像安妮影响我那么深,既现实又悲情。

如今很少再读安妮,青春期的疼痛感现在像敷上麻醉药,年少难以自持的情感,如今刀枪不入,或许这就是成长。

没过多久我就搬了出去。在外面租房子念文化课。

转眼高考结束,散伙饭是要吃的,但不是必要的,来的人零零散散,却也分外热闹。酒过三巡,情绪高涨,有人提议每年都攒一个局,无不赞同,实际上从那以后,愿意再聚的人很少了。那天小z也在,沉默寡言的他说了很多话,喝了很多酒,一杯接一杯。待到散场时,他已经摊倒在座椅上,眼睛通红,面部扭曲。餐罢,人群开始往外走,服务员过来收拾餐具。我望了他一眼,在酒精的怂恿下,当我经过他时,他伸手想要抓我,手臂奋力扑过来,又重重落下去。什么也没有抓住。他小声嘟囔几句,我没有听清,仿佛有话要说。后来的事我就什么都记不清了。此时我想起海子的一句诗:

当我痛苦的站在你面前,不要觉得我一无所有,不要觉得我两手空空。

这是我最后关于他的印象。

后来,从朋友圈断断续续得知一些朋友的近况,小雀斑毕业后去了北京,开了一间音乐教室,有了稳定的恋情,不知道是否结婚生子,肯定的是,她会是一个好妈妈,我曾经对她这样说。

小z呢,像人间蒸发,了无音信。他终于像莫迪亚诺笔下的“海滩人”逐渐消失在暗夜里。

经过一个酷夏,成绩便出来了,考的非常不理想,父母劝我复读一年,但我一想到我重要回归百无聊赖的日子,或要面对小马的刁难,便毅然决然要离开,只身去长沙念书。大学时期,时间富足的近乎奢侈,我开始有系统的看书,尽量读不同类型作家的文章。深知自己历史差,就去读丛维熙关于文革的回忆录。书读的多了,自己也能产出一些拙劣的文字,最早写作能追寻到十三四岁,那时候刚读完《巴黎圣母院》,能够翻动《红楼梦》,尝试着在练习簿上写三个闺房小姐舞文弄墨的孩童式的故事,后来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去写青春小说,均是无疾而终。

每周,我会固定抽一天往定王台书市跑,跑的勤快,其中有家书店的老板倒与我相熟。他,估摸五十岁出头,经营一间10平左右大小的书店,墙体两侧摆放着一人高的书架,空间狭小,弹丸之地,转身蹲下都比较吃力。我读书比较少,与他偶尔能聊上几句皮毛,大都浅尝辄止。我买书按照自己的意愿,比较多的是国外的作家作品,通常是杜拉斯、帕慕克、福克纳。他有自己的书单,常与我分享,残雪就是这个时间遇到的。早些时候读莫言、余华,等到读卡夫卡和马尔克斯就比较冷静了,当全民惊叹马尔克斯“原来还可以这样写”的时候,我就显得过于木讷,中国人写的文章里随处可见巨人的影子。残雪主张向西方学习,学的很不错,她的文字世界异常独特。全是平常规矩的字,经她写来仿佛活过来,美妙异常。残雪是个异类,她出拳必是重击,文字幻象里,她随处点你一下,动惮不得。用“原来还可以这样写”来说残雪的写作,恰如其分。

如果说安妮时期我在寻找认同感,残雪则让我明白事物内在的联系,能够更好的表达。

书店老板见我挑书亦有所指,从不碰“有用”之书,与他聊天不少话头也能接上,有天他突然问我,你以后是想当作家吗,此话一出如临大敌,我羞红了脸,下意识表示拒绝。我想我怕是以后都不敢再过来了。此后,我又频繁往返定王台,经过那间书店,都会绕着道走,躲得远远的。

因为缺乏才华的缘故,作家梦一直羞辱着我。

不免俗,我也曾反复询问自我为什么要写作,因为相对于写作来说,职业经理人、营销策划、视觉传达设计师似乎样样比写作更有前途,只要肯安下心来学,都不会太差。但是写作,我自认为骨子里要带点属于天才的那部分东西的。我有天才的那一部分吗,说实话,我不清楚,但为什么还是要写呢,总有某些东西驱使着我,这让我想起一幕:

2012年,我在株洲醴陵找了一份给瓷器贴花的工作,厂子建在山坡半腰处,与世隔绝。盛夏在七八月,炙烤着皮肤,一有时间就冲进澡堂用凉水冲刷身体。没有隔板,洗澡须赤身裸体。换上前日漂洗的衣裤,脚上挂一双拖鞋,沐浴在潮湿的空气里。斜坡下方有工作期间我偷偷给她讲我写的蹩脚故事的同组的女伴以及隔壁包装线上随时偷懒的中年妇女,还有一些人,三三两两。那时她们就站在那,站在小卖铺大门的左边的水泥地上晾晒着湿漉漉的头发。刷白的衣衫被那刻的从四面八方涌来的风吹的更皱,头发揉的像一团皱抹布。我也在他们之中,站在更高的坡道上朝远处张望。在一片无边际的林子上方,天空中破碎的乌云遮挡住弥留的霞光,像一片一片将坠未坠灰的余烬,明明灭灭。有闪电,却听不见雷声。大自然以不可抗力的方式让我们它的馈赠,短短数十秒,仿若被击中般,颤栗在周身游走。

写作给我的快感,阅读给我的震慑不亚于此,我希望有天别人也能在我的文章里体会到颤栗的端倪,或许这就是我写下去的原因。抑或写作本身就是意义,谁知道呢?我不确定,我还在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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