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的技巧是必须滴!
Five Hundred Miles(500英里)—Justin Timberlake/Carey Mulligan/Stark Sands
决策树和博弈树都是利用树状图帮助我们理清思路,分析不同选择带来的不同后果。两者的区别在于,决策树适用于一个人面临各种选择时的描述分析,而博弈树则适用于多个参与者在一场策略博弈中的决策次序的描述分析。
举个例子:我想从深圳去上海,我可以坐汽车、坐火车和坐飞机。而无论是搭乘上述任何交通工具,每种交通工具都有几个不同的选择,这些选择用决策树来描述分析的话,如下图。
而查理 · 布朗的故事,用博弈树分析的话,是这样的:
使用向前展望、向后推理的法则和博弈树是不变的。
以谈判为例,看看怎样运用倒后推理帮助预见相继行动的博弈结果。
先看看讨价还价的两个要素:
我们必须知道谁向谁提出了什么条件,即这个博弈的规则是什么。
我们还要知道如果各方不能达成统一,会导致什么后果。(时间就是金钱,谈判应快速)
(一)只有一步的情况:此时 她处于一个非常强势的地位,她的提议可以使他有所收获或者一无所获。
(二)两轮谈判的情况
如果出现了第二轮谈判,局势就会大大偏向他。她必须向前展望她最初提出的条件会导致什么后果?她会阻止第二轮谈判的发生,所以她会在一开始就提出与他平分
(三)三轮谈判的情况
假如谈判的轮数是偶数,则她应在一开始就提出和他各得一半蛋糕;假如谈判的轮数是奇数,她应该提议分给他(n-1)/2n,自己得(n+1)/2n。
注意:
通常情况下,在一个漫长的讨价还价过程中,谁第一个提出条件并不重要,因为最终双方都妥协的解决方案是很难避免的。当然最后一个提出条件的人可以得到剩下的全部成果,但如果真的走到这一步,大概成果也所剩无几了。这就是赢得了一场战斗,却输掉了整场战争。
尽管我们考虑了许多可能的建议,但我们的预期结果却是(阿里的)第一个条件能被接受,谈判过程的后期阶段不会发生。但是如果第一轮共识不能达成,后面的步骤就不得不走,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想好怎样在谈判的开始就提出一个刚好足够引诱对方接受的条件。
利用向前展望,倒后推理的原理,可能在谈判开始之前就已经确定了最后结果。因此策略行动的时间可能会提前,在确定谈判规则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如果现实中的谈判过程都如上述阿里和巴巴的谈判一样,那罢工就不会出现。但现实中往往会有更多微妙和复杂的情况出现,导致上述策略失效,谈判破裂。
想要成功应用向前展望,倒后推理法则,我们需要明确两个前提:首先,后行动者可以观察到先行动者的动作。其次,策略是不可以逆转的。
向前展望,倒后推理是一条线性的推理链:如果我这么做,其他参与者会那么做,然后我再这么反击……这类分析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清晰。但如果我们面对的是同时行动的博弈,又该采取怎样的策略呢?
如何看穿对方的策略呢?
有三个行动法则,都基于两个简单的概念:优势策略和均衡。
优势策略
“优势策略“的“优势“是指你的这个策略(A1)比其他策略(A2、A3)占有优势,而不是比你对手的策略(B1、B2、B3)更有优势。无论对方如何行动,采取优势策略带来的结果一定比采取任何其他策略带来的结果好。如果拥有优势策略,那我们的选择就十分简单了:使用优势策略而不必担心对手如何行事。
法则1:假如你有一个优势策略,请照办。
法则2:剔除所有的劣势策略,不予考虑,如此一步一步做下去。
劣势策略(A1)就是劣于你的其他任何策略(A2、A3)的策略。如果你有一个劣势策略,你应该避免采用,并且要清楚:如果你的对手有一个劣势策略,他也会避免采用。
剔除劣势策略的过程如果以一个独一无二的结果告终,就意味着已经找到了博弈的行动指南和博弈的结果。有时,这个过程不会以独一无二的结果告终,但这样的方法可以缩小博弈的规模,降低博弈的复杂程度。
利用法则1和法则2对博弈进行简化分析后,博弈的复杂程度会降到最低限度,但同时,我们也有可能会面临循环推理的问题,即你的最佳策略是以对手的最佳策略为基础,而反过来从对手方的角度分析也是如此。那怎样打破这个循环呢?
法则3:寻找这个博弈的均衡,即一对策略,按照这对策略行事,各个参与者的行动都是对对方行动的最佳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