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部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越播越火,先有“史上最大尺度反腐剧”的名号引人瞩目,后有戏骨豪华阵容,演技摄人心魄,表达聚焦现实。我也忍不住熬夜追了两天,不过作为一个从事家庭教育的亲子讲师,除了着迷于达康书记的欧式双眼皮,剧中对反贪后代的教育方式也不由得引发我的思考。
陆毅饰演的侯亮平调任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长,出于对好友陈海的兄弟和战友情谊,接手了对陈海儿子陈东(小皮球)的管教责任。在第17集中,陆亦可在开案件分析会,突然接到学校的电话,得知调皮贪玩的小皮球在学校里因为踢球,把学校的玻璃打碎了,她只得去找侯亮平帮忙,让侯亮平去学校善后。侯浩然(侯亮平的儿子)与小皮球一样,经常在学校里犯错误,侯亮平对于挨批评之事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他已经做好了检讨的态度,去学校挨校长的批评。见了校长之后,侯亮平态度非常的好,一个劲地跟校长检讨小皮球的错,校长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让侯亮平赔偿被小皮球打坏的玻璃的钱。解决完玻璃的事情之后,校长又带着侯亮平去看走廊的墙壁,才知道小皮球在走廊里踢球把墙弄脏了,于是,他带着跟小皮球一起把墙壁用粉笔刷干净。事后,对于此事,以及由此引出的学校同学“行贿受贿”的行为,侯亮平是以操场跑圈作为惩罚手段,以期对小皮球起到教育作用。
对于此处侯亮平对于孩子不当行为的处理方式,我觉得有些简单粗暴。首先,孩子破坏了学校的公共财物,作为“家长”的侯亮平,并没有去了解孩子行为的原因,孩子对此也不以为然,因为有北京来的猴子叔叔撑腰,承担了修玻璃的费用。那么,孩子由此事会学到什么呢?有原因(不能上场踢球),就可以在操场之外的地方随意踢球吗?由于别的同学也这样踢,他也就可以这样做吗?对于成长中的儿童,需要逐渐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需要承担由此行为带来的自然后果,比如配合学校或者修玻璃师傅进行维修、承担部分维修费用等等(由剧中对话可知,孩子每月有100元的零花钱可供支配),需要给孩子学习承担责任的机会,而不是降落直升机父母直接来帮助他们进行善后工作。
另外,对于小学生中出现的“行贿受贿”等不恰当行为,侯亮平更多的是强调“你是反贪局长的儿子“,不可以行贿受贿,那么普通人难道就可以吗?此时,作为反贪主力的反贪局长,该怎样更好的去引导孩子思考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如果不想同流合污,可以做什么,有哪些合理合法的方式可以达到自己的需求和目标,这些方法哪些是孩子可以做的,哪些是需要家长出手予以援助的。比如,求助老师、学校等外力来进行更合理的管理等等。我想孩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和提高,通过简单的围着操场跑5圈是无法得到学习和锻炼的。
当然,值得肯定的是,对于墙上的足球印记,侯亮平带着小皮球一起进行粉刷,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孩子,如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不当行为带来的后果。
大多数父母的目标,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一个有着良好品质的、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当孩子犯错误时,正是学习的好机会。通过父母的教育,引导孩子对于自己的行为,去接受由此带来的自然后果,并思考和寻找解决办法,培养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