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爱的人 之初吻 -----爱情最美的九个瞬间之一

最近布兰妮的新闻很多

传说她带着未婚夫去看她儿子,

传说她又要结婚了。

最近10年,她的负面新闻占了大多数,大多充斥着色情,淫乱,暴力等等。

但是,我一直喜欢布兰妮。

当然,不是喜欢看她的花边新闻。

而是因为她的歌,《the day you went away》

Been crying since the day. 

The day you went away. 

当然,也随便喜欢了王心凌,因为她翻唱了中文版《第一次爱的人》。



明月,一个很天真可爱的女孩,就是我 -第一次爱的人。

那是1996年,刚刚上高中,那时候才经历过中考,以前初中老师的教导还在我耳边回荡,你们好好把中考考了,到了高中就轻松了!

所以我得好好享受这高一的轻松的时光啊!

那时候重庆还没有直辖,我们和四川一起经历了95年全兴的成都保卫战,热血还在沸腾,我们也刚刚享受完96年欧洲杯,全国都还在为号称黄金一代的戚务生国家队寄予希望,那个时候足球氛围是非常浓的,所以我喜欢踢球也不奇怪。

可能本身十五六岁的年纪荷尔蒙都很很旺盛,那个时候天天在操场踢球的我,常为同伴不精准的传球而争吵甚至动手,那时候经常为瘦弱的海松打架,海松不是我们高中的,他是我初中的好友,因为我们的高中离得很近,而且我们的家隔得也近,自然一起上下学,那个时候球场上的事情球场解决,打过架的朋友才算兄弟。

辛苦的训练,换来了一个好消息:学校开始从我们这批新生当中选人加入校队备战“萌芽杯”,而不幸的是,我没有入选!

每次放学进过操场的心情可以用落寞来形容,就在这么落寞的一个下午,在我经过操场的时候,在我内心又特别痒痒的时候,而我外表又要开始学会装作无所谓的时候,一个球傻啦吧唧的滚到了我脚边,我当然看也没有看就是一脚朝足球场踢了过去,我惊奇的发现我的大脚怎么可以开得这么远了啊?虽然好像我好久都没有练球了!

在我还没有回过神时候,一个穿T恤加短裤,和白球鞋的女孩超我跑过来,看了我一眼,然后对我一声长叹!嗯--!我突然发现她的牙齿好白哦!或许不是她牙齿白,是她皮肤比较黑吧!

她捡球去了,看着她的背影突然感叹:哇,她的腿好长哦!难怪我的偶像李敖一直喜欢长腿,有品位!

我靠,原来是个排球,难怪踢了那么远。而且方向踢反了,学校的排球羽毛球场不是在足球场内,而是足球场旁边,以我站的位置而言,刚好是一个南一个北。

我感到很愧疚,很想给她说个对不起,可是。。。。

也许郑伊健开始走红了吧,流行装酷!要稳起!

也许只是在那个年龄,才真有我不好意思的事情。

“萌芽杯”打完了,校队集训的时间过了,球场又是我们的天下。开始我还有点不好意思去踢,但拗不过其他厚颜无耻的兄弟们的邀约,也许是受了刚刚结束的欧洲杯的刺激,也许受夺冠的德国队影响,他们认真顽强的拼搏精神让我们即使是在练习的时候,为球的拼抢我会不惜飞身而铲,这样才够酷!

每次踢完球后,我们在学校自来水水龙头旁边轮流喝饱了生水,我还会把头冲一下,湿嗒嗒的头发,可以在走路的时候头发可以一甩一甩的,和那个时候的偶像---郑伊健一样,很飘逸。

现在想起感觉很傻,但是当时的我们,就喜欢这种吊儿郎当的感觉!当看到学校里漂亮的女同学,我们都会学当时最流行的《饿狼传说》的开头那段狼叫,看到她们害羞的落荒而逃,我们很开心,要是她们再啐一句: “下流”我们就更开心了,刘翔(不是飞人哈,他们同名而已)会走到小妹妹的面前,学欧阳克那样,风流倜傥中有带一丝色迷迷得自我介绍:“在下叫姓刘,风流而不下流的刘”

当然,更多的时候,我们四川的女孩都会嗲嗲的说“好烦安哦!”我会走到那个小妹妹的面前,特别正经的对她说:“我就叫帆,你是怎么知道我好啊!”我看了一眼我的兄弟们感谈到:“哎,又是一个迷恋我的无知少女啊!”然后故意很骄傲的对着这女孩说:“不要崇拜哥哥,哥哥多的是老婆!”

看着她们生气,我们会更亢奋!

其实我们都是很胆小,很害羞的男孩,只是人又多,胆子好像就更大,或许这也就是苦口婆心的老师在安排座位故意不把我们分在一起的原因吧!我们也都不坏,我们都喜欢把自己装得坏一点!因为那个时候的价值观是谁最胆大,谁最无耻,谁就是头钢(大哥),套用人力资源的术语就是体系的要求决定层级的架构,层级的架构决定培训的方向,培训方向决定员工的发展!那个时候我就明白:必须要培训自己做个浪子!

我一直很怀恋这样的生活,美好,快乐,其实也还有最后最后的单纯。

又是一个下午,在我们像往常一样踢完球的,随便吓唬下小妹妹的时候,这个小妹说了句“无赖”这时候,赖星掏出他的照片贴成刘德华的学生证,说:“有赖,有赖,我就姓赖,千万,千万记住莫喜欢上我了哈,和我耍朋友,那就叫耍-赖-了哈!”

那个妹妹气的哭笑不得,我们一帮人笑的直不起腰!

也是这个时候,那个长腿妹妹把我们的一举一动都看到了。

我居然感到无地自容,比考了倒数第一,比犯了错误请家长还无地自容,我也不知道那里来了勇气,一下冲到她面前解释:“我其实没有那么坏。。。。”

“我又和你不熟”她笑着对我说,听上去很客气的一句话,可是也让我感到一阵透骨的冷。

我也一下冷静下来了,也是哈,找她解释什么啊!

凭什么要向她解释啊?我一个人愣在哪里。


赖星一把拉住我:“你们认得到么,说些啥子?”

“没事,约我星期天去看成龙的《一个好人》,我有事去不了!,”我要绷起,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HOLD住。

“是不是哦,这是我妹儿,你娃娃莫乱劈才哈!”

“你妹妹叫啥子名字啊?”他老吹自己的妹妹多,反正我是不信,顺口就问了他。

“明月,靠,你娃豁哥哥,名字你都不晓得,还约你看铲铲个电影!”

“哎,人帅,没得法,这样的感觉说了你也不能体会!”

他半晌才反应过来我在洗刷他:

“妈的个哈儿,(鄙人外号帆哈儿,看过哈儿师长吧)老子弄你娃娃!”

…….


到了1997年,我开始留意她。

她是学校排球校队的,因为个子高,1米68,训练的时候在那班初二年纪的女生中很显眼,何况还有些傻啦吧唧的男同学在给她买健力宝,就在我目不转睛远远地看她的时候,刘翔问我:在打望啊?

“没有,没有,没有.....”

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害羞,我没有必要这么否认啊?

从小父母对我管得很严,我自己也不希望过早的谈恋爱!

在这苦闷的青春期,我越来越喜欢看书,我越来越喜欢李敖,喜欢他那种想爱却又不能爱的感觉,体会到了他写得:别人对你眉来又眼去,我只偷偷看你一眼。

还是要以学习为重,于是在笔记本的扉页写下篡改的鲁迅先生的名言:

横眉冷对秋波,俯首甘为和尚!

反正干妹妹那么多了,就再认个妹妹吧!

我以为她会拒绝,她点了点头,说;“好啊!”

她同意了,好像还很高兴的同意了。

后来就因为她的关系,她的几个姐妹陆续落入我兄弟们之手。

兄弟们老是问我一些战术性的问题,比如海松问我怎么才有机会KISS,我就告诉她的带你的霞霞去游泳,专门往深水区拉,她自然会抱着你,你可以很自然的从她的额头或者头发开始吻,要是吻额头没有拒绝,下面的事情就好办了?

“啊,下面的事情就在游泳池办啊!这么多人的嘛?”海松色迷迷的问:“哈哥,你娃太。。。!”他崇拜的看着我。

我忍住,忍住没有笑,只有顺着巴子继续扯:这算啥子,上回弄了个卫校的妹,还在她实习上夜班的办公室哦!

天地良心,那时候我真的还是CN,A片都没有看过!

每天都有我的兄弟们向我报告他们的进度。他们什么时候约会,什么时候牵手,什么时候接吻都要向我请示,当然,主要是找我指导指导,我也能纸上谈兵的说的头头是道。

当然,大多数时候,他们都铩羽而归,我总是耐心的告诉他们:方向是没有错的,只是你们方式还是欠妥,为什么总是你们碰一鼻子灰而我没有失败过呢?言外之意就是,我是没有教错的,至少你们自己没有很好地运用。

我没有失败过是因为我一直没有谈过恋爱。

而我们俩牵线搭桥的情侣越来越多,也是他们这些人,这越来越强烈的要求我们俩要在一起了。

以我双鱼座的直觉告诉我:她是喜欢我的!

当然,还有不是直觉的信息,她说她的生日是9月13号,处女座,和双鱼非常的配!

通过赖星了解了她的住处,天,隔我家好远,我在西山路,他在一马路,就好比我和他第一次见面的足球场和羽毛球场,学校在我们两个人的家中间。于是,我只好把我家在成都的外婆乾坤大挪移到了一马路,我说经常去外婆家,可以随便送她回去!

当提出送她的时候,她没有表示不同意,也没有感到惊讶,好像是很顺其自然的一样,只是点了点头说:“哦!”

转眼,已经1997年的初夏了,我每天晚自习后送她回家,而她,因为没有晚自习,还要等我到8点!

和她并肩一起走的时候才感觉压力很大,她身高1.68米,高中的时候我才1.71,她穿个高跟儿鞋,我都只有做一个比他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了,我走在人行道上,她在我人行道旁边的马路上走,好在后来他和我一起的时候,总是记得穿平跟的鞋。

路上聊的话题很多, 我也能够从她聊天的内容中开始了她的逐步了解!

她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对读书很排斥,不过很羡慕她的父母,没有按照培养天才的模式来教育她,很顺其自然!

她的方向感和记忆力不好,我们走在她每天自己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巷子我以前没有走过,我就问她这路叫什么名字,她需要分辨好大一半天才能想起这是哪里,虽然天色渐渐黄昏。

我们很喜欢在也很享受那种一边聊天一边回家的乐趣,或许是害羞吧,我们一起了很久,谈的话题都和我们情感无关。

可是,也为了每天有话可以聊,我必须要多看书!

这个时候我感觉我记忆力好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比如那个时候比较流行的刘墉的短篇文集《战胜自己》《超越自己》我看一遍就可以讲了,当然,那时候还很流行席慕容,徐志摩的诗,我也可以无病呻吟地背的很有感情!那时候还流行林清玄和三毛的散文,哦,还有余秋雨,那个时候他的《文明的碎片》和《文化苦旅》都好像刚出不久,喜欢余老师一针见血的见解,又绵里藏针的表达,这是个技术活儿!!那个时候,没有写日记,我把我的读后感都向她倾诉了!她总是睁大眼睛,似懂非懂的冲我很认真的点头,说:“哦!”

她慢慢的也变得喜欢和我分享她的感受了,她喜欢轻松地快乐的节目,说以前卫视中文台的蓝心湄和巴戈有个节目叫《鸡蛋碰石头》好好看,可惜现在看不到了!

那可能是我们最早接触的娱乐综艺节目吧!我现在学了NLP(神经语言程式)我才在知道,最早最初最刺激的体验总是让我们最难以忘怀,这是我们记忆的一大特点,现在我也常常苦恼,为什么我总是忘不掉那些过去的回忆,要是可以失忆,忘记所有以前的事情,多好!

她喜欢看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周星驰我也很喜欢,我更喜欢的是他的《大圣娶妻》,更有深度!我和我那些兄弟们最大的区别就是我好像是一个比较喜欢思考的人,喜欢有深度的东西,当然,那时候我这些兄弟们也在追求深度,结果是老是“深度”地把人家妹妹弄得很痛;而我却喜欢痛并快乐着!不好意思,又让你们热血沸腾了,我只是忘了加书名号,我喜欢白岩松,也喜欢他的《焦点访谈》,喜欢他的深度、尖锐和独立思考,我觉得这是我们,我们这一代人所缺少的!

我们在一起回家的的时间其实不短,有1个小时,可是我觉得很快!我的化学老师给我讲课的时间只有40分钟,可是我觉得很长,或许,以后有人问我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什么,我可以拿这个解释!

我以为我们可以这么波澜不惊的走下去,一直到大学,我可以一直这样纯纯的做他的学长,可是,在一个我送她回家的晚上,到她家了,她出乎意料的说,明天,我们亲一下吧!

注意哦,是我们亲一下吧,不是很多女孩的眼神的勾引暗示,说不定还不只是亲一下呢!也不同于有些女生如女王般居高临下的指令:“允许你可以亲我一下!”而是“我们亲一下吧!”

接下来这24个小时,过得特别的长!!

那天终于下了晚自习,我走在送她回去的路上,感觉今天晚上怎么人特别多,于是,我拉着她,穿过一条有一条迷人的小巷,在一个没人的地方,把她按到一棵妖娆的树上靠着,慢慢的将嘴凑了过去!

  我现在还记得我第一次初吻的这个时候,刚刚触碰到她的嘴唇,感觉天旋地转,好像云霄飞车一样,我脚板心都出汗了,我感觉自己好像站不稳了,我脚趾用力的弯曲,想要把地牢牢的抓住,好让自己不要飞起来。。。。真的让我好像酩酊大醉的感觉,真的好像大脑缺氧一样,这个时候突然感觉肚子有点痛,不是想拉肚子那种,而是肚皮痛得要抽筋的那种感觉,我咬紧牙关,拿出跑五千米的要夺冠军要最后冲刺的精神,因为内心有个坚定声音说:考验你的时候到了,就看你是不是要放弃了,你要是真的爱她,你一定要给我挺住!!

      可是还是痛得我 “哧”的深吸了一口气,我一下把她的舌头吸到了,于是她一把把我推开,噘着可爱的小嘴,擦了一下,然后好像很生气也好像很害怕的样子说:“嗯--,这样不卫生!”

       然后一溜烟的跑掉!     

我愣在原地!

这好像还是她第一次有不同的意见,没有望着我傻傻的点头说:“好!”或者“哦!”

但我依然觉得她好可爱!

于是这个瞬间,心中有个念头:关于天长地久!

(待续未完,第一次爱的人之别离)

再后来,我们还是分开了,最后也没有能够天长地久!

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没有她的日子,我就喜欢上了音乐,尤其喜欢英文歌,比如《right here waiting》,《just one night dance》,《the day you went away》,这些缠绵的离别情歌,再后来,有了网络,我知道了《the day you went away》从来都不是布兰妮唱的,而是一个挪威的美少女组合--M2M。

我一开始就记错了,或许就像我们十五六岁的早恋吧!

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再后来,到了大学,我又开始交女朋友了!和那个女孩很谈的来!

我突然想起来问了她一句:你是处女吗?

她支支吾吾的说:“不是,以前有过男朋友!靠!”马上,她由理直气壮了起来:“你还在乎这个!老子又没有想过非要和你结婚!”

我红着脸一本正经地说:我是听说处女和双鱼比较配!

她扑哧一笑,然后继续搂着我的胳膊,再狠狠的掐了我的胳膊一下,娇嗔到:“你好坏哦!”

我没有笑,我也笑不出来,突然很想很想那个黑黑的高高的瘦瘦的女孩,那个和我初吻的女孩,那个在我们初吻的时候,突然停下来,说:“这样不卫生”的女孩!

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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