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行业、一个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不应该取决于在这个行业里的企业数量。
一、企业合并是为了应对更激烈的市场竞争
小区门口的两个早点摊合并为一个,并不意味着这个小区的早餐行业竞争下降了。而是通过分工合作,提高了竞争力。和小区以外的其他早餐摊位,进行更激烈的市场竞争。竞争程度,其实是增加了。
所有的大企业,内部都有高度紧密的结构。
- 在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是合作关系,高度组织化。目的是在企业的外部,与别的企业展开更激烈的竞争。
不能仅从数量上,判断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
二、企业规模大小由企业家摸索确定
我们不知道企业的边界(规模大小),要靠企业家在竞争中尝试、摸索。
任何的外部经济学家、政府官员、社会贤达,都无法判断
例子:北大国发院的理发师,一位就够了,但他不会收高价。
理发师收取的价格,不取决于朗润园里需要理发的教授数量,只取决于行业的入口有没有人为设置的障碍。如:
- 院长规定只能由这位理发师理发
- 规定教授不得自己理发
以上收取的就是垄断价格。
如果教授们可以随意选择替代方案,理发师即使只有一个,他收的价格也是市场竞争价格。
在这个市场里,竞争是否激烈,不看企业个数,只看行业入口有没有认为设置的障碍。
三、有竞争必有成败,有成败必有企业退出市场
鼓励竞争的结果,必然导致有成有败,必然有一些企业退出市场。
如果非要维持一定数量的企业留在市场里,就会:
- 一方面鼓励竞争
- 一方面不让那些竞争落败的企业推出
所以,不应该根据市场上的竞争者数量,来判断竞争的激烈程度。
四、竞争激烈程度的衡量标准:市场准入
行业的入口处,有没有人为的、行政的障碍
上表将受价者、觅价者,分别放在开放市场和封闭市场,把世界上的供应商、生产者分为四大类。
- 完全竞争者
- 卡特尔
- 垄断者、不完全竞争者、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卖家
- 受政府保护的专营者或垄断者、专利权人、版权所有人
一般来说,只要在行业入口处没有行政设置的障碍,这个市场就是充分竞争的市场。只有一个例外:政府授予的专利权和版权,是促进发明创造的行政准入。
课堂小结
市场竞争程度,不能看企业个数来决定,而应该看这个行业入口处有没有行政准入障碍。
课后思考
私营的垄断者和国营的垄断者,他们有没有不同?为什么?
答:有。私营的垄断者是靠自己领先的技术、专利等获得市场支配地位,是在竞争中取得的垄断地位。而国营的垄断者,是靠政府在行业入口处人为设置准入障碍,获得的垄断地位。这二者最大不同就是竞争的激烈程度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