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关责任,只关专业,无关其他
因郑爽被税务处罚一案,我发了几篇微博进行普法:《郑爽一案启示录》、《公开郑爽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申请》、《逃税罪问题之一——你所想不到的》、《税案你所不懂的——这种少交税行为是万万不能处罚的》。欣慰的是,逃税罪这篇微博的阅读量超33万了。读者对这些文章的评论中,有赞赏的,也有攻击挖苦的。对于攻击挖苦的评论,我总是一看了之,从不想方设法删除。虽然我不敢苟同那些评论,但我会捍卫他们说话的权利。其实,如果读者对我有更深的了解,可能会更客观公正评价我为什么针对郑爽税务案件发一些文章。今天我来说说自己税务律师生涯吧。
早在浙大读研的时候,我就去考CPA注册会计师,那时就懵懵懂懂接触到了税。 后来承蒙全国优秀所创始人全国著名曹星大律师的厚爱,加入了星韵律所。但执业以来,一直困惑我的是:我没有啥核心竞争优势,也就是说,我会做的,别的律师也会做。因此我开始考虑转型,确定专业方向!但遥看那些我喜欢的IPO法律业务、股权纠纷法律业务等,都有很多大佬盘踞在那里,我根本没机会进去,所以思来想去,我考虑选择税法方向,那时是在2009年。到2014年前后,我就全身心投入税法,放弃所以与税无关的法律服务。2016年设立了浙江首家涉税专业律所——浙江优穗律所。说说放弃非税法律业务真的很容易,但真的放弃就会让你深刻体会到啥是切肤之痛、啥是断奶之痛。也就在那段时间,我不停在博客上写税法原创文章,不停出去讲课。后来我一直想不明白当初为什么做这个决定,直到我看到2016年的笔记本才知道,它封面上写着:所有的伟大都源于一个勇敢的开始。放弃所有的非税业务,这么多年只专注于税,想想都伟大。不做爹妈,不知道爹妈的辛苦;不专注于税,不知道专注的痛苦。
确定税法专业后,就开始我的专业税法之路。随后发生一件事,让我小试了菜刀。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修改,立法法规定,税率的确定只能制定法律。大家知道,立法法是管法的法,级别不可谓不高。但遗憾的是,在2015年5月份,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了财税【2015】60号文,该文将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从5%直接提到11%。当时我非常震惊,懂法的人都知道,财税【2015】60号文仅是一般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连规章都不是,居然敢公开违法,胆子不可谓不大。当天晚上,我写了《请求对财税【2015】60号合法性审查的申请书》,第二天寄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这申请书大家可以在新浪博客中搜到我的。这恐怕是全国第一个要求对财税【2015】60号合法性审查的律师吧。后来通过办案发现,还有些财政部和/或国税总局出台的相关文件其实并无上位法依据,涉嫌违法。记得有个案子在国税总局复议开庭时,我当庭就提出相关文件违法。
2018年,个税法修法之时,我写了两篇文章:一篇是《践行税收法定 实现良法善治》,主要讲了原个税法下兜底条款: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该条款涉嫌违反税收法定原则,应当摒弃。还写了《老吾老幼吾幼 为啥不扣除赡养老人支出》。这些建议都被采纳,当然并非我一人之力。
2018年,范爷被税务处罚,我当时一看感觉这处理处罚决定书有问题,当时在很多公开场合发表了我的看法。
2019年,有个涉黑企业,其相关责任人员已被逮捕,在移送公安前,税局对这家企业进行了税务处理、处罚,金额特别特别巨大。当时这家企业找到我,问我敢不敢代理,我当初就说:这有啥不敢的。刑事归刑事,行政归行政,该交的要交,不该交就不能交。代理后,别人告诉我,张律师,有人说你胆子太大了。对此,我仅是笑笑而已。
今年,发生郑爽偷税一案,我初步感觉这税务处理税务处罚有点问题,但是囿于可参考信息不多。为了更好理解案情真相,因此我向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申请公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决定书内容中会有违法事实的具体阐述,从而了解稽查局的办案思路。这恐怕也是全国第一个要求公布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律师吧。
我一直认为,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我一直提醒自己,作为一名这么多年只专注于税的律师,理应在推进我国的税收法治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