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宠物是一只号称有1000年道行的小狐狸精,而我12岁那年捡到它的时候,它看起来只是一只受伤了的小狐狸,并没有成精。事实上,她正在我身边吃我新买的麦片,严重抗议我将她写成它,也拒不承认她是我的宠物,虽然她吃我的喝我的还经常偷吃我的冰激凌。
捡到它的那天是个阴沉的傍晚,因为和姐姐吵了一架,生气的我跑到山林里去了。走到我常去的溪边发呆,溪边的石头旁传来呜呜的声音,我吓了一跳,仔细去看,发现了一只漂亮的小狐狸,样子才几个月大,赤红的皮毛有些暗淡了。尾巴短短的,土土的,跟它身上漂亮的颜色一点都不一样。它的左后腿被捕兽器夹伤了,血粘在皮毛上,它发出呜呜的声音,眼睛湿漉漉的,看着我。我那时年纪小,虽然听说过狐狸不是什么好东西,仍然以貌取人,贪恋外表,觉得这么漂亮的小家伙,用这样可怜兮兮的眼神瞧着我,心下一软,何况它看起来比山里那些偷鸡吃的狐狸好看很多倍,于是偷偷把它抱回家。
养一只狐狸和养一只狗在小时候的我眼里大抵是没什么不同的,于是我把它包扎好洗干净放到屋子后面的柴房里。翻出家里小黑小时候用过狗窝,给它做屋子,喂它喝了点羊奶。而后心满意足的回房间睡觉了。第二天我去看它的时候,它不见了,我翻遍了整间柴房,走遍整座山,都没有发现它。我想或许狐狸真是养不熟的动物。结果第三天的早上,我又在柴房里发现了它,它正吃一只野兔,我长吁了一口气,想着它若是吃掉了我们家养的阿大和阿二(下蛋的母鸡),估计我会被姐姐打个半死。因为失而复得地喜悦,我坐在柴房看她吃兔子,虽然兔子也很可怜,所幸我去的时候它已经死了很久了,我就不需要挣扎是不是该教我的狐狸吃素了。毕竟,我自己也是个愉悦的肉食主义。看它吃兔子本来是一件很无趣的事情,然而却让我越看越惊讶,我发现它吃兔子的样子格外优雅,不得不承认,那时候漫山遍野跑来跑去的我其实不懂什么叫做优雅,只是觉得那种缓慢的样子格外好看。于是看的有些出神,待一只兔子吃完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时辰,看起来心满意足的小狐狸看到了我,呜咽一声,就冲进我怀里,像只小狗一样撒起娇来,我惊讶的发现它的腿竟然好的差不多了。仔细想想它能自己去逮住只兔子,那腿应该是完全没问题了才对。我于是更惊讶了。又过了几天,除了我送点水和偷偷攒下来的口粮给它外,它基本都会自己溜出去觅食,只是偶尔回来会呜一声钻进我怀里,说实话,我从没想过狐狸像小狗一样会撒娇。这样的日子过了大概一年,我发现小狐狸的尾巴跟一开始完全不同,颜色从灰不溜秋的颜色变成同身上一样的赤红,慢慢的甚至比身上皮毛的颜色还要鲜亮几分,并且变得越来越粗,越来越亮。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从门缝里看到它甩起尾巴,我才发现那厚厚而漂亮的尾巴竟然不是一根,而是九根。我吓得不能动弹,瘫倒在柴房的门外,因为惊呼和瘫倒的声音惊动了它,它呼一下冲出门外,看到我的样子,向着我跑过来,我吓得不行,又不想它靠近我,表情极其惊恐。它看起来像是感觉到了我的恐惧,默默地在我身边转了一圈。又跑回了柴房。在我抬着瘫软的腿准备逃走时。从柴房里走出一个十岁样子的小女孩。粉嫩可爱,撇着嘴说,你先答应我别害怕,别跑好么。我当时已经不知道害怕是什么了,我觉得下一秒我就会被吓晕。还是颤着腿肚子,装作不害怕的样子,“你···你要,要说什么···”小姑娘看我跟她说话,笑得可爱又开心:“我叫阿沅,是只狐狸精”。下一秒,我就晕倒了。
后来,我就有了一只小狐狸精作为宠物。白天,她摇着尾巴,满大山的跑。晚上,她会钻进我房间,摇身一变,变成人的样子,不肯睡在被她称为肮脏的柴房里。后来,我从山里出来,来到城市念书,她也长大了,学会穿高跟鞋,配小黑裙,还会化妆。于是常常鄙视我随意的穿着,随便的饮食。城市里觅食不易,所以她也学会了吃熟食,喝熟水。甚至还会嘻嘻哈哈和我一起出去吃饭,碰见熟人冒充我朋友。因为经历好几个朝代,所以,她的古文学修养远胜于我,我说想当个作家。她用爪子扔掉了我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递给我一沓书,道,你该好好提高古文修养了。我翻了翻《博物志》、《虞初新志》、《小窗幽记》、《酉阳杂俎》、《古文观止》、《拾遗记》,惊讶道:“这,哪儿买的?”“亚马逊啊!”原来,现在连狐狸都会网购了。
今天我说我要写一篇我的宠物,她走过来,抢走我的电脑说,让我试试用你的口吻写一篇。
现在这个年代,谁知道你读的文章是不是一只狐狸写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