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一句话:无聊在纸上练字的时候写的那个名字,就是你心里喜欢的那个人。想了想自己,我通常写的都是中国,有时候写长了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这样的事情一般发生在很多年前某个放学后,和同路的姑娘王二丫钻进学校后门边上简陋而破烂的文具小店,脸上粘着饭粒的收银妇女从蒙了一层灰的老旧电视机前抬起头看我们一眼,继续转过头去看她的苦情剧。我们俩就乐呵呵的一排排五角钱的廉价笔和一元钱的高档笔之间徘徊来徘徊去,挑到喜欢的就顺手在边上的草稿纸上写几个字试一下。
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小店,灰蒙蒙的中年妇女,还有草稿纸上歪歪扭扭的“中国”两个字。
这跟爱国不爱国没关系,那么小的孩子,哪儿有什么爱国情呢?就连每周一升国旗的时候唱着的国歌,也是当做缠缠绵绵的“你是风儿我是沙”来唱的啊。说简单了点这只是习惯而已,习惯这种东西最说不清道不明了,有些人要花21天刻意去培养一个习惯,有些人与生俱来就带着一些习惯,比如懒惰啊、自私啊,不需要培养它也能如影随形。
而试笔的时候写“中国”,就是我童年为数不多能保留到现在的习惯。
为什么不写自己的名字呢?
大概是因为写自己的名字总有一种“齐天大圣到此一游”的即视感,好像还要配上一泡尿以示正宗,这样销魂的行为我定然是做不出来的。
所以,不能帅帅的签上自己的大名,也就只有随手祭出国家的大名了。